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201413947
第一,這就涉及到保險投保的流程,保險投保的時候使用的是保險法第5條:誠實信用原則“”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也叫最大誠信原則,就是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相信他的每一個客戶都是誠實的,都是守信用的
第二,還有根據保險法第16條:如實告知義務 第1款“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在投保的時候都會設計一個問卷,客戶根據投保人根據問卷回答相關的問題,只要投保人如實告知,保險公司的理賠也就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很多人不理解如實告知或者看不懂進行告知,做了隱瞞告知,所以保險公司才會查出客戶,沒有如實告知情況而出具拒保通知書。最後,為什麼保險公司在買保險之前不查客戶的資料,還涉及到成本和投保流程的問題!
如果每一個人買保險之前,保險公司就要查一下,那保險公司的成本誰來承擔?這個成本是不是要轉嫁到投保人身上,那保費是不是上漲很高?如果每一個人投保,保險公司都要調查,那整個投保流程,時間會不會很長?客戶滿意嗎?
總結:就是有了最大誠信原則和如實告知的義務,保險公司才相信每一個投保人都是誠實的,所以在投保的時候,保險公司是相信客戶的;反之如果不誠實的人,就是應該承擔拒賠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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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悅說險
我在平安保險公司幹過,兩年,最後我是接受不了才走的,客觀的講,保險本質並不壞,當然相對講漏洞也有,有人曾經帶律師來買平安保險,他不需要業務員講解,只是律師把好幾百頁的合同看一遍,為什麼說保險騙人的,是因為很多業務員腦袋裡只有錢,只要有業績有錢賺就行了,上級領導告訴你這個東西好,就行了,不需要了解那麼多,只需要讓客戶知道想要的就行!我姐當時買保險,平安另一個人就說沒事可以買,我姐做過甲狀腺手術,有長年哮喘,我當時讓我姐退了,我給我姐買一份,並且我去醫院調病例,去醫院花錢拉我姐姐複查,目的就是不要事後諸葛亮,我該交代的都交代了,為了就是讓他們在理賠的時候無話可說,還有,我姑姑的單子,我姑姑買完了,我發現個問題就是我姑姑80歲的時候賬戶裡沒有一分錢,別說理賠了,啥也沒有,而且這些問題都是我自己發現的,沒有人告訴我,我讓我姑姑退了,退保是會有損失的,然後我把損失的那部分錢我自己墊上不能讓我姑姑損失,從我手裡買的每一份保險我都要求他們知道的明明確確,正常的業務員是不告訴你那些不賠的,但我不正常啊,我都會說這個賠,其中這個不賠,到時候你別問我為什麼,因為你沒有買這一項!所以我這樣的人業績不好,領導也不喜歡,然後就走了,我客觀的發表一下保險騙人這個誤解,是因為你根本不明白你買的什麼,那是因為根本沒人講明白你買的什麼,你以為你買個啥都賠的,結果賠的時候沒有哪一項!瘋不瘋!
