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今年出嫁,婆家給了十萬彩禮,是給女兒買車,還是給女兒帶走?

細雨空塵


冒昧問一下,什麼地方現在十萬能娶到老婆!我江西的。其實你這開明的孃家很難得了!拿你姑娘的名義來個戶口存起來!帶過去作為新婚夫婦的生活費也是可以的!不一定就要買車作為陪嫁的。


種花N號兔


女兒出嫁,婆家給的彩禮,我認為,這個錢和女兒商量怎麼都行,如果男方家裡有車那麼我認為就不要買車了就給女兒陪嫁過去算了,如果男方家裡沒有車,那麼就給女兒買輛車陪嫁過去也行!這個錢女方家裡完全可以做主!

現在有嫁兒女好多不確定的情況,有的女方家裡很同情達理,不留男方家裡給的彩禮錢,有的條件好的不但不留男方那邊給的彩禮,而且還陪嫁幾十萬有的甚至幾百萬,當然主要還是看女方家裡的條件!

也有很多的女方家裡要留一部分彩禮,我們這邊留的彩禮是給女兒生孩子鬧滿月的時候再給陪過去。

也有的家庭會全部留下來自己用,有的留下是給兒子結婚用,也有的就是給自己留的養老錢。這個東西不好說,留點是對還是不對!

比如說女方家裡留點彩禮錢,也能說過去,人家把女兒養這麼大,人都給你了,用你一點錢怎麼了?

有的女方家裡留點彩禮錢,就被男方家裡的人或者鄰居說不該留這個錢,有的甚至搞的女兒嫁過去都要鬧的離婚,原因就是女方家裡留的彩禮太多了,沒有給男方家裡陪嫁錢,也沒有陪嫁東西!其實這種情況男方家裡也要想開一些,人家養這麼大的人都給你了,用你一點錢怎麼了?

我以為陪嫁這種東西,主要還是看女方家裡是什麼人了,還要看女方家裡的經濟條件,女方家裡條件好了,男方給的彩禮可以全部給陪嫁回去,有的甚至會多陪嫁一些東西!

現在也有好多女方的父母害怕女兒嫁過去以後在家裡受氣,所以就不留彩禮錢,男方給的彩禮全部給陪嫁回去!主要是為了女兒在女婿那邊能直起腰,不受氣!

其實天下父母都是一樣的,沒有那一個父母就是靠嫁女兒嫁人去發家致富的,那不是成了賣女兒了嗎?其實都是沒有辦法了才把男方給的彩禮留一部分,都是因為家庭條件不好才留的,如果有錢那個父母,不想讓女兒生活的幸福美滿,

都想多給女兒一些,可是家裡沒錢,所以就不管出於那方面的問題,就留另一部分!我覺得這個情況,男方家裡應該理解!只有相互理解才能讓雙方家裡生活的幸福!

這就是所謂的理解萬歲!錢是人賺的,人家把大活人都給你了,以後還要給你生兒育女呢!要給你家裡創造多大的利潤對不對!

所以我認為:男方給的彩禮錢完全可以由女方家裡做主!

個人見解!





開口笑活百歲


我不知道都是哪裡的風俗習慣,彩禮孃家還要留,是賣女兒嗎?我結婚,婆婆給我十萬,我媽給我十萬,我爸媽從未覺得婆婆給我的十萬和他們有什麼關係,彩禮就是給我們小兩口的,陪嫁也是給我們的,改口爸爸一萬,媽媽一萬,雙方父母都給的一樣,然後雙方父母各給我倆一萬壓腰,雙方老人根本就沒有覺得哪個錢是他們應該留的,都是給我們的。


信道爾


我當初男方是給的八萬塊,我媽一分不留都給我,還給我另外給了一萬塊,那一萬塊是叫我自己買東西。因為遠嫁,也沒辦嫁妝,一切都是男方辦的,辦酒也只是男方辦了,連結婚的被子都是婆婆辦的,我媽早就給他們說清楚了,彩禮都給了女兒,另外加一萬買東西。其他事都男方辦。其實我的八萬彩禮算少的,周圍好多人家都是至少188000這樣子,因為我家條件也不好,父親早就走了,所以沒有那麼多的要求。

