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範才茂


福王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子,母親是萬曆帝最寵愛的鄭貴妃。李自成攻破洛陽後,因為痛恨福王,的確割了他身上一大塊肉,做了下酒菜。起義軍為什麼這麼痛恨他?還得先從頭說起。



太子之爭

萬曆皇帝十分寵愛鄭貴妃,愛屋及烏,他也很喜歡福王。後來在鄭貴妃的慫恿下,萬曆動了廢長立幼的心思,但遭到了李太后和大臣們的強烈反對。

雙方為此事爭鬥了15年,有100多名官員受牽連被免職。但大臣們還是不讓步,萬曆無奈只得將福王送往封地洛陽,而他自己也賭氣隱居宮中,不再料理朝政。

民窮而福王肥

到了崇禎末年,天災不斷,民不聊生,甚至有百姓殘殺相食。而福王一邊拿著朝廷的高俸祿,一邊仍然橫徵暴斂,整日尋歡作樂,完全不管封地百姓的死活,民怨極大。

民間都傳說萬曆耗天下之財以肥福王,而福王比崇禎還有錢。連經過洛陽的援兵都有極大的怨言。兵部尚書呂維祺曾為此勸誡福王,而福王並未放在心上。



城破被殺

李自成圍攻洛陽時,福王招募死士頑強抵抗,起義軍死傷眾多。但由於福王不得人心,一日晚上他的親兵造反,打開了城門,引起義軍進了洛陽。

福王被抓後,跪地求饒。李自成看著他身上300多斤的肥肉,想想自己和兄弟們因沒飯吃,逼不得已而造了反,心中頓時怒火中燒。

於是下令割了福王身上一大塊肉,和鹿肉一起煮了做下酒菜,笑稱“福祿酒會”。然後他還讓福王看著他們吃完。酒足飯飽後,李自成才處死了福王。



福王死後,兩個貼身太監央求李自成,要替福王收屍。李自成念其忠心,同意了。料理完後事,兩位太監自盡於福王墓前。


花木童說史


民間野史裡是有這樣記載的,說李自成的起義軍破洛陽城後,活捉了福王朱常洵,李自成端坐殿上親自審問了福王,貪生怕死的福王,嚇的體若篩糠,一個勁地叩頭請求饒命,李自成怒斥道:“你身為親王,富甲天下,今饑荒年歲,百姓無以果腹,你卻不肯一絲一毫賑濟災民,留你何對的起天下百姓”,遂命人暴打四十大板後,砍頭示眾,農民軍士卒出於義憤,將其屍體剁成肉醬,摻雜以鹿肉下酒,稱為福祿酒。


還有一個版本,前面都一樣,福王被砍頭後,李自成命人將重達300斤的身體,像豬一樣洗淨內臟,剔去發毛,拔除指甲,又殺了幾頭鹿,拌以姜、蒜、蔥等香料,放入幾隻大鍋裡一起燉,然後擺酒開宴,稱為“福祿酒會”。

對於這些記載,聽起來過癮,可信度卻不高,想想明末至今,不過四百多年的歷史,早以過了吃人肉的年代,即然已經攻佔了城池,不至於沒糧食吃吧?能有鹿,說明糧食還是有的,不管出於義憤也好,出於享受也罷,都不足以為取信。


道是《明史》《壙志》和《流寇記》對此事的記載,可信度比較高,綜合起來大意是:福王被擒後,李自成對他厭惡之極,命人割了他身上一塊肉,剁碎和鹿肉拌在一起作下酒,讓他親眼看到盤剝百姓的下場,處死後並沒有繼續吃掉屍體,而是允許兩個太監為其辦理了喪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之地的。

到底哪個是真?哪個是假?誰也不知道,不知您是怎麼認為的呢?請說出您的想法。

謝謝閱讀


雪上長留馬行處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是一個疑案,很難有明確的結論。

民間傳說是這樣:

