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妻子名字,妻子去世了,房产归谁?有何依据?

德意厨电高木驰13165505000


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妻子去世了,房产应该归谁所有?

首先,总结房屋所有权归妻子一人所有的几种情形;其次,分析法定继承的情况;最后,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宣示登记。

为了确认房产证登记为妻子一人名字的原因,配偶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该套不动产原始资料中的权属来源和登记原因档案,为明确产权归属提供依据。

房屋所有权归妻子一人的几种情形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妻子于婚前取得该套住房,出资方为本人或其家人,则房屋产权归妻子一人所有;妻子通过继承取得房产,且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妻子一人继承的,或者妻子长辈将房产赠与给妻子一人的,法律认定,房产的产权归妻子一人所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妻子的父母在婚后出资为女儿购置房屋,并明确表示只赠与妻子,产权归妻子一人所有。

房产归夫妻共有的情况

如前所述,如通过不动产档案查询不能证实以上所述事实,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就该套住房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办理法定继承的情况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为均等。

因此,如妻子去世,产权被认定为妻子一人所有,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份额一般均等;继承人也可协商同意后,按照共同协商的的意见来继承遗产的份额。

办理继承公证,申请宣示登记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办理继承时,可以到住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也可以凭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的司法文书办理转移登记。

结语

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房产的权属不一定就是妻子的财产,而需要根据取得房产的方式,结合房产档案来确认登记原因。继承登记时,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等份额继承妻子名下的遗产,也可协商一致后办理转移登记。


江南的文蕴世界


亲人离世,最是悲痛,请节哀[祈祷]

妻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变成了遗产,要按照继承法来看房子的归属。

一:有遗嘱

按遗嘱继承,有多份遗嘱的,以当事人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没有遗嘱

按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按上述:

1、该房产属为你们夫妻共有财产,不用加名字,有结婚证就可以证明您是合法共有人。如果有子女在,您妻子的父母在,您和子女、岳父母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份继承。

2、房产继承一般要求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每个城市的是否为强制性的要求不同,得参考您所在城市实际情况。

3、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时同意签字即可。办理公证需当事人亲自到场。

具体事宜,得咨询当地不动产交易中心。

希望可以帮到您。愿您节哀,好好生活。


房家卫士


您好!依据继承法,有合法有效遗嘱的话,归指定继承人。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具体分配方式说一下:

1. 首先注意,是遗产,不代表整个房产。为什么?因为整个房产很可能不属于妻子一人,虽然房本是妻子个人名字。如果是在婚前的房子,基本上可以判定全部属于妻子,遗产就是房产全部;如果是婚内的,除非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是一半份额作为遗产。

2. 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遗产是归指定继承人所有的;如果没有遗嘱,要走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分配原则是有几个人就平分。在最终继承份额上,可以协商,例如全部由一人继承,都是可以的。

3. 从继承手续上,如果继承人均无争议(无论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放弃继承权公证(针对有放弃的人);如果有争议,基本要走诉讼程序,去法院打官司,结果会出一个法院判决书。这两类东西是继承的凭证。有了这个凭证,可以办理过户等手续。


一纸家书


丈夫找到老丈人、丈母娘,有成年孩子的把孩子也交齐。

房子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甚至是第三人借名买房。

其次,确定了可继承的财产,再解决分配问题,登记一人名字再有这个人给其他人现金补偿,还是干脆买了分钱。

实话讲,经济条件好点的话,丈夫就别要这房子了。

妻子要是独生子女的话,她爸妈可能也不要了。


陆骏秋律师


丈夫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