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子都给了我哥,我哥说以后爸妈的生老病死他负责跟我没关系了,真的是这样吗?

球子的娘亲


你父母在你哥那养老我觉着你父母是愿意的。作为女儿来说该关照父母亲还是应该关照!至于财产不用计较了,两位老人长期住你哥家你哥嫂有很重的负担,換位思考也是很不容易的事!不要因这些财产闹的父母,哥妹之间不愉快真的不值得!千万不要因这事丟掉亲情!钱不值钱人最值钱!人在做天在看!


刺梅168801760


我也有这样的亲身经历,我是家中老大,有一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妹妹是最小的。在20多年前的1998年,我的父母将他们的一点积蓄及卖房子钱都交给了我妹妹,并被接走,我妹妹也说了,老人的生老病死都由她负责,与我们这俩个当哥哥的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可是,我的父亲去了几个月就去世了,后来我的母亲患了食道癌,在她知道自己的寿命不会太久了,就回到我住的城市,来看望她的其他的亲人,在我这住了个一月之后,就该回我妹妹那去了。可老妈很留恋她的儿孙和我这个家,我及我的爱人儿女就把老人给留了下来,精心照顾。最后老人慈祥的走完了她的人生之路,是我把老人发送入土为安。

我觉得,做儿女的,在父母面前无理可讲,对兄弟姐妹之间的自私者,要有个平常心。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有个大事小情该走动还是要走动的,因为血浓于水。


清风6704915380848


不会的 就问你一句,如果你父母治病需要200万,你哥会卖房子救父母吗?如果他舍不得卖,一定会找你拿钱,而且到法院告,也是告得赢的,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但是对于这个房产的分配,因为是你父母的个人财产,他们愿意给谁就给谁吧,你无法干预的。

如果是我,我是不会做这种重男轻女的事儿的。

我建议你跟你爸妈说,在去世之前,把房子留着,只有把房子留着,自己老年才有保障,你可以同意,父母百年之后不跟哥哥争这个房子,但是父母真不应该这么早把财产都给子女,等老了,再求着子女往外拿钱,自己本来有,又何苦将来求。

你父母把房子一直留着的好处还有就是,万一你哥哥离婚了,这个房子也没法分割,你哥哥嫂子想要这个房子就会一直对父母好。


闲情十里醉


父母的赡养,就法律而言,并不会因为房子赠予一方,另一方就不用赡养父母。

在咱们国人的眼里,长久以来都认为“养儿防老”。因为女儿会与别人成家,走出家门。当女人与别人成家后,一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这在很多长辈的眼里,把房子给女儿,是认为亏本的。因为房子是长辈一生的积蓄,那是他们的根,所以房子给儿子而不会给女儿。然而,即便是房子给了儿子,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我也有哥哥,我和我妹妹都不会要父母的房子。不是因为我爸妈的房子在乡下不值钱。而是因为那是我爸妈自己挣下的,那只是父母的功劳。我没出半分力,我不要。至于我爸妈要把房子给谁,或者要把房子出售,都是他们有权处理的事。当子女的我,只会尽自己之力付自己的一份力量。

题主的父母想要把房子转让给哥哥,可能因为父母不与自己商量,所以心里难受。如果觉得心里不好受,可以对父母言明。不过,法律上规定,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1、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2、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

3、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暖心秋妈


别相信他,我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让他和你父母白纸黑字写下来,公证去,我公婆和小叔子就是这样,房子,钱,,,都给小叔子了,也是说以后的生老病死和我们老大无关,我们只是需要出力就可以了,我老公以为亲人之间不会言而无信,结果,公公脑出血住院,重症监护室住着,他就是一句话,没钱,人死后,连买一张纸的钱都不出,逼急了我老公,说卖老房子,他才拿钱出来,现在的现状是,兄弟反目,婆婆还认为我们两口子不懂事,在那个时候还分得这么清,逼老二拿钱,其实,老人的房子,钱都让老二吞了,给他们带孩子,管他们三口人吃喝拉撒,结果呢,遇见事情还是我们出钱出力出人,所以说,这种事一定要拉下脸来讲明白的好,


湖水150014404


这个不很正常吗?有必要为了那点房产去跟父母决裂,去跟哥哥嫂子闹矛盾吗?跟最亲的人闹僵有意思么?我家三个孩子,我是老二,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我家房子开发了,一共分了三层,只有一套房子,因为开发太早,没有赔偿金,只有两个门面,两个车库,我父母把仅有的一套房子给了我哥哥,他们住在车库里,我们也没说啥啊,这是人家应得的,别人都说我傻,不问父母要,我有啥资格去要本来就不属于我的东西呢?