福王是萬曆最崇愛的一個兒子,被安置在洛陽。福王驕奢淫逸,特別貪財。

他在洛陽大肆斂財,聚斂土地。他的封地本來就有一萬九千頃,卻還不知足,四處侵佔民田,完全不顧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戶強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戶因此舉家逃亡甚至自盡。

隨後,河南連年遭受旱蝗大災,到了饑民相食的地步。當時退休的兵部尚書呂維祺多次入王府,勸福王拿出部分財產賑濟饑民。

福王嗜財如命,不予理會。

福王的民憤很大,而且也是眾矢之的。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鉅額財富,一種說法是超過了國庫。

所以,李自成下令務必抓住福王。

農民軍攻破洛陽後,福王試圖逃走。他的身體過於肥胖,體重高達300斤,目標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結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靜的迎恩寺,被農民軍生擒,家裡的財富也被抄了個乾淨。

據說福王果然是鉅富,金銀珠寶數都數不過來,幫助農民軍維持了多年的軍費。

至於福王的下場,正史說他被農民軍殺掉了。

明史說福王逃到迎恩寺,被農民軍找到,當場殺死。後在部下哭求下,農民軍允許他們找了口棺材將福王安葬。

正史沒說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過,明季北略這本書裡面記載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計六奇根據北方民間一些故事,編纂的一部通俗史書,裡面很多是以訛傳訛。

書中認為福王被抓住後殺死,當天農民軍舉辦演習,從300多斤的福王屍體上閣下肉,同王府花園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給大家食用。農民軍將這個叫做福祿酒或者福祿宴。

民間的傳說就更可怕:福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頭,祈求饒命。李自成見福王如此沒有骨氣,非常鄙夷。當時李自成部下很多人還是忠君的,只是迫於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試圖讓部下和明朝勢不兩立,此次想出一個好辦法。他讓手下人把福王綁起來,去掉毛髮,剝去指甲,全部剝光洗淨。然後,櫥子到王府後園斬殺了幾頭鹿。

李自成將福王和鹿,放在一個巨鍋,一起煮。福王在鍋中痛哭呻吟,祈求饒命,但最終還是被活活燙死,變成了肉湯。李自成親自取名為“福祿宴”,與手下將士們共享。在李自成看來,只要喝過福王的肉湯,部下也就無法回頭,必須和他一條心了。

不過,這只是民間段子而已。

一般認為,福王肯定被殺,最多被割下幾塊肉吃掉而已,被煮則不可能。

原因很簡單。滿清編纂明史的時候,距離福王死亡並沒有多久,基本歷史事實還是可以搞清的。

而滿清寫明史一大特點,就是對明朝肆意貶低、波髒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終被農民活活煮死吃了,豈不是最好的潑髒水素材?

但滿清沒有這麼寫,唯一的解釋就是這確實不是歷史。


薩沙


福王朱常洵,那可真是享了一輩子的福,作為萬曆皇帝第三子的他,深受父親寵愛,甚至想要把他大哥朱常洛踢開,立他當太子。

皇帝同意,可大臣們不同意,萬曆皇帝與大臣們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最後萬曆敵不過大臣們的口水仗,只得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這就是後來的明光宗。

明光宗命苦啊,當皇子時不受寵,當皇帝也只當了一個月就掛了,相反,他弟弟福王那是人如封號,有福。

朱常洵被萬曆皇帝封到了繁華的中原之地,就藩洛陽,父親去世後,他也識趣,只做自己的藩王。很快哥哥也掛了,兩個侄子相繼上位,到崇禎帝時,朱常洵的地近位那叫一個尊貴,沒人敢惹他。

朱常洵又從小嬌生慣養,沒了政治追求,就只能終日沉湎酒色歌舞,如此鋪張,自然需要大量錢財,福王對當地的剝削可以想見。

與福王的奢侈天壤之別的人王府外的黎民百姓,由於中原連遭大旱、蝗災,起義軍四起,朝廷的稅收愈發繁重,奢靡的朱常洵成了百姓乃至軍隊眼中的肥肉,而朱常洵卻一點也不擔心。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陽城破。

