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人生如戲
農村習俗基本如此,女兒外嫁,不享受父母財產,但是也不能強制性出贍養費。
我孃家城中村,拆遷後父母名下近千萬價值,我簽字放棄的時候毫不猶豫,兄弟們和睦,我這個姐姐也大氣成全。我也在市區,日子挺好,並不覬覦孃家東西,過自己的開心日子也很知足。
在簽字放棄父母財產的同時有一條特別重要 :兄弟們不能再要求你承擔父母的贍養費。
當然,女兒條件好又孝順就另說,不能強制。女兒不繼承財產就不需要平攤,拿多少看你自己的生活狀態和對父母的態度。
細數人生果
我是這樣看待家庭的責任、擔當、分配問題。
我有姐姐和妹妹。父親有退休工資,母親只有鄉鎮企業100多元的退休工資。父母勤儉持家,手頭上有20多萬存款。姐姐沒有高考,還在農村,家庭還可以。我和妹妹參加高考、中考進城。
08年,母親告訴我,姐姐向她借錢買房子。我告訴母親,姐姐在農村,應該幫她,不是借給她,而是送給她,她也是您所生。您的存款不應該告訴兒子我聽,而是由您自由支配,給了姐姐,也要給妹妹,這樣才公平合理。我們做子女的,不會盯著您的養老錢。
我們兩口子常年在外工作,母親生病了,姐姐妹妹都把母親服侍好、照顧好。
妻有一個姐姐。岳母去世後,岳父一個人,12年接到我家裡住了幾年。
16年,岳父房子拆遷,17年姊妹倆把岳父房子裝修,只允許我提出裝修方案。經濟、產權不讓我們連襟參與。岳父生活不便,妻姐把岳父接回岳父家裡,她來服侍岳父。看到妻姐很辛苦,我愛人找了僱工來服侍岳父。
在岳父母生病均攤上,我認為大家應憑著良心去處理,不必斤斤計較,在家庭生活中,要多付出,更要有吃虧是福的思想,如果您認為自己就是獨生子女,還會糾結兄弟姐妹嗎?
岳父一個人生活很無聊,我徵得父母同意,把岳父接到我家裡,三個老人一起生活。我們常年不在家,妻姐把岳父接回家,一個人去照顧,她也沒有怨言。
在贍養老人問題上,兄弟姐妹都要體諒,能者多勞,人世維艱,學會攜手,才能打造一個和睦的大家庭。
89年,我畢業分配到建行,回家告訴爺爺,爺爺只說了5個字:萬物皆化土。當我50歲時,親戚朋友要來熱鬧一下,我有條件的答應他們,一定吃飽要吃飽喝足,我們不收禮不收錢。最後,我們只收了岳父的紅包,讓他老人家開心。我們所有親戚從此開啟了消滅人情債行動,把親情拉近(親戚中,有貧有富,滅債後不計貧富)。
當我們拿出招待朋友的50%之情對待兄弟姐妹、親戚時,您將收穫一個不平凡的人生。
顧小兵1
哎....做女兒的無法改變老人的舊思維,做女兒也只能無奈....我就說說我自己吧,我母親先離世,母親離世後每年的春節團年就改在我家,開始我老公什麼都不說,過了五、六年我老公開始不支持了,那是因為,我哥和嫂子還有侄女每年空著手來團年還準時中午十二點到,飯後沒有一個人幫忙解決飯後的殘局.....每次團年我一個人提前一天就必須要準備好所有食材,飯後又是一個人收拾殘局,我老公心疼我所以不支持在我家團年,就改在我父親和繼母家,我和我老公才算過了幾年乾淨整潔舒適的團年日.....
父親生病住院了繼姆打電話告訴我,你父親的住院費用和手術費讓我和我哥均攤我同意了,可我老公怕醫院給我父親停藥就先拿了4萬墊付上,讓我哥把應付的2萬退給我,可我哥沒退給我,連提都沒有提這件事,沒退給我也就算了……
我父親死後,我父親把他的房子、存款、現金全部給了我哥,更讓我憤怒的是,我哥還把我父親報銷的所有費用全部拿走了……
父母養了我這個女一二十年我該付出,難道父母就沒養我哥一二十年嗎??說真的這樣對我一點都不公平,可我又能怎樣……
哎....所以我也沒辦法只能認倒黴...
在風雨中微笑拒聊
我以前心裡也不平衡過,憑什麼爹孃給哥帶孩子,補貼他們,房產都給他們。我自工作後,除了要錢,就好像沒我這個女兒一樣。月子裡媽來了幾天,什麼也沒幫弄就走了。自己吃了多少苦,只有自己知道,憑什麼老了問我要錢平攤,讓我服侍?我糾結了一年多,現在我想明白了,他們是我的父母,給了我生命,養我長大,給我讀書機會。已經足夠了,我應該盡心盡力的對待他們。不攀不比,各盡各心。無悔於心。
山城是帥天的小弟com
這個問題我有親身經歷,雖然作為女婿不分財產,但你娶了人家女兒,就有義務管一部分,還有就是看做兒子的有沒有本事管,這也是根本問題,如果兒子管不了,或者管不好,當女兒女婿的就得管,我丈人就是我出頭攤錢一直送終,喪事我們三個女婿都攤錢了,才把老人入土為安,而且我是進他們家門最晚的女婿!
