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分別對龔懷進、劉建國決定逮捕

中新網12月20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黨組成員龔懷進、江蘇省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劉建國決定逮捕。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龔懷進決定逮捕

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龔懷進(副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龔懷進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建國決定逮捕

江蘇省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劉建國(副廳級)涉嫌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劉建國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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