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基層幹部應審慎問責,多些關愛關心,防止“動輒得咎”

對基層幹部應審慎問責,多些關愛關心,防止“動輒得咎”


問責已成為約束權力責任的重要手段和激勵擔當的重要舉措,在喚醒各級幹部責任意識、營造履職盡責氛圍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充分肯定和不斷堅持。


問責的初衷在於發揮“問責一個、警醒一片”的教育和懲戒作用,終極目的是為了讓黨員幹部能夠自覺盡責。


然而,一些基層問責或多或少正在走樣,凡事必設問責機制,凡錯必行問責舉措。


少數地方、部門存在著基層問責泛化簡單化現象,“一有錯就問責,一問責就動紀”,以至在問責過程中出現了“三多三少”的情況,即問責科級以下幹部較多,問責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較少;問責班子成員較多,問責主要領導較少;問責直接責任較多,問責領導責任較少。


例如,在西南某縣,一正科級幹部經過中央環保督察、脫貧攻堅、創建全國衛生城市等大事之後,先後被問責十餘次。再如,因洗澡遲接巡查組電話被給予警告處分,教師假期自費聚餐被紀委通報批評,等等。


上述對基層幹部問責過程中的狀況,雖然不是普遍現象,但在一定範圍造成了基層幹部群眾的不解或誤解,以至有的地方出現幹部幹事面臨問責、不幹事也面臨問責的尷尬局面,讓不少幹部幹事創業、擔當作為的積極性嚴重受挫,少做少錯、不做不錯,導致了不少幹部乾脆不做,長期下去積累起來形成的危害不可小覷。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廣大基層幹部在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落實惠民利民政策,全面深化改革,建設小康社會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艱辛。


在實際中,因為他們直接與基層群眾打交道,難免工作不盡完善,因此對基層幹部應審慎問責,要多一些關愛關心,少一些束縛制約,讓他們放手大幹實幹加油幹,切實防止“動輒得咎”。


要規範基層問責情形。一些本應由職能部門承擔的工作,出現問題應突出以領導幹部為重點的問責導向和問題導向。


對於基層問責不能簡單化、泛化,應根據基層實際情況,依據客觀緣由,不能一個標準、一個尺子“一刀切”,對基層幹部問責應做到細化、亮化,寬嚴相濟,嚴管厚愛。


要完善基層容錯機制。針對一些基層幹部為了推進工作,進行摸索、嘗試各種工作方法,其過程或效果可能存有瑕疵的實際,通過完善基層容錯糾錯機制,讓有為者敢幹事,多些包容,少些責備,多些鼓勵,少些擔憂,給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基層幹部予以支持。


要激勵基層幹事熱情。

基層幹部在群眾工作中需要熱心、細心、耐心,遇到群眾不解時,需要組織的理解肯定,但現實有時反而是一輪又一輪的問責,有的甚至“背鍋”。只有加大正面典型的關懷和激勵,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才能不斷激發他們幹事創業的熱情。


要強化基層預警監督。突出預警督促重點,強化預警督促的針對性和準確性,發揮問責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的效能。將實際工作中發現的基層違規違紀方式、手段進行分類,明晰責任風險隱患,對照基層問責所列的問題清單,提醒預警督促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要嚴禁基層問責指標。近年來,各類督(檢)查考核工作不斷加強,對基層工作的推動起了極好的激勵鞭策作用,但在實際運用中也出現了一些跑偏。如督察檢查考核名目繁多,“湊數”追責。只有堅持實事求是,不唯指標,審慎、精準做好問責工作,才能切實為基層幹部“鬆綁”,才能全面釋放基層幹部活力。


摘編自《群眾》2019年第24期,原標題為《莫忘問責“初衷”》

作者:諶菲(南京市鼓樓區政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


對基層幹部應審慎問責,多些關愛關心,防止“動輒得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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