民間傳說中福王重達三百餘斤,最終被李自成下令混合鹿肉煮成了“福祿(鹿)宴”,犒賞三軍。

其實這只是傳說罷了,正史並無福王被煮掉的記載,而清朝一向遍地起義軍,如果有這事,《明史》中不應該沒有任何痕跡。

按《明史》記載,福王與女眷躲入郊外僻靜的迎恩寺,並在此被殺,其世子朱由崧棄城逃走,日後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權”。

而《大明福忠王壙志》已經出土,按其記載,朱常洵是被起義軍處死的,死後屍體仍存,沒提到被烹殺。

綜上,福王朱常洵沒被煮成肉湯。


平沙趣說歷史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農民起義軍迅速攻破洛陽,第二天將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獲。《明季北略》裡記述了朱常洵不同尋常的死法:像殺豬一樣把他扔在架起來的千人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佐料,連同幾頭梅花鹿的肉一起燉熟,然後與將士分享食之,美名其曰“福祿宴”,倒是沒有枉費朱常洵這養了幾十年的300斤肥膘!


《明史》中沒有福王被煮食的記載,只說福王被抓後當場被殺,屍體被手下收走了。同樣一件事為什麼會被傳的如此迥然呢?《明季北略》是生於萬曆年間的計六奇走訪民間之作,所以福王被煮食的說法不管真假都表達了民間對福王咬牙切齒的痛恨,不然不會讓自己心目中的起義英雄做出這樣殘忍的事。朱常洵到底做了什麼讓老百姓這樣痛恨他呢?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母親是萬曆皇帝的寵妃鄭貴妃,愛屋及烏,朱常洵成了萬曆皇帝最喜歡的兒子,不用鄭貴妃的枕邊風,他都有想立朱常洵為太子,讓他在自己百年之後繼承大統的私心。但是他們的祖宗朱元璋在開國之初就定下了太子“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皇明祖訓》,祖制不可違,就算你是皇帝都不行!所以大臣們輪番阻止萬曆皇帝立朱常洵為太子,可是長子朱常洛是萬曆皇帝和一個宮女一夜情的結果,向來就不受萬曆皇帝待見,面對大臣們此起彼伏的一輪輪抗議,萬曆皇帝就以不上朝來對抗,這就是著名的“國本之爭”,而萬曆皇帝這一任性30多年的不上朝,直接導致明朝中樞機構的崩塌。


冷戰的結果是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立朱常洛為太子,朱常洵為福王。不甘心的萬曆皇帝還不忍心讓朱常洵離開自己去就藩,一直養在身邊29年,直到有人進言鄭貴妃和福王要謀害太子,才不得已讓他去富庶且離自己最近的洛陽就藩,並賞賜了超乎想象的金銀財寶,甚至把四川的鹽稅、茶稅變成福王的私房錢。

而福王從小嬌縱慣了,到洛陽以後索性就只管吃喝玩樂。《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想著有這樣常年罷工不值班的父親,他也不會有什麼遠大理想,不幹好事也就罷了,大不了養自己一身300斤的肉,可是他不顧連年的旱澇蝗災,兵禍不斷,士兵食不果腹的情況,只顧自己享樂,難怪民怨沸騰!當李自成兵臨城下時,依舊不捨錢財,逼得將士打開城門讓起義軍順利的佔領了洛陽,他自己又沒有自殺的氣節,早晚落得個“好死”!



