免费手机背后的“四风”陷阱

“因为贪图免费手机挨了处分,我真的太后悔了。事后我深刻反思,归根结底是自己党性意识不强,没有守住底线。”2019年10月,遵义市红花岗区投资促进局局长陈勇在“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会上作出检讨。

2014年12月,红花岗区投资促进局为提高办公效率,将由电信公司提供的宽带业务升级为光纤业务,并与红花岗区电信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后,为了维系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电信公司业务经理何某某与陈勇商议后,免费向该局赠送3部手机。拿到手机后,陈勇自己留用了1部,其余2部分发给副局长童春江和侯松使用。

世上没有密不透风的墙。2019年2月,红花岗区委组织部收到关于陈勇收受免费手机的举报。随即,区委组织部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

“这是电信公司赠送手机的活动,应该不存在什么问题吧?”面对调查组的询问,陈勇虽然承认自己曾收受电信公司赠送的手机,但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虽然电信公司不是你们的管理服务对象,手机是赠送的没花一分公款。但你想过没有,电信公司为什么无缘无故会赠送手机给你用?无非是想多拉业务,赠送的手机本质上还是公款买的单。”调查人员耐心地分析着其中的利害关系。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手机背后隐藏着的是“四风”陷阱,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手莫伸心莫贪,知纪明纪,才能避免不掉入“四风”陷阱。

2019年10月,陈勇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对该单位收受电信公司赠送手机一事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童春江和侯松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我们将继续狠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让躲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无处遁形。”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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