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岳飛必須死?


為什麼岳飛必須死?

岳飛 字鵬舉

紹興十年(公元1140年),完顏宗弼率軍攻南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後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岳飛豪氣蕩胸,勉勵部眾說:"直搗黃龍府,與諸君痛飲耳"。這個黃龍府,一說是在今天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縣城內,是當時金國的軍事重鎮和政治經濟中心。一說是指當時的燕京,也就是北京。而岳飛佔領的朱仙鎮在哪裡呢?在距離開封市20多公里處祥符區。而無論是燕京還是農安縣,均不可得。之後岳飛奉詔班師,把已經打下來的河南地又讓了出來。

為什麼岳飛必須死?

就是《說岳全傳》中那位金兀朮,是金的名將,開國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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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三次北伐路線圖

之後的紹興十一年,也就是公元1141年,南宋和金達成《紹興和議》。和約中把南宋定位為金的臣屬,而金冊封宋康王趙構為皇帝;劃定東以淮河中流、西以大散關(陝西寶雞西南)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宋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自紹興十二年開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

和議達成一個月後,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殺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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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和議》劃定的宋金分界

以往我們討論岳飛的死因的時候,都說是金兀朮秘密遞話給秦檜,說:"岳飛必死,和議可成",之後秦檜才捏造罪名殺掉了岳飛。可是如果殺岳飛真的是宋金和談的前提,金怎麼肯在殺掉岳飛之前就與宋達成議和呢? 如果不是這個原因,岳飛被殺的理由又是什麼呢? 要知道這個原因,我們先來看看武將在南宋的地位。


起於微末,終成大患


靖康之恥之後,康王南渡,建立了南宋。從建炎到紹興年間,兵連禍結,原本的國庫全無保存,國防力量一併蕩盡。南宋政權一誕生, 對外要應付不時南下侵擾的金軍, 對內要平定此起彼伏的流寇集團和農民起義。內憂外患交雜,讓南宋政權處於與風雨飄搖之中。

建炎初年,從中央到地方,軍事力量均十分薄弱,因此, 高宗當時對承認其正統地位的武將, 是鼓勵他們招兵擴軍的。而頻繁的戰爭也正是各路將領擴充自身實力的大好機會。翻閱南渡諸將的戰功名單,幾乎都可以發現一長串被他們剿滅收編的叛將、義軍的名字。例如吳玠, 在戰爭中先後收編了曲端部、關師古部、劉子羽部, 盧立之部等,以至於後來在川陝做大。歸納起來,南宋初,軍事武裝力量的整編,並不是出於朝廷的分派,更多是少數將帥在混戰中自然壯大的。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混戰就是將分散的部隊整合起來的一個由分到專的過程。所以,在紹興六年(公元1136年)後,,南宋逐漸形成了川陝、京湖、江淮三個固定的作戰集團,對應三個宣撫司,其統領的軍隊成為對金作戰的主力,成為南宋朝廷捍禦邊防重責之所寄。而時局迫使南宋朝廷不得不倚重這批將領,去外禦寇辱, 內平民亂。因此以軍事實力為基石的武將們的政治地位陡然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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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三個戰區


建炎之後, 諸大將之兵浸增, 遂各以精銳雄視海內。 《文獻通考·兵考》

宋制, 從中央二府到地方監司及州縣長官例由文臣充任, 但這一時期, 樞密使副參用文武, 武臣出任例由二府文職大臣充任的宣撫使, 擔任經略使、提刑, 出知州、軍、府、縣, 都是司空見慣的常事。 《論宋代第二次削兵權》 虞雲國

一掃北宋時重文輕武,以文抑制的傳統和風氣,到了南宋初,武將不僅能夠出任北宋時只有文臣能夠擔任的官職,和文臣分庭抗禮,甚至出現了重武輕文的官場風氣。建炎年間官至戶部尚書的葉夢得,只因為晚年時出任了"江東安撫制置大使"的虛銜,竟以此為榮耀,自許為"葉太尉"。可見風氣的變遷。

除了名頭之外,得了勢的武將們,很多也順勢成為了暴發戶。比如這一時期武將都普遍廣佔膏田沃土。被譽為"中興四將"的四人中,除了岳飛,其他三人,劉光世、張俊、韓世忠名下俱有大批田產。"江夏諸將私田佔籍境內者, 倍於編戶","劍外諸州之田, 紹興以來久為諸大將吳( 階、磷)、郭(浩)、田( 錫)、楊( 政)等兼併”(以上俱為武將)。

諸大將不僅佔據田地,而且擁有龐大的資產。諸將有錢,自己花不了, 還呈貢給皇室, 饋贈給百官。比如在《會編》中記載了抗金名將韓世忠,也是家財萬貫,一次就奉獻了近十萬緞錢接濟皇室,理由是"為兩宮湯沐之奉"。因為古代布匹也是通貨,絹緞布匹可以直接買東西。而韓世忠敬獻的這一批,估計既有錢,又有綢緞,所以稱"緞錢"。還有"中興四將"之一的張俊,他死後,他的兒子們獻給朝廷九萬兩黃金。

為什麼岳飛必須死?