後來結完婚,公公婆婆就總是在我面前嘮叨說人家都是女方準備被子,準備嫁妝,誰誰誰家還陪嫁一輛車等等。我後來才明白他們的心思不是這麼簡單。

我覺得如果需要辦些嫁妝的話,你可以適當拿點出來辦點嫁妝,這樣雙方都有面子。如果都不在乎,那就都給女兒,讓男方知道你把錢都給女兒了,讓你女兒自己保管,對自己結婚後稍微有點保障的。


兔子早安


我是一名女兒,也是一名已結婚七年多的兒媳婦了。我來說說我的一點小看法供您參考:

首先,你和你的女兒好好溝通一下,看看女兒更想要車還是錢。

我認為,車這種東西,完全就是貶值東西,雖然對於很多家庭來說,是代步必須物品,但是,如果把這個當做結婚的陪嫁品,無法給予女兒未來的保障。

我結婚的時候,我媽和我兩個姐姐,同樣也提出拿十萬來給我買個一般的車,方便我們回老家了,出門用。

但是,我堅決反對了。

我當時情況和你女兒不同。我婆家沒給一分彩禮,就我老公意思意思了一下,他自己拿了兩萬給我爸媽兩萬。我爸媽拿著老公的兩萬,如果給我買個十萬的車,那他們還得自己倒貼8萬。並且,和我商量買車的時候,我爸媽還早就已經給我置辦了好多陪嫁東西,也花了六七萬的了。

我爸媽養大我,不容易,我如果再讓我爸媽給我買車,我心裡會更加愧疚。

我對車不是很上心,始終認為車只是一個代步工具而已,真正的意義不大。如果真的想在老家出門方便,摩托車就足夠了。再說了,我們長期定居在外面,自己買車了,老家再買個車僅供過年過節回去開開,實在是太浪費。

在我的堅持下,我媽和我姐姐們只好作罷,後來花了六千給我買了一輛豪爵的摩托車。

其次,我認為,你們更需要給女兒一個固定資產升值方面的安全保障!

前面我說過了,車只是一個貶值物。所以,作為陪嫁,我認為不是最佳選擇。

在我們老家那邊,一般女兒出嫁,都有孃家給壓箱錢之說。意思就是,孃家給一筆錢給女兒出嫁,這筆錢,歸女兒的私人財產,給女兒婚後過日子用的。萬一女兒婚後遇到經濟難處了,已解女兒燃眉之急。

我結婚的時候,我媽提前去銀行給我單獨開了一個存摺,存了六萬進去,象徵六六大順,圖個好彩頭之意。在我結婚的時候,我媽放在箱子的最下面,跟陪嫁的東西全部一塊拉倒婆家的。

這筆錢,後來我用於買房了。

如今,你女兒婆家給了十萬彩禮,如果你女兒目前經濟狀況好,我認為,你其實完全可以用這筆錢提前給女兒首付一套房子,只寫你女兒的名字,作為她的婚前財產,讓她以後有個保障更佳。

萬一女兒女婿婚後吵架,女兒無處可歸,最起碼,還有這套房可以住,不至於流落街頭。

當然,我們都喜歡婚後過的幸福。女兒女婿婚後過得好,這是人人都希望的。那麼,婚前買的房,肯定就是投資,升值了。

最後,如果顧全面子,你們可以把這錢一分為二的使用。

女兒出嫁,如果一點陪嫁都沒,肯定會被人笑話,面子上過不去的。畢竟,錢存在存摺裡或者是買了房,很多勢力的人看不到,就會多嘴,嘴碎。

那麼,你們可以這樣,拿出來一部分錢,置辦一些陪嫁品。

然後,剩下的錢,讓女兒帶走或者是低首付的先買一套房之類的。

不得不承認,你們是一對好父母,好女方。沒有想把女兒的彩禮佔為己有。這一點,我給你點一百個贊!


