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欠多少欠多久,催債必須在年前,沒過完年是不能催債的,你怎麼看?

惠友財稅諮詢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麼基本的真理,為什麼非得反覆討論呢?希望大家不要與那些居心不良的傢伙所忽悠啦,既無聊又可惡!


sssr2568


1、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2、我可以不管年前年後,只要不給,大年三十我都能給你打電話催債的;

3、我顧及你的感受了,可是在我困難的時候你可曾有顧及我的感受;

4、我讓你欠款,不是因為我多麼有錢,生意嘛,有來有往,你總不能一點不給啊,我還活不活了;

5、如果方便的話,能找到的到地址,我帶一家人去你家裡過年,這種事情又不是沒幹過;

6、有些欠款的,真的是太不自覺了,自己收到錢了還是不願意給,一直拖著,這種人只能用無賴的辦法;


拿鐵川力


年關即至,過年對國人是個非常重要的節日。歡歡喜喜過大年是每個人的願望和期盼,話說在監服刑的人一樣大年三十開始改善伙食,初一必須吃餃子。可以看出"過年"對我們多麼喜慶和重要。



全社會和諧是人類的願境,事實上它離我們還很遠。有些人放債過著奢侈糜爛;相對的有些人群靠借債渡日月。

俗話說:"債不過年"是很講究的,無債一身輕,特別是過大年,誰不想心情愉悅閤家歡樂過大年呢!一般人最遲年三十都要結清所有債務?大家都圖個心情快樂。可每每有些人年都難過,那有錢還債呢?這樣的人不再少數。

按理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句話也對也不對。比如,家遭惡運或手頭急用舉債的,借款來源於親朋熟人,借錢不是營利而是救急。不按時還款或有錢不還,有違道德,個人以為啥時候摧債都沒錯,大年初一上門討要都不為過;還有債主是乘人之危營利為目的借債與人,這肯定是有利可圖的放債,那麼就有風險共擔的理在其中。過份摧債就有失人倫,年前沒討到,過年討要就是欺人太甚。放債是營利為目的,本來就有冒險的意思,舉債人賠了或出事了,無能為力還債,過火討要的大多是失去良知之徒。

欠債不還,有意拖延的人大有人在,在山西太原地區有一總結:"二十三,保證還;二十四,發誓還;二十五,找老姑;二十六,找老舅;二十七,不要急;二十八,再想法;二十九,明天有;三十日不見面,大年初一拱拱手"。這是不還錢"拖"債主的損招,這種人不配為人,人人遠離最好不過。

有一種約定俗成的規矩,"二十九不登門,三十要討債"。

這一說法出於現實考慮,臘月二十九是年前最忙的一天,除準備次日過三十外,還有"上墳請祖上大供"的習俗,故不宜討債。

臘月三十日上門摧債也有講究,有些人躲著不還錢,年三十在家的可能性很大,因此這一天能找到欠債人相對機率很高。

過年期間上門討債就是不理智選擇。年前不還,一確實沒錢,二便是老賴,加上雙方都很忙不宜討債。


何由之


欠錢還用還嗎?催什債呀。借給了就別要了。有他自然還,沒有你強要,只能讓他更恨你,更躲你。你借給他是因為信任他。他現在走在人生低谷,你更應給他信任和支持。等他東山再起時。會笫一個還你的。給他留點自尊吧。別討論這些了。只要是人,都心裡有數。你現在給他一份信任,一份支持,一份鼓勵。他將來必十倍報你。


金生水起177229815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按道理是年前年後都能要的。但這要看欠債人的態度。如果欠債人確實有困難,還不起,年前又誠懇的打過招呼的,保證一有錢馬上就還的,過年時就不要打攪人家了。至於那些老賴就另當別算了。


冷雲飛111115886


欠款也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問題,特別是現在的經濟社會,越來越烈越明顯,凸現經濟社會中若干事項,政府都干預進來了。他只所以要欠款:一 及時之所需,經濟暫且不寬裕(原本相當有信譽的)。所以你就會和他發生交易,不論是有意的還是無意識的惡性就會發生,就會欠與被欠的關係發生;這其中就會有一部分把生意或事情做砸了,他為了拯救自己繼續要發展,就要和不同的人打交到,就會欠很多同人的錢;不論自救的起色不氣起色,按原計劃就是還不了你和他的款。二 賴者 無論你誰和他交易,他想方設法都要拔你的“毛”,不佔便宜不罷休。三 源於自己“被迫”交易者 。這些生意人出於無奈,要賺錢就要把貨賣出去,欠款你不做有人做;所以在打環境下你還得做;做就會有這惡性循環。因為欠款者原本就是一個即將或者已經沒什麼起色的。那麼要款就是一個讓人頭痛的事,雖然說欠賬還錢天經地義;要他有錢,沒錢你也只能走法律程序,還有老賴。 要錢要有正確的方法和手段。不要因他人欠你的錢,你就激動無所不用其極,反而可能觸犯法律。本人支持要、崔欠款。可是無論是惡意、有意、無意的欠款,也要分個時間段,必定也有古俗話說:叫花(乞丐)也有三天年(惡意有意的另講)。在這些問題里社會給予了極大的關注,給予了正能量的支持!為之拍手叫快!希望社會還是要加大法律力度和關注。要自己的錢我是支持的但方式方法因人而異,在此不加評論。謝謝


借圖侵權則刪。


夏季戀上風


那看是什麼錢了,如果是親戚朋友借的錢,適當給點兒利息,超過了約定時間不還,那就不管年前年後了,首先是欠錢方違約,導致出借方都可能沒法過個好年,還怎麼指望對方通人情呢?這裡的借貸雙方實際以人情為基礎,破壞了就沒辦法了。

如果是專門做這個生意的公司或個人,放貸是以盈利為目的,那就是一個經營行為,屬於投資,投資就有風險,獲取高額回報的同時也應當承擔相應的可能造成的損失。把錢借給不認識的人,本身就有極大的風險,這裡不講人情,單純的交易。既然是交易,就要講一些規矩,比如早上十點前不要帳,春節不要帳,和氣才能生財,絕大多數人不是老賴,有錢故意不還,所以維繫關係,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一次生意做好了,還有下次。弄崩了,對大家都不好,出借方的本金拿不回來,借款方更容易惡意拖欠,到時候玩兒消失,中國那麼大,上哪兒找人去?想起訴,放高利貸的還敢去法院?


醇和1


昨天還完了,我媽教過我,是誰的錢讓誰的錢回家過年。不管多困難,年前一定要還清,人家也要過年,人家是幫你。你可以年後再去借,但是當年的錢,過年前一定要還清


文明觀猴請勿投食129


窮富與否都得過年,欠債與否也得過年,沒人願意欠人錢和人情,看著別人的臉色做人,都希望能讓生活好起來。


六六的二叔


有些人就是不懂得感恩,沒有償還能力就別借,借了就要守信用,有困難還不了的時候也得提前打招呼,多少也得還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