墨梅逸清寒


福王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第三個兒子,他的大半生很幸福,還真對得起福王這個封號。   

萬曆皇帝對待後宮的嬪妃有著兩副面孔,對待鄭貴妃,百依百順怎麼看怎麼喜歡,整天都是笑嘻嘻的;對待生下皇長子朱常洛的王恭妃,則是怎麼看怎麼討厭,始終板著個哭喪臉。


原因就在於萬曆皇帝的皇長子的誕生出自一次意外,年輕的萬曆皇帝去母親李太后宮中請安,在等待母親的過程中,一時按耐不住,臨幸了一個姓王的宮女,然而,完事以後,萬曆皇帝向我們展示了一個明代渣男的標準操作,提起褲子就不認人了。

然而沒有想到的是,在那個沒有有毓婷放心愛的年代裡,少女竟然意外懷孕了,這個宮女居然在和皇帝春風一度之後懷上了龍種,終紙包不住火,太后娘娘知道了這件事情,對於急著抱孫子的老人家來說,簡直就沒有比這個更好的消息了,可是萬曆皇帝卻不樂意了,這就意味著他在母親面前循規蹈矩的人設徹底崩塌了。

為此,他特別不待見這個破壞他形象的女人,對待鄭貴妃和王恭妃這兩個他生命中的重要女人,截然不同的態度也影響到了兩人的兒子身上。   

福王的童年和成年都非常幸福。萬曆皇帝愛屋及烏,特別寵愛朱常洵這個三小子,甚至一度想立他作為太子,為此他和前朝的大臣們展開了長達15年之久的角力,然而,此時的文官集團的力量已經不是皇權所能抑制,在經歷了300多位官員會打屁股被被罷官被解職之後,最終隨著李太后出面,國本之爭終於塵埃落定,皇長子朱常洛成為了大明帝國的皇太子。  



 

既然太子的名分已經花落別家,愛子狂魔萬曆皇帝打算在其他的方面補償。他冊封朱常洵為福王,他的封地在河南的洛陽。然而,福王沒有按照祖制馬上就去封地,而是仗著父母的寵愛,賴在北京。

萬曆皇帝也由著他,等到朱常洵結婚的時候,竟然足足花費了三十萬兩白銀。作為一個現代人,可能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我真的不知道這三十萬是怎麼花的,難道是婚禮上請來的冰冰助陣嗎?實在太奢侈了,我真為明思宗崇禎皇帝感到不值,這個一分錢恨不得掰成兩半用的皇帝如果有這三十萬兩白銀可以做多少事情,很有可能將扭轉乾坤,改寫歷史。

可是萬曆皇帝30萬兩為了愛子的一個婚禮就這麼如流水般的花掉了。   

如此奢侈的婚禮讓很多人看不下去,朝廷中許多大臣以此為藉口,要求福王去封地就藩。都已經成家了,福王終於沒有藉口再賴在父母的身邊,只能去洛陽上任。

然而,為了讓這個最喜愛的兒子在遠離父母的地方吃得好,穿的暖,生性吝嗇的萬曆皇帝這一次可謂是大出血,賞賜數萬頃良田,還給了他四川的茶稅,以及淮鹽。   

這個福王來到了洛陽之後,沒有父母的監管,於是盡情的放飛自己,大吃大喝,多吃多佔,體型從微胖界一舉躍入了肥胖界。福王完全繼承了他老爸萬曆皇帝一毛不拔的鐵公雞性格,當天下形勢糜爛,崇禎皇帝左支右拙之際,他依然天天醉生夢死。


有明軍來到河南與起義軍作戰,這些部隊說白了就是來保衛他這個河南最大的地主的,然而,他沒有這個覺悟,面對這些衣衫襤褸的士兵,他一分錢的犒賞都沒有,這讓那些食不果腹的士兵們非常不滿,士兵們餓著肚皮打生打死保護你,而你這個王爺卻守著金山一毛不拔,太令人氣憤了!軍心如此,談何戰鬥力?

