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辯護人的責任有哪些?

刑事案件辯護人的責任包括兩個大方面:第一,在實體方面的辯護責任,主要圍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等實體問題而展開辯護,即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無罪、有罪但是罪輕或者減輕、從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不能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重或者加重、從重處罰方面的意見,否則設立辯護人制度就沒有意義了。第二,在程序方面的辯護責任,即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主要包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取保侯審、申請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申請排除非法證據、代為提起上訴等等。辯護人必須出於良心、職業道德、法律規定,認真、全面履行辯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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