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
1、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3、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4、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5、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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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4 23:17:52 北京文啟律師事務所
下列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但不撤銷:
1、行政行為依法應當撤銷,但撤銷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行政行為程序輕微違法,但對原告權利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3、行政行為違法,但不具有可撤銷內容的;
4、被告改變原違法行政行為,原告仍要求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的;
5、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判決履行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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