不出意外的,很快這些部隊就潰散了。洛陽暴露在義軍的槍口之下,福王再也不能享福了,面對潑天富貴卻無福消受。面對敵人的刺刀,此時的福王才看清了形勢,不得不拿出大量的財帛來犒賞三軍,然而這一切都晚了,李自成的軍隊很快就攻破了這個古都,福王被活捉,有可能覺得這個300斤的胖子是個累贅,福王被當場殺死。   

福王死亡之後出現所謂的福祿宴,這種可能性並不特別大,有記載在福王的部下哭訴之下,農民軍允許他們找了一口棺材埋葬了福王。 由此可見,至少他還保留了骨骼相對完整的全屍,至於有沒有皮肉被割掉,值得猜疑。

至於福王被李自成做成了福祿宴這個傳說,是因為福王的母親鄭貴妃,福王本人以及他的兒子弘光皇帝實在口碑太差,民間的口頭文學家給他編排的故事,這個噁心福王的段子很有可能在當時控制輿論的東林黨人的有意傳播下,成為了全國皆知的秘密。   



東林黨人這一石二鳥之計,玩的實在太6了,通過這個故事,既能夠打擊傳統政敵福王一脈,同時,還通過這個廣為流傳的故事,來渲染起義軍的殘忍,只可惜東林黨人在政治鬥爭方面花費了太多的精力,對於亂世之中最重要的軍事卻一竅不通,這個精於內鬥的政治團體對於大明朝亡天下,才真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歷來現實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第三子,母親鄭貴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陽,朱常洵被農民起義軍殺死,享年五十六歲。



①坊間傳言,大順軍攻克洛陽後,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頭乞求饒命。李自成不為所動,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梟首洛陽城門示眾,將三百多斤的軀體剁成肉醬,雜以鹿肉下酒,稱福祿酒。


②根據《明史》記載,李自成攻克洛陽城後,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義軍抓住就遇害了,跟隨福王的兩個承奉抱著屍體大哭,起義軍想趕走他們,兩個承奉大喊到:“王爺死了我們也不願意活,請求給一副棺材給王爺收屍,粉身碎骨也願意。”起義軍被他們忠義打動,用一寸厚的桐棺裝殮之後,放在一個破爛的架子車上,兩人就在旁邊自縊而死。

《明史》系滿清所撰,對農民起義軍持貶低態度。這裡面都沒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見就沒有發生這件事情。

③根據《大明福忠王壙志》記載,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福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

《壙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寫,與起義軍有殺父之仇,雖然對其父進行美化,但也沒有寫李自成將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安定郡小書生


福王朱常洵,萬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鄭貴妃。說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為這兩兄弟,還引發了轟轟烈烈的“國本之爭”,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點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后妃鄭貴妃,正宮皇后王皇后沒有給萬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萬曆前往張太后宮中問安,一時興起竟臨幸了太后宮中的一個宮女,回去後他也不當回事把這事忘了。不想這宮女非常爭氣,竟懷上了皇帝的龍種,並排除千難萬險把孩子生了下來,這就是後來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對皇位繼承有明確的制度,即“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和“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併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長子,太子之位理應屬於他。可偏偏萬曆獨寵鄭貴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對宮女所生的長子朱常洛不聞不問。




鄭貴妃時不時的在萬曆耳邊吹吹枕邊風,萬曆倒是心動了,有了“廢長立幼”的想法,可那些頭腦清醒的大臣們不幹了,他們不斷的上書請求萬曆早立太子以正國本。擋不住朝臣洶洶眾口的萬曆乾脆把立儲之事擱置不管。萬曆這種不顧祖制的行徑,遭到了多數正直大臣的批評。儘管萬曆曾“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但前仆後繼的批評者依然絡繹不絕。最後在漫長的“國本之爭”中身心俱疲的萬曆不得不妥協,就這樣,惶惶然不可終日的朱常洛終於在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為太子。


但事情並沒有結束,為了對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補償,萬曆封他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離京城較近的洛陽。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後必須離京前往封地,但萬曆捨不得這個寶貝兒子,朱常洵成年後又把他強行留在身邊。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穩,結果又是在朝臣們的一番據理力爭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歲,萬曆才在“戀戀不捨”中讓他就藩洛陽。