糊塗88155
誰都不要說大話空話,也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要求別人。
傳統觀念,財產給兒子。同樣的,傳統觀念,女兒不養老。
岳父母生病讓女兒平均攤錢,說明岳父母觀念不傳統,如果真的觀念傳統,就不會讓女兒出錢了,只是重男輕女。或者說明岳父母雙標,給子女財產的時候按照傳統來。生病需要子女出錢的時候,又按照法律和現代標準來。
誰也別道德綁架。
就事論事。
雖然財產都給了兒子,但是女兒也是父母辛辛苦苦養大的。朋友之間也講究個禮尚往來,今天你請我喝酒,改天我請你吃飯。父母養育女兒二十年,女兒理應報答,無可厚非。
但是報答和報答也不一樣,父母養育女兒,同樣也養育了兒子,而且財產也給了兒子,父母為兒子付出的多,那麼養老生病的時候就應該兒子多付出,女兒少付出。
女兒一分錢不出不合理,女兒和兒子平均出錢也不合理。
建議:
一,把岳父母的財產賣掉(包括岳父母給兒子的那部分財產),先看病,不夠的,兒女平均出錢。
二,兒子出70%-80%,女兒出20%-30%。
當然,如果女兒條件可以,不願意計較父母的偏心,願意平均出錢,女婿也別管,那畢竟是你媳婦的親生爸媽。如果女兒家裡也沒啥錢,女兒女婿也犯不著去借錢,少出點就行,但是不能不出。
如果女婿家產幾個億,面對普通家庭的岳父母幾十萬的治病錢,絕對不會計較,更不會來網上問。問題就在於,都是普通家庭,那就得講個道理出來了。
葉子葉公子
岳父母生病,用度均攤。合理不?
看你岳父母生育了幾個兒子幾個女兒。
農村的父母不會將財產對半分給女兒的。傳統的觀念是女兒出嫁隨了外姓。財產與之,就是財產外流。城市有對半分的。那麼,誰受益誰負擔。當然兒女共同贍養老人了。
如果你岳父母沒有分一半財產(或幾分之一)給你,那麼,女婿只是盡點孝心。贍養是情分,不贍養是本分,沒有人會強制你。
我國幾千年,就是這個風俗習慣,父母年邁,有事兒子擔著。不關女兒的事。女兒有女兒的家庭。女兒要贍養她的公婆。
因此,農村看重男孩。“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只是建國後,一夫一妻制,切斷了這個生產線。有些女性,天生就不能生育,比如輸卵管堵塞,比如石女。怎麼辦?只能熬成五保戶。
當然,做女婿的,可以盡點孝心。根據自身條件,起碼自己的小日子能過得下去,起碼不影響自己孝敬爹媽。在這個前提下,幫一把,未嘗不可。
傾囊相救,自己的小家毀了,甚至妻離子散,叫得不償失。
你老婆有親生父母,她不會眼睜睜看著父母痛苦死,你也不可能看著老婆傷心欲絕。人不能太自私,太物質。幾十年,也許一眨眼,親人就不在了,守著幾個錢幹嘛,帶進棺材裡?買些古董埋到地底下等著人家盜墓?
重要的是,岳父母不能命令你捐款,舅老爺們更不能脅迫你。一絲勉強都要不得。人做好事,首先是奔著良心去的,而不是迫於哪方面的壓力。威脅的話,就傷了感情,也傷了和氣。以後就不好處事了。
化外萬民胡少峰
這個問題不是合理不合理的亊,是應該不應該的亊。丈母孃是你老婆的媽,你老婆對她媽有贍養義務。現在她媽病了費用均攤沒有錯。至於丈母孃的財產給了哪個子女,只要是丈母孃心甘情願的那也無可厚非。因為任何人都有權利處分自己的財產。而且父母偏愛哪一個子女,其他子女也是沒有辦法的。只是希望作為父母對子女應“一碗水端平”,儘量公平點,免得子女間引起矛盾。若父母過世沒有遺囑,那末父母的遺產子女都享有繼承權。也就是女兒也有權利分遺產。若父母生前有遺囑,則根據遺囑辦。其實兄弟姐妹們應團結互助。對父母的醫藥費用,經濟條件好的就多出點錢。經濟條件差的就多出點力,多服侍照顧點父母。總之兄弟姐妹間切切不要因父母的醫療費用鬧矛盾,因為這樣不僅會傷了兄弟姐妹間的情誼,更會傷了父母的心。我父母生前曾一再教導我們:“對父母的財產分割只當父母多生了幾個兄弟姐妹。贍養父母時只當父母只生了你一個子女。”這樣一想就不可能有矛盾的。氣量大一點吧,這錢也是用在父母身上的,能對父母有個機會回報應該高興才對。我們家從來沒這種亊發生的。平時自己省點就過去了。是吧。
山上人279
這種事情都是發生在老年人身上。我的岳父母五個閨女還要生兒子。結果村上會計被免職。為了給兒子攢錢,五個閨女結婚基本都是一分錢沒花。只是用彩禮錢陪點嫁妝。給兒子蓋房子娶媳婦。不久岳父就去世了。現在岳父有病,老了由一個閨女伺候,這些錢都是大家平均攤。你說這合理嗎?這隻能是說父母做的不如閨女。時代發展了,經濟水平提高了,人們的認識水平也要提高。就不和老人計較了。走自己善良,感恩之路,給後代積陰德,前面必然是灑滿陽光的路。
晨滿曦
我們家是,公婆生病住院都是兒子伺候,分錢的時候,兩個姑姐都一樣多,聲明一下,兩個姑姐都接近60了,家庭條件都很好,都有退休金,都兒女雙全結婚了,就是公公每次分錢的時候,兩個姑姐早就跑公婆家裡坐著等著了,幾個兒子都沒有說話的,幾個兒媳婦也都沒有說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