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给的十几万首付,女方父母不让写男方名字,说加男方名字就不让结婚,怎么办?

武林萌主8788


婚姻其实是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既然是契约就应该公平,财产的事情如果可以公平协商,彼此信任可以把房子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女方或女方家人觉得不安全,怕女方吃亏,一定要男方出首付,还不许写男方的名字,那不就成了抵押了吗?男方出钱付首付,参与还贷款,然后女方独占房屋所有权,这样的婚姻是不是有些金融色彩了。您可能觉得我说婚姻是契约难听,但如果再加上抵押的色彩,那就不仅是契约了,而且是商业味道颇浓的契约。当然,点实在的,你付首付,然后你参与还贷款,只要你有支付凭证,就算离婚,到法院,这房子的产权也跑不了你的。但是您看,我们说着说着,你这婚还没接就已经聊到离婚分财产了,是不是很现实。其实,人家女方也想到了,而且我个人觉得我要是遇到这样的女方家长,我会觉得丫在算计我。说到女方,我原来有个异性熟人,颇有姿色,盘靓条顺,也许模特,英语八级,但就这样的女性依然觉得,南方买房应该写自己名字,你说这是为什么?这是一个核心竞争力的问题,你吸引男性的核心优势是你的美丽,还有就是你的目标的问题,你想让男人给你什么?但其实,很多的男人,需要的是相濡以沫的妻子。当然,我说的那个美丽女子并没有什么超友谊的关系。


严子一







莲莲缘


房子是男方给的十几万首付,女方父母不让写男方名字,说加男方名字就不让结婚,怎么办?

对这个问题,最应当做的,是男方主动提出不与女方结婚,而不是女方提出来不与男方结婚。要知道,有这样的丈母娘和老丈人,将来有“好日子”过呢,一定会从各个方面干预干涉干扰女儿女婿的生活,会把小两口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

明明男方缴的首付,今后也是两口子还,凭什么不写男方的名字,女方有什么高傲的。这样的父母,配把女儿嫁给人家吗?有这样父母的女儿,能有幸福吗?很显然,这样的父母,是完全不想女儿幸福,而是把女儿未来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玩偶了。

所以,奉劝这位女儿,要么与男方断绝关系,要么站出来与父母斗争。对这样的父母,不抗争,会断送自己一辈子的幸福的。


谭浩俊


同样是事情竟然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究竟怎么办,我不能给特别确切的答案,但是我想把我朋友的事给你讲讲,你可以参考下。

我这个朋友她老家是石家庄的,她男友老家是保定的,两人在北京三本读的大学,大三开始谈恋爱。女方家条件不错,男方父母下岗,条件一般。每次他们出去玩,都是女方付钱。但是男方属于比较潇洒,有情趣的人。两人感情还不错。

毕业后两人留在北京打拼,放假女生把男友带回家见父母,女方父母见男生第一眼就没看上,嫌男的穿的不讲究。并且见面她妈第一句话就是:带他买条裤子,钱我出,穿成什么样子!可以说男的当时很下不来台。



女生家里不同意两人交往,但两人始终坚持不分手。熬了两年,家里妥协了。不过女方家里提了条件,先在北京买房,买了房才能结婚。男方家出了30万,女方家出了50万,但女方家里说房产证只能写女方名字,要不不结婚!女方爸爸的意思是:既然你们两打算过一辈子,写谁的名有什么关系?如果怕将来离婚,说明没打算白头偕老,那还结什么婚?

后来,男方妥协了,房子顺利买了,也只写了女方的名,两人如约结婚。结婚后两人也磕磕绊绊,有吵有闹,中途闹了一次大矛盾,两人负气说要离婚。快走到民政局门口,男的忽然哭了,说:“我来北京快七年了,你要真跟我分了,我就一无所有了……”女的也心软了,两人又回来了。

每次吵架,最终妥协的都是男方。不过她们两有很深的感情,女的也不会无理取闹,也会顾及男方感受。两人磨合了几年,也越来越默契。现在有一个小女儿,一家三口日子过的也乐呵。



这也算是理想中的感情吧,不过从买房的一开始,男的就处于被动位置了,等于被女方握住了命脉。这也无可厚非,女方家长是为女儿留后路,即使两人真过不下去了,女儿有套房,日子不会过的太狼狈。而男方也是真的想跟女方一直过下去,出了钱还不署名也能接受,说明是真的爱。

感情的事本来就不好衡量,总要有一方做出让步,不管在这场谈判中谁占了上风,但在感情中两人惺惺相惜,共同为了生活打拼,朝着一个方向努力,日子也还是有奔头的。


疯狂漂流瓶


有时候真的是戏如人生。

我老公有个同学,家庭条件很好,他跟父母一起做批发服装生意,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在上大学。原来家里住的是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后来条件好了,又买了三室一厅的大居室。这个同学经别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两个人相处的很好,女孩的家人也接受了男方,都要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家里有个条件,就是男方家里的大三居,必须过到男方的名下,且加上女孩的名字才同意两个人在一起....男方父母就说,如果孩子真的想在一起,可以另外首付再给孩子买一套,写两个年轻人的名字,在他们还房贷有压力的情况下,他们也可以帮衬,但是女方家里说什么都不愿意,必须过户加名字,后来两家闹得不欢而散。女方加的担心就是,男方还有个妹妹,怕将来房产上有纠纷....他们怎么不想想,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呀,给儿子就给了,凭什么还要加上女孩的名字?