曖沫29575716
我妹夫有三高。稍微懂點的人都知道買保險是需要如實告知的,必要的時候還會去醫院體檢,情況嚴重的話好多保險也會拒保的。之前我妹夫想買保險就問過我關於這方面的問題,我告訴他一定要如實告知,免得後期有理賠糾紛。一段時間之後我聽我妹說那個保險推銷員跟他們說不用告知,說他有辦法通過核保,我一聽就告訴我妹離這樣的人遠遠的,明顯是隻為賺錢不為客戶利益著想的騙子。我其實比較認同保險的,無奈的是從來也沒遇到過一個實事求是的保險人。
追風的墨墨媽
因為保險公司遵循的是最大誠信原則,也就是說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會填一個健康告知,按照健康告知上面的內容提示如實的告知保險公司你的身體狀況。
如果在健康告知上面你的選項有勾選否的,那就要進一步詳細說明狀況,然後保險公司會有專門的核保部門來審核,有可能還要出示一張體檢涵讓投保人去醫院體檢一邊,以便核保人員進一步確認,投保人的身體狀況可能會有多大的風險,然後再判斷應該給什麼樣的核保結論。
核保結論一般分為標體承保、延期承保、除外承保、拒保這幾種。
如果健康告知沒有問題了,保險公司也標體承保了,那麼到時候理賠的時候就不至於出現糾紛,理賠就會很順利,只要提供相應的理賠資料都可以順利理賠。
保險公司之所以查之前的病例也是出於理賠的公平性,畢竟保險的原理簡單來理解就是集齊一群健康的人的保費在一起,當這群人裡面有人出險了,那麼就從這筆錢裡面拿出相應的錢給到出險的人,那麼為了保證所有投保人的權利,調查病例也是保險公司應該做的工作,這樣防止有人惡意騙保。
總結起來就是買保險的時候做到如實健康告知是投保人的義務,而出險調查也是保險的義務,只有雙方遵循權利與義務的規則,才能減少保險理賠糾紛。
寧雪珍
這種行業發展的負面問題之所以長期存在,並且積重難返,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保險行業自身的原因。保險業在晚清時期進入中國,是最早進入中國的近代金融行業分支。其歷史比銀行,證券都要悠久。但是,發展卻一直較為緩慢。到了民國時期,保險業淪為銀行業的附庸。人身保險,長期滯後發展。解放以後,推行計劃經濟,保險曾經長期停辦。改革開放以後,保險業重新開辦。在這個時候,人壽保險行業引進了日本模式,主要的操盤人,是一批來自臺灣的人壽保險行業從業者。這批從業者良莠不齊,有不少人意識到了當時中國保險一時的落後,並且藉助這個機會,不規範的兜售保險。這可能和臺灣本身較為濃厚的詐騙範圍有關。也就是說從一開始,中國的人壽保險業,在根子上就出了問題。90年代的時候,這批臺灣的培訓師逐漸淡出。
但是,又形成了另外一個惡性的分級推銷機制。在發達國家,保險也有非常成熟的推銷員管理機制。推銷員作為獨立個體與保險公司簽約,本質上是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並不是保險公司的僱員。每推銷一筆保險,推銷員本人可以從中獲得高額的推銷費用,美國這樣的國家,平均費用為保費的40%左右。根據一般的經驗,在美國,推銷員只要能夠找到25個穩定的人壽保險投保人,就可以獲得一個非常體面的收入。但是在中國,情況卻完全不同。推銷員雖然在事實上是保險公司的代理人,但又在形式上成為保險公司的僱員。保險公司從兩個方面盤剝推銷員。一方面沒有給予他們僱員相應的待遇,實行無底薪或者低底薪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又以他們是公司僱員為由,不給予高額的保險代理推銷費用。實際上,保險公司內部的管理人員竊取了底層推銷員的推銷費用。最終結果就導致,保險推銷員的招聘門檻不得不一降再降。實際上在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保險推銷員是一個高學歷的崗位。但是在中國,卻成了一個幾乎無門檻的就業。這就必然導致,保險推銷員本人,對於保險不是很瞭解,為了進行推銷,在對外陳述產品情況的時候,不能如實和準確的表述,從而為之後的保險糾紛埋下了禍根。
資金管理能力差,投資回報率低,管理成本高,是中國保險公司的普遍現象。在發達國家,人壽保險公司是最主要的長期資金投資者,可以獲得市場上最高的投資回報。但是在中國,保險公司主要的投資對象是國庫券,收益非常低。從這個角度上看,中國的保險公司根本不具備金融行業的屬性,因為缺乏資金運用能力。這就使得中國保單的成本要遠高於同類型保單在發達國家的成本。近年來有不少大陸人前往香港購買人壽保單。除了有洗錢的原因之外,香港保單的這種經濟優勢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在高成本模式下,又不顧一切的降低門檻,進行業務擴展,最後必然會使得索賠的數額超過保險公司的承受能力。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保險公司普遍採用的辦法就是耍賴。實際上也就是民眾常說的,以各種理由拒絕理賠。
