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發現虛假訴訟怎麼辦?有何依據?

我就是崔三兵


看公訴或自訴。

公訴屬枉法追訴,自訴屬汙陷。根據情節輕重或後果依法處罰。


古鏡5


虛假訴訟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之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為虛假訴訟罪。捏造事實怎麼理解?所謂捏造事實,指行為人虛構、臆造根本不存在,與真實情況相悖的事實情況,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無真實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實成分,部分捏造。注意區分以下幾種情形:(一)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特定的主觀目的,不論是否謀取利益,謀取的利益是正當利益還是不正當利益的,均能構成本罪。如行為人為了要回借款,但礙於臉面不好意思開口,遂將債權虛假轉讓他人,由他人提起訴訟討還借款的。這種情況,也符合本罪所規定的客觀危害行為。(二)此罪與彼罪的界限如,虛假訴訟罪與詐騙罪、侵佔罪、偽證罪、妨害作證罪等罪名之間的的界限。(三)本罪的罪數形態實踐中,可能出現行為人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逃避合法債務為目的,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獲得有利民事裁判,嚴重妨害司法秩序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既可能符合虛假民事訴訟罪,也可能符合詐騙罪、侵佔罪等其他犯罪的犯罪構成。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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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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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花案”點滴:一盆蘭🌸價值80萬人幣,真有其人,順手牽羊偷了此盆蘭花。花主報案,人被抓,一關三年,案怎麼判,難倒了公、檢、法三家。花主咬著就值80萬元,沒有市場評個證據支持,你說:是否屬於虛假訴訟?在民事訴訟中,有些原告,為了達到騙人目的,袍制虛無事實,有些時候關係能過關,也能瞞過法庭,得到支持。更有甚者,合同不到期,告人也不看看日期,提前告別人違約,依然能走上法庭,騙人不臉紅,事後沒什麼事。社會上,有的人沒有城信標準,不做事,也不讓別人做事,只要不滿足自己利益要求,閒著沒事,告狀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少不了虛假訴訟。由此,虛假訴訟入刑,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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