我有时候就觉得,哪来那么多奇葩的人,有那么多毫无理由的要求。这跟明抢有什么区别,而且是那么的理直气壮。毫无道理可言。问题中的女方父母也是一样的,人家辛辛苦苦拿出的首付,写两个孩子的名字还不行吗?这已经很占便宜了好不好,为什么男孩出钱,连名字都不能有?脑子有病,才会接受这样的要求吧,将来给女方还着贷款,还啥都没有,凭什么?

要我说,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首付有了,先买房子,女朋友慢慢找,只要人好,总会遇到合适的。怕就怕一步妥协,步步妥协,到时候受制于人,一丁点的权利都没有。


懒懒推文


很简单,不加男方名字也可以,但有个条件,领完结婚证之后再付首付办理按揭,而且房产证只能上女方一个人的名字。

其实在我看来,既然双方都已经决定结婚了,那肯定都是已经相互了解到一定程度,认可对方能执手一生。都是建立在已经完全信任的基础上的。

这还没开始就想着离婚分房的问题又何必开始?

我之前那套婚房买的时候我跟我老婆还没领证,我岳父给了我一半的首付款去买的。登记的时候我也是准备只上我老婆的名字,因为我想的是既然结婚了,就得信任对方跟信任自己,即使有万一,送她又怎样?但我老婆还是要求我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了。房子卖了之后钱我也没要,整个全汇我老婆卡里了,但她还是拿了十万给我放我卡里,说男人卡里一定要有点钱,不然日常社交会没底气。

所以,如果不能做到完全信任,就别考虑结婚这是其一;其二,作为男人,对自己爱的女人,就不应该在钱上斤斤计较,有本事就自己多挣点比什么都强。


尚学尚用


这个女方父母太不讲道理了,女婿买房付首付却不让写女婿名字有什么目的呀?

其目的应该是:

1.已经收了女婿彩礼又想退婚却不想退还彩礼,以此逼女婿先开口退婚,达到不退彩礼的目的。

2.结婚后掌握主动权,如离婚房产全归女儿,而将女婿扫地出门。

男人应有骨气,自己买房付首付一定写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未婚妻和丈母娘不同意结婚,就算好彩礼帐,一分不少地要回来,天涯何处无劳草!


夕阳红155908541


说实话,现在离婚率太高,且大多也都是女性提出来的,据统计很多都是因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为什么呢?还是离婚的成本太低,男方付出彩礼等,不敢轻易提出离婚,多来几次结不起,女方有陪嫁,也有不陪嫁的,但这都跟男方没什么关系,女的离婚,顶多就是多了个离婚证,浪费了点光阴,找到下家自己也不用怎么付出,只要有人肯接盘。

话说回来,人家男方父母买的婚房,女方想要家名字,为了所谓的安全感,无非是为了万一过不下去可以分一笔财产,多好的算盘,没结婚就算好了离婚,心机太重!如果是为了有参与感,人家出钱买房,女的出钱装修,双方都有付出,加名字也无可厚非。况且现在婚姻法也规定,加了名字也不一定是你的,谁出钱算谁的,那些想通过离婚来发家致富的渣女渣男也该死心了!

婚姻是神圣的,需要双方一起付出维护,没有信任就不要结婚,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不结也罢!


285385471


吓唬谁呀,把首付要回来。


觉醒207580216


我就奇了怪了,明明是男方花十几万付的首付,女方父母为什么不让写男方的名字?而且还威胁,如果加男方名字就不让结婚。他们有什么权利?就因为是女方父母吗?他们就可以掌握这段婚姻的主动权,为所欲为吗?

按照正常逻辑,婚前买的房子,而且是男方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应该只写男方名字才合适。或者说他们真心相爱,认定彼此是陪自己过完余生的人,而且女方值得男方信任,房产证上写上男女共同的名字,婚后共同还款,这样才合理嘛!



而女方父母这种无理的要求,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们只是单纯的为女儿着想还是有其他动机,或者这只是个圈套。让人不得不深思。


假如男方妥协了,答应了女方父母的要求,房产证上不写自己的名字,只写女方的。如果有一天你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走上离婚这条路,那么男方可能将会人财两空,说不定还会睡马路哦!

所以我建议男方先不要答应,坐下来和他们心平气和的好好谈谈,房产证上一定要写自己的名字。如果他们持原有条件不放,那么你可以放手了,因为在我看来,这更像一个骗局,不想是正常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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