其次,是政府監管不力的結果。保險業在中國金融行業當中的地位是比較低的。銀行業歷來是中國金融監管的重心。所以,政府對於保險業的發展不是太上心。對於保險業的負面影響,也不是太在意。再加上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是國有企業,和原來保監會的機構人員有密切的人員交流。人情社會下,事情就變得更復雜。
最後,是整個社會對於商業保險的認知存在著嚴重的缺漏。從企業政府到民間都是如此。必須指出的是,如果一個人真正瞭解保險,就應該明白,在投保之前已經確診的疾病是不可能獲得保險理賠的。但是很多人有僥倖心理,希望在形成事實投保之後,獲取保險公司的理賠。從這個角度看,這些投保人也不是無辜的。強化投資者教育,雖然已經被提了出來,但在事實上做得非常差。而且現在過於強調,由企業方面來進行這方面的教育,這種思路是有問題的。企業本身是利益相關者,在推行教育的時候肯定是有所偏向,難以正確的傳達有用的信息。所以總的來說,對於商業保險在內的一系列金融教育應當是作為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不應當由金融企業來承擔。政府在這方面的投入要增加。
用戶4325101516
兩方面的原因,
1、最大誠信原則;
2、成本考慮。
保險購買的基礎就是最大誠信原則,在投保過程中體現之一就是各種問卷,財務問卷和健康問卷。
財務問卷來確定這個投保人的家庭收入狀況,這個保費支出是否合適,特別是過高的情況下,容易出現道德風險。
健康問卷,會很詳細的詢問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各項身體狀況,要求我們如實告知。
如果存在異常,需要提取病歷和相關資料,由核保部門確定是否能夠購買相應的保險。
保險購買是一個商業行為,我們購買保險,實際上是提交申請。
跟保險公司說我們想要購買某款保險,要保險公司核實確認是否符合購買條件,最後保險公司出具核保結果。
結果可能是:
正常購買----標體承保、
不可以購買----直接被拒保或者延期,
有條件購買----做責任除外或者增收保費。
所以在投保時是需要投保人主動提供過往身體狀況,如果有住院或者體檢異常,需要遞交保險公司核保。
如果投保人沒有告知,就默認沒有異常。
即使是去香港購買保險,香港號稱的是嚴進寬出,購買時會更詳細詢問投保人過往的身體狀況,也是基於投保人告知做出的,並不會調取每一位投保人的資料。
之所以這樣做,一方面是商業倫理,正常的商業行為,會默認雙方會遵行一些共同的規則。
另一方面則是出於成本考慮。
如果保險公司需要對投保人提交的任何資料都進行核實,成本將會無限提高,流程也會變得特別複雜,與之對應的就是保費上漲和程序複雜,會降低我們購買保險的意願。
是的,成本,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且事實是並不是每一個理賠案件保險公司都會調取過往狀況,會根據具體狀況決定是否進行調查。
比如額度大小,小額一般不會進行調查;
比如理賠發生的時間,剛過猶豫期就出險,發生額度還較高,一般會調查。
還有理賠時提交的病例填寫狀況也會影響,比如病例寫有多少年的病史之類的,鐵定會被調查。
暫時想到的就這些。
投保時需要作為投保人的我們基於最大誠信原則告知過往身體狀況來提交申請,理而賠時保險公司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查。
下里巴來的人
妻子 ̄朋友在威海新華人壽做保險,她自己描述是已做到什麼主任級的。天天來我工廠勸服我妻子買保險。我們無暇去應付她,就委屈著為兒子買了一份險,第一年交三幹三。過了 ̄年,在村裡交的新農合被停了,原因是因為給兒子買的這份商險。我們找保險公司交涉,眾口 ̄個回答⺀不可能和沒聽說。都發生了還不可能?我們無非就是想讓保險公司邦忙諮詢一下,看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可保險公司就能給這麼一個回答。無奈我們只能退保。最後退了一干三百元。問為什麼扣這麼多,回答說替我們保管了,收保管費用。錢被你們用了 ̄年,居然收我們費用?真是 ̄群流氓。事情過去六年了,前段時間那個拉保險的又打電話讓我妻子參加理財,還騙個沒完了?
