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或变更实控人,深交所发函询问

1月8日,资本邦讯,康跃科技(300391.SZ)发布关于收到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康跃科技于2019年1月6日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康跃投资”)与深圳市盛世丰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盛世丰华”)于2019年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康跃投资拟向盛世丰华转让其所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104,75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

交易完成后,盛世丰华将成为康跃科技控股股东,吴敏文、宁新江将成为实际控制人。盛世丰华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世景集团”)间接控制盛世丰华100%股权,吴敏文、宁新江分别持有盛世景集团27.35%、18.28%股份,二者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盛世景集团。公开信息显示,盛世景集团为资产管理机构,业务涵盖私募股权、产业并购、策略投资、战略收购、国际业务等。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康跃科技核实说明如下问题:

1.说明本次交易的原因和背景、盛世丰华获得公司控制权的目的,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盛世丰华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整合、管理团队、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并提示相关风险。

2.公告显示,盛世丰华收购公司股份资金“全部来源于盛世丰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结合盛世丰华和盛世景集团主营业务、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说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结构化安排,如存在,列示资金融出方名称、金额、资金成本、期限、担保要求等相关内容以及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3.说明盛世丰华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是否将产生持续的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是否作出相关措施以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康跃科技主营内燃机增压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公司于2014年8月1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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