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一波三折的工傷賠償案

導讀

在沒有有力證據的情況下,勞動關係並不容易認定。

這不,不懂法的賀俊在律師的幫助下,經歷一波三折後,才拿到了工傷賠償款。「说法」一波三折的工伤赔偿案

賀俊到一家修繕公司的項目工地工作,工種為木工,歸屬馮某管理。

一天,賀俊站在木梯子上打吊頂的龍骨時,突然吊頂垮塌,將賀俊和梯子一同砸倒在地。事發後,馮某和其他工友將賀俊送到醫院救治,經醫生診斷賀俊身體多處受傷,需要住院治療。

馮某支付了第一筆醫療費後便聲稱“沒錢了”,他盤算著再多給賀俊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就此了結此事。

無奈之下,賀俊的家人找到修繕公司討說法。公司認為,工程已經分包給馮某,責任應該由馮某承擔。賀俊的家人找到發包方,發包方認為根據之前雙方的協議約定,責任應該由修繕公司承擔。

幾方相互“踢皮球”,賀俊於是提起勞動仲裁,請求確認他與修繕公司的勞動關係。

仲裁庭認為,雖然賀俊提交了病歷、工地現場照片、賀俊家人與馮某等人的錄音,但這些證據都不足以認定賀俊是修繕公司的員工,因此仲裁庭沒有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馮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但一審、二審法院都沒有支持他的訴訟請求,同樣認定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

不過,二審法院在判決書中載明,建築施工企業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農民工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時,企業對工傷保險待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雖然賀俊與修繕公司不存在勞動關係,但是並不意味著該公司無須承擔任何用工主體責任。

雖然仲裁和法院都沒有認定雙方的勞動關係,但是律師緊緊圍繞二審判決書中的這條內容,並與人力社保局工傷認定部門積極溝通,開始代理賀俊申請認定工傷。

律師認為,安監部門的調查、醫療證明以及相關錄音證據等都足以證明,賀俊是在工作時間並在修繕公司的工作現場,因做木工活而受傷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工作時間、工作場地、工作原因等相關規定,應當被認定為工傷。經過認真研究後,人力社保局最終認定賀俊為工傷。

之後,修繕公司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工傷認定申請,但是被人民法院依法駁回。

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後,律師代理賀俊申請了勞動能力鑑定。經鑑定,賀俊已達到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九級標準。考慮到賀俊已回四川老家養傷,訴訟的程序較長,律師建議賀俊與對方進行調解。

最終,經律師多次溝通協調,修繕公司同意支付賀俊工傷賠償款17萬元。本案圓滿結束。

律師提醒

「说法」一波三折的工伤赔偿案

本案由一位勞動者在工地受傷而引起,因為無人主動承擔責任,勞動者又無法提交有力的證據,以至於勞動關係無法得到認定,這給後面的維權造成了很大困難。好在律師繞開糾纏勞動關係的問題,直接從工傷申請入手,案件最終得以圓滿解決。從最初的勞動關係認定無望,到申請認定工傷和勞動能力等級鑑定,最後到行政訴訟勝訴和調解成功,本案歷經仲裁、訴訟等多個程序,可謂一波三折,好在賀俊最終拿到了工傷賠償款,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

北京致誠公益律師 於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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