厚德載物57702
首先,我們要明確:在投保時我們都會被要求填一份健康告知,而這個健康告知必須按照上面的內容做到如實告知,一旦做了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就會進行核保,核保時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病歷、體檢報告等,之後保險公司會根據提交的資料做出拒保或安排體檢、承保等決定。所以,保險公司不是不查你的病例,而是需要你先做如實告知。
但是,現在很多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員為了防止客戶被拒保,會授意客戶甚至欺騙客戶不要做如實告知,因為他們掙的是當下的錢,而理賠結果如何與他們無關,發生理賠的時候他們甚至已經不在這個公司或者不在這個行業了。而且保險代理人員的這種行為並不僅僅來源於底層代理,很多是高職級的管理人員自上而下的授意。因為新進代理人員的每一張保單都和管理人員是有直接關係的,因此就主觀意願上來講他們不願意放棄任何一張可能承保地單子。因此,在新代理人員入職之後,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沒有相關的核保合規的培訓,也沒有健康告知的講解,甚至在新代理提出疑問時也會一筆帶過的讓他們全部填“是”。
其實,作為消費者真正想要欺騙保險公司的人並不多,個別殺妻騙保的除外,大部分投保人是抱著真誠的想要得到保障的意願購買保險的。但是由於信息的不對稱性,作為消費者大眾很多人並不懂得如何做健康告知,甚至有的人都沒看過健康告知,直接由保險代理人員代填。這就給那些迫於壓力、一心只想成交的代理人很大的操作空間。
因此,我在此提醒朋友們,投保時多問多看多選幾個代理人,健康告知一定要自己過目一遍,不要被代理人牽著鼻子走。
我是保險解密局,用專業破解保險迷局。
保險解密局
我說說親身經歷,去年有個前同事讓我買重疾險,正好趕上我換工作入職體檢,發現血壓偏高,這是背景。
體檢後,他就天天來找我給我講保險有多好,我確實也心動了,在籤合同的前一天我體檢報告拿回來了,裡邊有血壓高一項,我問他這個沒問題嗎?他和我說,你就當不知道,這把算沒有提前告知,不影響理賠。
後來我心裡不踏實,就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合同條款,人家保險合同裡寫的清清楚楚,這特麼就叫未提前告知,完全不負責賠償,後來這事就不了了之了。所以,不是人家保險公司查不出來,八成是你被業務員忽悠的認為沒問題,也沒仔細看條款,就導致保險公司不賠償。你要知道,這種重疾險,你第一年的保費有80%以上是給業務員的。
飛翔的熊貓86632852
明面上的原因就是所謂最大誠信和降低成本。
順便摟草打兔子看看能不能拒賠。
對於保險公司,他們不會刻意的要去拒賠誰。畢竟理賠人員跟你無冤無仇,範不著給自己找事。
如果都是符合公司規定的理賠要素。那也就賠了。
你所說的理賠時候保險公司去翻你十年前的病例,這種事,是屬於保險公司在理賠時候必經的過程。一般情況下,對誰都這樣。
如果遇到大的自然災害事故,比如山洪,泥石流,地震,導致的大規模區域性的保單出險,那他們會適當降低和減少這些細節標準。
畢竟這種全國人民都在關注事故後的救援,保險公司這時候出來拒賠,那絕對是想關門的節奏。
保險本身是好的東西。無奈,讓人玩壞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