我从小到大父母对我一直特别好,上完中专回来分配工作都是我父母给我掏的钱,我是正式工,有医保和养老,之后结婚生了孩子,然后过得不顺心,离婚了,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我父母管着,虽然没怎么让他们操心,没让他们带,都是我自己教,但是他们一直补贴我,请问我还有啥资格去要?

我觉得如果你是老二。你哥哥是老大,那么房子是人家应得的,你没资格去要,该孝敬父母一样的好好孝敬,尽自己本分就行,我是不会争的,没必要。真的,如果将来父母年纪大了,他们不管不问,不侍候,我会把他们接到我单位里,我照顾,反正他们上班也没空。我有时间,所以这个我也不会争也不会管,尽自己最大努力把他们照顾好就够了,至于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不会去争取,因为没那个必要,我会用我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一切的。


诸葛筱蝶


不可能,这都是假的,在法律的面前,你就输了。

因为你必须要承担赡养你父母亲的义务。无论他将房子给了谁,最后你还是要赡养自己的父母。

我这边就出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就是家中老人将城里的房子,价值190万的给了大儿子,因为大儿子要搞出国,需要房产证,所以就将房产转让给大儿子。当时他们就签了一个书面上的合同,结果十年后,父亲查出肝硬化,治疗了二十几万还没好,还一直花钱。大儿子就烦了,这根本就是一个无底洞。这时大儿子就跑出来叫自己母亲去起诉小儿子,说小儿子那么多年没有给老人赡老金,然后要小儿子出两老的赡老公以及父亲的医药费。

最后小儿子还是出了老人的赡养费,以及后期父亲的医药费。

所以人心真的很难测的,说得再好听,在法律面前,还是输得一塌糊涂。所以恒量一件事真的要三思而行。


陈小姬


父母这样分配是可以的,但是就算是这么做了没有分到财产的子女也需要对父母负责人,仍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因为父母对于自己的财产有完全处置权,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同意,透露给你们也是不希望你们兄弟之间有矛盾、隔阂。就算是生前没有过户但是留有遗嘱,在过世后也是可以由“哥哥”一人继承的。

所以需不需要照顾、赡养老人与是否继承财产没有任何关系,是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东友律师团


这个嘛,嗯哼。空口无凭,只能是说说而已。而已嘛,别天真。你的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法是大于合同的,别说空口无凭,就是白纸黑字也没用。你哥拿了房子,然后要求你赡养,你还是要赡养,告到法院也没有用。但从情理上讲,你哥得房子父母跟他生活,日常生活他照顾,生病他负责医疗费,和陪护费,死了他主要负责送终并出费用。这不是说就没你什么事了,你还是要去看望老人,该关系的还是要关心,住院还是要陪护,只是理论上你可以不出钱。房子是父母的他有权处理,不论合不合理这和赡养义务无关。要想财产和赡养义务有关,双方可以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这事具体操作你要查询律师。不过有一点希望你明白,房子和赡养义务无关。


天河水79586844


我的爸爸妈妈就这样被叔叔骗过。


从法律角度来说一定是行不通的,但我们不钻研法律,只分析事实。父母偏心一方子女也是不可避免的,作为子女只能尊从父母的选择,虽说你们都有分配父母财产的权利,但如果自己生活还过得去,就别去争什么家产了,就当孝顺爸妈了。只要爹妈开心,想怎样就怎样吧。


你若不甘心这200万的房产就想办法去争,但争的后果就是全家人翻脸,从此生活在打打闹闹之中,一家人都不快乐。与其筋疲力尽的生活,不如大度放手,因为父母一旦主意已定,你也改变不了什么。



对于你哥哥的承诺,虽说只是他为了得到房产而做的诺许,更建议落实到笔上,真的有一天父母急需用钱时,这是个依据,虽然一张纸并不一定有法律效果,但这是一纸承诺,是利益背后的信誉保障。


我爸妈年轻时也遇到过这样的事,那时在农村,房基地是当年最值钱的,我爷爷奶奶家房子位置是全村最好的,我最小的叔叔为了得到这个房产,就是哭着许下的诺言:房子归他,老人的生老病死全由他一人负责。结果可想而知,翻脸不认账。其实,这样的事并不多见,大多数的人还是能做到信守承诺的。但无论最后的结局怎样,当老人真的有困难时,任何子女都不会忍心置身事外的,这就是人心。




家产是老人养老的资本,家产的分配虽说都有不公平,但子女只能谅解。亲人之间除了“理解万岁”还能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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