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吞人”頻發亟待整治

13日17時左右,青海西寧公交站塌陷,公交車墜入其中,14日凌晨3時21分,西寧市政府新聞辦和西寧市應急管理局聯合召開第二次新聞發佈會稱,失聯人員由2人上升為10人。

近年來,出現路面塌陷的城市越來越多。車輛、行人走在平坦的路上,突然路面塌陷,人或車陷入其中,人們在同情遇害者之餘,也在擔心: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原本最叫人放心的馬路開始步步驚心?我們到底該反思些什麼?

問題在地下,根子在地上。屢屢發生的悲劇拷問著城市基礎設施的質量和管理水平,反映了我們對地下基礎設施安全理念的不足、知識的缺失、技術的薄弱和管理的缺位,我國很多城市長期以來都主要集中於地上規劃而忽視地下規劃,偏重於地上的發展而忽視了地下的建設。不少業內人士指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管護失序是路面塌陷的主因。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城市發生的地陷多為地下水過度開採和地下工程建設引起,城市化速度急劇加快,地上基礎設施(如道路)大量硬化,而下水道沒有改造、擴容,導致排水不暢,地下工程施工不規範、質量不高,加上老化破損,隨著地面密集建築群的工程效應,日積月累,最終誘發地陷。

如何讓城市的路變成百姓的良心路、安全路、舒心路?我們應更加重視人們生命的價值,在規劃設計和建設上儘可能周全細緻、保證質量,不能把事故原因都歸於“意外”。相關部門要盡職盡責,對老舊管線進行維修保養或更換,專項治理嚴控地下工程,市政部門要養護好城市排水系統,及時排除極端天氣的大水,減少雨水的下滲。要加強地面沉降長期監測,利用探地雷達技術檢測供水管網等發生洩漏情況,建設好城市綜合管廊,把自來水管、汙水管、電力管線、煤氣管線、通訊電纜等管線統一囊括其中,徹底解決路面塌陷,提高城市綜合管理水平,增強城市整體防護能力。

整合、規範地下設施管理職能,實現專業治理。

要進一步推進地面以下設施管理職能改革,明確地下工程的牽頭部門,牽頭各部門開展工程的規劃、建設、運營、監測、維護和應急處置,統籌相關部門工作,讓地下設施得到全過程的關注和有效治理,管住隨意對馬路“開膛破肚”等行為,統籌有序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保障地下空間的有序、安全開發。

提高監測預警水平,提前處置防範。

建立地陷的人防技防體系,常態化開展城市道路等重點區域塌陷災害普查探測工作,採用最新的監測技術,通過大數據等技術進行分析,對相關單位和個人提出預警,使災害的發生發展處於受控狀態。繼續發揮人民群眾的力量,將預警體系落在基層、在社區,建立地陷在內的災害預警機制,鼓勵群眾及時舉報地面破損等表象,及時督促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和修復加固。

強化基礎信息摸查與風險評估,堅持科學治理。

加快對城市地質狀況、地下水系、地下工程等基礎信息的普查建檔,採用三維探底雷達等最新探測技術,繪製地下空間一張圖或者建設可視化集成系統,所有施工單位必須按圖、按系統施工,避免對既有地下水系和工程的破壞。加大對地下空間的安全風險評估頻率和力度,全面檢查、評估地下工程,及時控制和消除安全風險。

強化工程勘察和施工過程管理,落實主體責任。

地鐵、隧道等施工要進一步強化工程勘察安全職責,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在地下工程施工中,要尊重科學、尊重規律,加強對沉降、透水等的監測,詳細制定處置預案,及時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強化工程質量監管,儘量消除隱患因素。

建立起更為清晰的市政責任機制,相關道路、線路的產權單位應對地面及地下附屬物經常性檢查檢測,形成制度,責任到人,避免人為“地陷”悲劇發生。監督要到位,健全問責機制,徹查事故發生的根源,是交通部門在修建道路的過程中有過失,交通建設部門就應該承擔責任。地下的管線或管路鋪設有問題,負責管線道路的部門就應該承擔責任。修地鐵等引起的建設部門就要承擔責任。(郭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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