幸福魚兒


我也是當媽媽的,我想告訴你,那個錢一分不少拿回去閨女壓腰錢,另外有條件的多陪閨女嫁妝,我給閨女一輛十萬多的車,全部家電,首付房子一半,還有被褥衣服鞋帽的日用品,條件好的多給少的少給這樣閨女在婆婆家有底氣,因為使的用的是媽家的。


小竹橋123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給閨女存起來 結婚讓他帶走 婚後作為他小兩口投資備用金或者作為“家底”慢慢積蓄 至於買車 我條件允許我就給他們買車 沒錢 不買車我也會祝福他們的 既然閨女嫁給女婿了 就是一家人了 現在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 誰家孩子都不多 無非我多個兒子 親家多個女兒的事 調整好心態就好



潤閨蜜


我覺得你給女兒2萬存卡里帶走,剩餘的8萬你給她定期存起來,短時間取不出來的那種,五六年,七八年的,結婚了其它的改口費,壓腰錢,禮金,七七八八的存一起也夠了,小家開支,定期一來可以考驗男方家庭,有的婚前看不清,婚後各種問題都出來了,到時候陪嫁花完了,人還受一肚子氣。二來,存起來也算她自己的私房錢,萬一以後想投資買房,手裡也有多餘的閒錢,不至於恐慌。我媽常說,口中有糧,心中不慌。現在女性嘴巴上提高了位置,其實落實到生活中,依舊還是家庭勞動主力軍,對女性保護太少,要求太高,自己的娃自己心疼,所以還是慎重考慮。


豬的豬婆


彩禮是女兒的家庭生活啟動資金,怎麼沒有陪嫁?公婆給十萬彩禮,你應該陪嫁八萬左右的家庭所用或者現金卡呀!

婚姻講究門當戶對,兩頭笑成就三家和諧,而不是一頭苦,把閨女放在依附位置。


天藍草叢青


給女兒帶走。讓她想買什麼,就買什麼,皆大歡喜。

這樣操作,簡單易行,更容易讓人接受。

好過直接給女兒買車,不單要去考駕照,花費不少。

而且買車容易,養車難。日後開支費用很大,也不一定用得上。

十萬,你說多,也多。說少,也少。即使拿去買車,能買來作嫁妝的車,選擇也不多。

還不如把錢給女兒帶走,根據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配,添置物品。相對現實很多!

女兒出嫁,對於婆家給的彩禮,我們通常是禮尚往來,互通有無。

除了有必要留下一部分,作為象徵性的儀式。

返還點彩禮,其實也是應該的。

只有少數人願意把彩禮全部給女兒買車,或者是給女兒帶走。

更多的,是放在自己家裡存起來,備用。

畢竟,每家每戶的情況不一樣,我們也不能一視同仁的要求。

養大個女兒不容易,她出嫁,是個很高興的事情。

嫁出去了,以後聚少離多。父母不捨得,也要捨得。終歸留不住!

為了她的幸福著想,只能儘量給她創造最好的條件,為她的婚姻美滿,保駕護航。

至於說到婆家給彩禮的事情,不論多少,婆家給,一定是給孃家的。

主體,是家對家,婆家對孃家。

所以這筆錢的用途,還是孃家說了算,不是女兒說了算。

你們如果覺得合適,可以給女兒,給任何一個人。

無可非議!

只有你們收下了這筆錢,它就是你們家的了!

如何處置,還是你們一家人商量著辦。

團結互助為主!相互補充為輔。

家裡條件不好,可以留下來改善點生活環境。

家裡條件好,可以給女兒帶走,買車,或其它都行。

主要取決於各自的實際需要,家庭環境!

錢,用在該用的地方,相信大家都沒有意見。

女兒今年出嫁,婆家給了十萬彩禮,是給女兒買車,還是給女兒帶走?

給女兒帶走。這樣,比較好處理。

你也可以徵求一下女兒的意見,是買車,還是帶走。

兩者都行!

根據實際情況,

只要你們一家人都同意,

什麼事情都好辦。

我的個人建議,還是讓她帶走。

皆大歡喜,好到極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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