朱常洵就藩洛陽後,萬曆給了他超乎想象的賞賜,上等良田兩萬頃,費銀30萬兩修建福王府,將四川的鹽稅、茶稅變現為福王的私房錢,每一年供應他1300引的淮鹽,他把這些官鹽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陽開的商鋪售賣……就這樣,就藩洛陽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護寵愛下,在洛陽過著錦衣玉食,紙醉金迷的富貴生活。萬曆死後,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陽封地,除了盡情享受榮華富貴,幾無遠大理想可言。《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當時的河南,旱澇有年,蝗災不斷,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連年兵禍不斷,士兵們吃都吃不飽,連軍餉都拿不到,就是這樣,福王還只顧著自己享樂,盡情揮霍父皇、侄兒給他留下的鉅額財富。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軍圍攻洛陽城,結果洛陽城在裡應外合之下被順利攻下,城破時,嚴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縋城而下,藏匿於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卻被農民軍抓獲。與朱常洵一同被抓的,還有曾告誡過他的呂維祺。呂維祺勸告福王“殿下保住名節,勿使受辱”,但福王並沒有勇氣自殺殉國。




朱常洵應該是史上死的最慘的王爺了。朱常洵被抓後,李自成代表農民軍將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隨即派人宰了幾頭梅花鹿,而後像殺豬一樣,將朱常洵扔在熱水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燉成了下酒菜與眾將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祿(鹿)宴”。而後一把大火將富麗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為王府實在太大,大夥連燒了三天三夜。關於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並無記載,但在明、清很多書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廣為流傳)上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以李自成之為人,此事當不假。


大國布衣


福王朱常洵萬曆十四年(1586年),出生於紫禁城。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封為福王,後就藩於洛陽。

崇禎十四年(1641年)被李自成義軍所殺。

根據明朝正史和出土的墓誌來看,福國在城破時與軍民一起奮力守城。

城破被抓後破口大罵義軍。

李自成命人割下他一大塊肉,熬成了湯當著他面喝,他也沒有低頭認慫。

正史如此洗白,自然不值一信。

那麼野史說把他煮了吃,有沒有這個可能呢?

明末起義不斷,從第一代闖王高迎祥到李自成,大明西北和中原一帶的義軍被多次剿滅又多次起義。

究其原因就是因為糧食危機。

當時的糧食產能,已經不足以支撐帝國四億的人口。

人沒飯吃,快餓死了,是不怕殺頭鬧起義的。

所以人吃人在那個時代不是什麼新鮮事。

象福王這樣和義軍有著階級仇恨的行走的大肉團,被吃掉也是很有可能的。

事情的真象到底如何?幸好我發現了一本當時洛陽守軍寫的日記。

做為整個事件的親歷者,他為我們展現了歷史的真象。

崇禎十三年臘月二十九 大雪

天空中紛紛洋洋的下著大雪,城裡死一般的寂靜。

起義軍還沒攻來,官兵們就已經把百姓家裡搜了數遍,餘糧都被集中官倉。

每戶人家都要抽丁上城來守城,否則就不會給家裡的親人發放配給糧食。

現在起義軍已經圍城一個多月了,城內早已經沒了多少糧食。

即使我們這些守城的士兵,一天也只能發一個玉米麵窩頭。

真不知道家人怎麼樣了。

崇禎十四年正月初一 大雪

雪仍然一直在下。

今天是春節,居然喝上了肉湯。

長官騙我們說是豬肉,可是我們不信。

最近每天都有人往城外逃,被抓住的人都被帶進了廚房。

開始的時候我們還覺得噁心殘忍。

後來見長官們端著香噴噴的肉湯,我們也跟著往下嚥口水。

今天這是我第一次喝肉湯,果然很美味。

我甚至想天天能有肉湯喝。

崇禎十四年正月十五 晴

城快守不住了,現在每天不但老百姓在往城外逃,士兵們逃跑的也很多。

早上一起來,營官就說徐將軍昨晚連夜出城投了敵,讓我們散夥。

他們散夥去哪裡,我管不著。

我是拔腿就往家跑的。

等我進了家門,才知道家裡已經斷糧十多日了。

爹孃都被活活餓死。

好在妻子聰穎,每天鑿老鼠洞,用老鼠洞裡的餘糧苟活了兩個孩子的性命。

我讓妻子和我一起出城逃命。

妻子不同意。

她說我們只是普通老百姓,去那裡都是任人宰割的命。

闖王進城了又能怎樣,大不了還不是一個死字?

