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终审结束,且案子已多年,当事人不服,还有什么法律途径?

那山那水by


再审之后还可以申请检察监督,也就是俗称的抗诉,在高检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未修改之前,申请监督没有期限限制,请尽快申请监督。

民诉法修改之后,原则上再审只能申请一次,但如果判决确有错误的,严重损害合法权益,且无其他救济途经的,或可通过院长发现程序解决。


沈胜国律师


案子已多年且再审终审结束,当事人仍然不服,可以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

从审判程序来讲,一个案子已经经过再审终审结束,说明这个案子已经了结,当事人再提出申诉之类的要求,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我国的审判程序实行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个案子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判决,该案判决生效交付执行,法院对该案作了结归档处理。而对于当事人来说,无论你服与不服,都必须按照判决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在二审终审后仍然不服的,有相关确实证据,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从审判监督程序看,再审案件终审结束,更加说明案件最终了结,当事人更没有必要提出再审了,当事人只有服从判决,履行判决结果,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服也不行。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些情形是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对多年再审案件终审结束的不服的,可以从这四种情形入手。

就当事人而言,当事人对多年再审终审案件不服的,启动再审程序已经失去如上面说的四种例外情形之外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只有从这四种情形入手,找新证据与审理该案时审判法官的违法行为。也要依照规定在知道应当知道之日六个月内,及时提出再审。

当然,当事人最好聘请律师为自己服务,这样会少走弯路,多些便利,毕竟法律专业人士在法律方面比自己擅长多了。还有就是法院判决结果与自己所能承担法律责任出入不大,对自己生活、工作影响不大的,当事人也就没有必要去申请再审了,也没有必要浪费自己的精力与财力。


生活中的法度


凡是申请再审案件,法院受理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想要真正进入再审程序,相当不容易!案件期限一到,法院立即驳回维持原判。如果题主有足够的新证据,而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并且足矣推翻原判决。

依据题主的个人阐述,案件经二审法院判决后,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申请同级检察机关抗诉机率已经微乎其微。

题主如果确实不服二审判决,假如时间、条件允许,可以考虑到最高法院提起申诉,需要有心理准备!


舍圆思


对法院的再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如果有证据证明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银川律师谢明录


案件都已经过法院再审,还是不服再审判决,这种案件的救济途径就比较难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这是对已过再审案件的救济途径之一。但是,对于经过再审的案件,检察院很多时候都是不予抗诉。

另外一个便是向人大反映。根据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若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人大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建议。

再一个便是申诉。申诉也是当事人常常采用的途径,不断向法院进行信访申诉也是当事人的救济途径。最高人民法院也专门开设网上申诉信访平台。

总体来说,这类案件有救济方式,但是难度极大,希望较低。


叶律师


信访,到最高或北京。要求公开判后答疑听证会。有理有事实你提问法官叫他给你解释。


东方艺术品


我觉得你别再告了!差不多就行了!这样你劳心劳力又烧钱!得不偿失!打官司太难了!就是为一口气!可是话说回来,你若太委屈!你可以去检查院提出申诉!


薛秀芬2


如果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可以向最高院申诉或者最高检申诉,但如果判决生效很长时间了,申诉有一定难度


法律帮帮唐律师


再审案件终审结束了,你不服的话你可以在申请再审在当地中院或省高院,或检察院抗诉


44556633221188


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诉,如果申诉不受理,也可以到检察院抗诉。但过程比较漫长,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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