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很多人借錢都不還,算經濟案件還是刑事案件?

傾心3530


一般的借錢不還,只涉及民事案件糾紛,並不涉及刑事案件。如果朋友以不存在的項目和事實,以侵佔為目的向人借錢,數額較大,則涉及詐騙,政法部門會審查立案的。如果你朋友借錢去賭博或幹一些違法的事,而你所說的出借人在借錢給你朋友時,就知道錢的用途,那麼這筆錢很可能要不回來,甚至還會受到處罰。如果你朋友借錢確實用於生意週轉,創業辦實體而虧掉了,如果人未跑路,就多給朋友一點時間,讓他重新翻身起來,而不是在他虧本為難之機,落井下石逼債,現在的創業和做生意,十有八,九是虧本,給他一點緩衝的時間,如果逼債逼急了,人一狠心選擇跑路,那就得不償失。


珠江的過客


一般情況下,借錢不還是民事糾紛,不會按刑事案件處理。

但是,特殊情況下,也有一部分是按刑事案件處理的。

例如:

《刑法》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
《刑法》第22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詐騙罪立案標準是五千元致一萬元以上。

至於是刑事案件(詐騙)還是民事糾紛,關鍵看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當事人有詐騙的故意和行為。常見的有:

虛構借款理由騙取借款的。

用消字筆寫借條的。

用假冒的書證(如假冒的身份證、房產證、存款折等)騙取借款的。

等等。


淮北日月升


你好!

首先借錢的是朋友!你的標題也有提到。他跟很多人借錢,要看什麼方式借的。

首先你借給他你認為是朋友,你才借給他,並不是跟那些詐騙的一樣通過欺騙性的手段來騙取錢財。所以對你來說,他如果不能按時還你,或者翻臉不認。你可以起訴他,到這屬於民事經濟糾紛。

另外你提到很多人。那麼很多人就也是一樣,得看他借錢的方式。是否存在欺騙。來進行定論的。

不過如果死賴不還,民事經濟糾紛是肯定的


拼命三郎小周


屬於普通民事糾紛案件


茶菜叔


現在社會騙子借錢別想拿回來


手機用戶18173447792


趕快借,估計以後是不可能再借到錢了,以後的社會只要有點不好的名聲,就一定不會再有地方借錢了,就是給再高的利息,也不會有人借錢給他


無所謂0無所謂


借超過是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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