崇禎十四年正月十九 小雪

終於抓到福王了!

闖王自打進了城,打開了官倉讓我們吃了好幾天的飽飯。

他說還要帶我們去北京,等殺了崇禎,天天都有飽飯吃。

抓到福王的事,隔壁燕小六也有份,他是走了狗屎運了。

城破那天,闖王就貼榜文說過,有抓到福王者,賞金百兩。

榜文一出,全城百姓都挖地三尺找福王。

一百兩黃金呀!

我這輩子連十兩的銀錠都沒摸過呢。

燕小六這次最少也能有個十兩八兩的吧。

崇禎十四年二十一 晴

闖王在城西的校場架起了一口大鍋,說是要辦福祿宴,城中百姓都要參加。

我們一家也早早的過去了。

等到了校場,就見幾張大案板後面,廚師們正在忙碌著。

一群鹿正被關在籠子裡,看樣子是要吃鹿肉。

我這輩子還沒吃過鹿肉,聽說鹿肉不但好吃,還補身子,想想就興奮。

等到了巳時,一群官兵押著福王出現了。

福王沒了往日的神氣,好像也瘦了些,不過還是遠遠不止三百斤。

聽說我們被圍城沒飯吃的時候,他還在府裡吃著山珍海味,想想就來氣,恨不得現在能讓我過去咬下他一塊肉來。

一陣雷鳴般的掌聲,闖王上臺講話了。

他臉頰消瘦,個子很高,一口西北腔。

他數落了福王的罪狀,說的義憤填膺,說的慷慨激昂。

最後他問我們這樣天天享受著民脂民膏的人,我們要怎樣對付他,才能解恨?

我這時候才知道了福祿宴的意義。

福是福王,祿是鹿。

福王被洗剝乾淨,和那幾只早已經被收拾好的鹿一道扔進了滾燙的開水鍋中。

說實話,我雖然有些恨福王,但是看著他在開水鍋裡撲騰,心裡面還是非常害怕。

其實我現在並不餓,也不想吃肉。

但是我怕起義軍們看出來我對福王恨的不深,還是跟著其他人一起擠到鍋邊舀了一碗湯。

我把湯分給老婆孩子喝了。

好在湯不多,喝完這一碗就沒有了。


難得浮生閒半日


關於福王是否被李自成的起義軍烹煮成肉羹吃掉,並沒有確切的答案,因為關於福王被義軍吃掉的言論,都是民間傳說,並無確切的文史記載。

倒是福王那一身三百多斤的肉,應該是不會有錯的。



福王即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第三子,同時也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兒子,都說後宮中母憑子貴,但朱常洵確是一個例外,他是子憑母貴。

朱常洵的母親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鄭貴妃,因此,萬曆皇帝曾想立朱常洵為太子,由此引發與文官集團之間的矛盾,史稱“國本之爭”,也成為萬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的原因之一。

後來,在1601年,年僅十五歲的朱常洵被封為福王,就番於富庶的洛陽,朱常洵從小嬌生慣養,酷愛美女,平日裡不思民苦,只知飲酒作樂。



明朝後期,天災頻繁,陝西河北等地連年乾旱,土地顆粒無收,人們甚至易子而食,然而生在洛陽就番的朱常洵卻並沒有停止一時一刻的享樂。

當時民間就傳言,朱常洵是萬曆皇帝最愛的兒子,他那三百多斤的體格,就是用老百姓的血汗錢給養出來的,如今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福王卻不知為民做事。

李自成攻破洛陽後,福王朱常洵被俘虜,後來,朱常洵確實被李自成所殺,但究竟是否被煮來吃來,確實是不好說。


民間確實有這樣的傳言和故事,但《明史》記載中,福王死後屍骨是存在的,或許是出於美化福王的原因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