韓世忠 石像

而且尤其為中央政府所忌憚的,是各個將領將手裡的兵轉變為私家"部曲"的趨勢。眾人只知道"韓家軍"、"張家軍"。還有最著名的"岳家軍",金人感嘆說"撼山易,撼岳家軍難",但是沒有一個金人說"撼山易,撼神武右副軍難"或者"撼山易,撼神武后軍難",其中兩者都是中央政府賜給岳飛軍的番號。眾人都不知朝廷賜給軍隊的番號,或者沒有把番號當一回事,這意味著南宋軍隊作為國家武裝的性質逐漸淡化, 而作為將領私家武裝的性質卻日趨加強。一旦主將倡亂, 部卒聽命, 朝政頃刻間就要翻覆。苗、劉之變就是一個前車之鑑。

為什麼岳飛必須死?

連環畫中刻畫的“苗劉兵變”

苗、劉兵變,是建炎三年的一段舊事。當時大將劉光世、張俊、韓世忠等分守各地,殿前指揮使苗傅和威州刺史劉彥正率兵包圍行宮,一面分兵捕殺宦官康履、曾擇等,一面脅迫宋高宗傳位於三歲的皇子趙旉。後來事雖未成,但是武將作亂給高宗留下了一個很大的陰影。

又有錢,又有權,手裡還有兵,這一時期武將在軍事、政治、經濟方面都非常強勢。這不但與有宋一朝的作風有悖,也讓中央政府的政令又是如同一張廢紙。所以,除掉像岳飛這樣的武將似乎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收攏兵權的做法。但是,如果岳飛因為這樣的理由被殺了,那麼與岳飛一樣手握兵權,甚至更善於斂財的韓世忠和張俊怎麼沒死呢?

形勢的進一步發展更加凸顯了這個問題。

當時武將的強勢和跋扈,連主戰派的大臣們也感受到了危機。主張對金強硬的王庶、陳淵、陳規,也都紛紛上書要求抑制武將的力量,削兵權幾乎成為了當時朝廷上下文臣的共識。當時操控收兵權的是執政張浚張相公,他先挑的是在淮西之戰中暴露了自己的無能的劉光世。紹興七年二月,高宗和張浚將劉光世節度的淮西軍交給岳飛統一指揮,三月就罷去了劉光世的兵權。沒想到消息走漏,劉光世的副都統酈瓊率軍投降偽齊政權,使朝野震動,張浚因此罷相。

張浚之後,是匆匆上任當年十月即罷相的趙鼎。削兵權直到紹興十一年才有了進展。該年四月,高宗和秦檜採納了範同"明升暗降"的建議, 招張俊、韓世忠和岳飛三大將入朝, 分任他們為樞密使、副使。同時撤銷了三人宣撫司的職務,命他們的副校各統所部, 自成一軍, 改稱統制御前軍馬,隸屬樞密院, 諸道總領軍馬錢糧官節制諸軍, 參預軍政(對於軍隊實行精準的頭部打擊,撤換最高將領,保留建制,掌握軍餉,實現了兵權的和平交接)。

此時,削兵權的目的已經達到,張俊是樞密使,韓世忠和岳飛是副史,皆為虛銜,手中不再有兵權。大局已定。韓世忠沒有死,張俊沒有死,但是已經翻不起什麼風浪的岳飛卻被殺了。這到底是什麼原因?


岳飛的忠心,恰恰犯了皇帝的忌諱


在一眾武將當中,岳飛是出身最低、功勳最著、抗金最力的一個。在第一次削兵權的嘗試中,張浚將淮西軍的統領權交給岳飛,以實現北伐的目的。但是後來發生了淮西兵變,岳飛因為高宗和張浚的出爾反爾十分憤慨,上了廬山要為母守喪。由於金人虎視眈眈,淮西軍又出了亂子,高宗在這種時刻不得不再三對岳飛好言相勸,但是視其行為為"要君",在手書中留下了"犯吾法者,惟有劍耳"的警告,心中或已動了殺機。

為什麼岳飛必須死?

高宗給岳飛的手書

同年八月,由於金國試圖扶持欽宗的兒子與高宗對抗,岳飛出於忠心,建議高宗早日立宗室的趙伯琮(也就是後來的宋孝宗趙昚)為太子,免得金國再拿國祚作妖。

可是岳飛不知道,宋朝一貫以文抑武,武將不得干預朝政是祖宗家法,況且還有苗劉兵變的教訓在前,高宗心中已經甚為忌憚。而且岳飛這道奏摺還戳中了高宗不可描述的痛點——"現在就要立太子?朕才30歲,你就這麼肯定朕以後都生不出兒子了嗎?"雖然後來確實沒生出來,只不過高宗當時並不這麼認為,也不喜歡別人關注到這件事。所以即便看奏摺的時候可能連書案都踢翻了,但是因為當時岳飛即將"出師北征",所以高宗還手詔褒獎岳飛"忱誠忠讜"。

這兩件事,已經埋下了禍根,故紹興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宋金"紹興和議"達成,十二月二十九日,時年39歲的岳飛即被高宗賜死。供狀上只留下八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朱熹曾經說岳飛"恃才而不自晦"。可以說是比較貼切的。古代說臣子的美德是忠君,但是這個"忠"是一個單向的要求。岳飛性情耿直,不但不善於保護自己,還在"立儲"、"要君"兩件事情上觸犯了高宗的忌諱,立儲這種事兒,連宰輔都不便多談,何況是手握兵權的武將。岳飛不太懂人心的曲折和政治的複雜,只顧表達自己的忠心,可是他的忠心並不是帝王想要的忠心,所以在收攏兵權之後,岳飛就招來了殺身之禍。

為什麼岳飛必須死?

岳飛死時才3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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