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領導買東西,在報銷的時候讓我簽字,他買的我事先根本不知道,這種情況我還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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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問題,問應不應該籤,難道領導讓籤,可以拒絕嗎?

我們在職場中,都會有一些覺得不想讓領導全方位都知道的情況、有一些不想去走的流程,都想讓事情比較簡單就處理了。同樣的,我們的領導也會存在同樣的思想。

有時候,領導會可能會讓你報銷一些不是你花的錢,或者是一些報銷讓你先簽字,一般有如下情況:

1、不想報給自己的上級審批

正常情況下,每個公司的財務都會明確涉及報銷、借款等的流程。一般至少會明確報銷的審批流程,對審批流程的規定,也會明確每個人可以審批的權限(類型、金額)。

而正常的審批流程,都規定每個員工的報銷、請款等至少都需要自己的上級審批。

因此,上級的款項需要報銷,如果是你申請,那可能就只用他審批就行。而如果是他自己申請,需要自己報給上級審批。

因此,上級可能基於以下兩個出發點,不想報給自己的上級審批:覺得比較麻煩,想讓流程簡單點;如果報給上級,上級可能會問這個報銷的具體情況,而自己,不想讓上級知道自己報銷的詳細情況。當然,也存在這筆錢並不符合公司的資金使用要求的,讓你簽字,就是想“私下”處理這件事。

2、想讓你當個“證明人”

在工作中,我們都需要講求工作的合理性、事實性,因此,對於自己的要求,我們要有合理的依據,也要求要有相關的“證據”。

因此,存在一種情況,對於一筆資金的花費,也需要相關的證明人、證據來證明這筆花費的合理性。

領導讓你簽字,只是想讓你充當一個證明人的角色。只是想證明花這筆錢是和你一起花的、你是知道這個情況的。

而我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拒絕嗎?重要的是能拒絕嗎?

正常情況下,是不建議拒絕的。

1、正常簽字不會有什麼問題,但如果不簽字,可能會讓領導有想法,影響之後的職業發展。

一般來說,每個公司對於管理層的財務預算,都會進行相應的分配。在這個預算範圍內,管理者能自行按照部門工作的需求合理使用。

如果領導本身的資金使用方向就是工作所需,只是為了簡化流程讓你簽字。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不簽字,領導可能會有兩個想法:

(1)你一點都不會為人處世

正常情況下,對於一些無關緊要的情況,如果領導有要求,作為下屬的都不會拒絕。

而如果原本就是一件小事,你直接拒絕領導,領導會覺得你這個人為人處世的能力很差。

(2)你不值得信任

要做一個讓領導信任的人是很難的。這種信任,不僅需要你本身工作能力比較強,能讓領導放心;另一個方面,表現在你能讓領導感覺到你和他是“站”在一起的,你不會做讓他覺得不放心、難堪的事。

因此,如果領導這筆報銷並不想讓包括自己領導在內的其他人知道,讓你簽字是基於對你的信任,信任你不會把這個情況告訴其他人。

這種情況下,你直接拒絕,會給領導兩個信息:你可能會把這件事說出去;另一方面,你對他的這個行為存在疑慮。因此,你試著站在領導的角度想一下,也會覺得這個下屬不值得信任,並不適合讓他承擔一些更重要、更核心的工作,也不適合讓他知道自己太多的事。

2、如果是一些違規的要求,領導也不會隨意就找你。

我們站在自己的角度也能想到,如果是違反公司的制度的,別人知道會對自己有重大影響的,你會輕易讓人知道嗎?肯定是不會的。

因此,如果領導讓你簽字,金額不大,且並不是違反公司規定的操作,那你簽字對你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在工作中,我們都想保護自己,這本身是沒錯、沒有任何問題的,且有這樣的意識是必要的。但切勿過猶不及、風聲鶴唳。

對於這種情況,領導通常只是為了讓流程簡單一些、操作起來更方便一些。畢竟如果真的違反公司制度,不會輕易讓你知道、更不會輕易讓你簽字。


淋說職場


記得很多年以前,我在單位做會計,當時做賬時,發現有一發票,顯示是保健枕,我問出納是誰報的,她說是經理,我說,你私自給報了,我不負責任,不做賬,出納拿著這張發票退給經理了,過了一段時間,從總公司聽到傳言說,這個經理去總公司,訴苦去了,說他的工作不好乾,會計連個枕頭都不給他報等等,他的意思是,他無權支配財務,這件事在公司,受到議論,有人支持,有人說我較真,還說我傻,為公家得罪人不值得,不過我覺得,如果當會計的,都像我這麼堅持原則,懇定不會出現那麼多的貪腐分子了。


徐姐3


感謝有機會回答問題。

茉莉也試過這樣,哎,看多少錢吧。


先說例子

茉莉當時剛入職一個國企,正是埋頭苦幹的開始,有一次,部長買了一個不知道什麼的東西,要茉莉做證明人,就是大概證明他買了這個東東吧,但是茉莉是很不情願的 ,因為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買這個是什麼,而且也不知道用途。

但是當時就只有茉莉花和他在公司,哎,茉莉看了一下,就幾百塊的東西,好吧,我簽名。

茉莉覺得這是一個錯誤的示範。

但是當時也真的沒有辦法,可能很多朋友要說,茉莉是個秘書呢,這些事情也不願意做嗎?

是的,茉莉很負責的告訴大家,我接受不了這些東西。我可以接受同時虛情假意,但是我對於財務報銷制度,還是很認真的,所以這也是茉莉不願意面對這些工作,離開這些工作的原因。

金額的大小

其實實際上,和金額大小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真實的,哪怕是幾塊錢,我們都不能籤啊。而且這個是一個開頭,但是我們在職場上,是不是能有機會說不?當然有些勇敢的人會這樣做,但是如果你家裡靠你上班,各種賬單在等著你,估計底氣就不足了。

所以茉莉的做法是,如果發現是有這樣不清不楚的事情,第一次可能是被強迫著完成了。以後能躲就躲。

而且不過這些也是要看部門的,一般業務部門可能還少一點這樣的事情,有些部門就會遇到這樣的事情比較多。

所以如果真的覺得難受,就換部門,到一些不涉及這類問題的部門待著,就算少收入,也心安。另外自己怎麼做工作,都可以找個兼職做著。

茉莉就是一個沒有膽子的人,所以寧願自己比較窮 也不想碰這些事情。


Molly小秘書


不籤又能咋的,九七年上頭派了個年輕的董事長,隔年一月它給說跑貸款減息,送科長金項鍊,金耳環,音響設備等,讓我簽字證明。春節去它家,還真巧,項鍊,耳環它老婆帶著全新的,全新音響在家放著。要知道,那時的工資想買這些可不是太容易的。但它成功做到了。公司早破產了,可人卻做了從七品!厲害吧!哈哈哈!


五金六鑫


這種情況我剛大學畢業的時候就遇到過呀。那時候在辦公室,領導的司機找到我,說讓我籤個單子。

我一看是報銷錢的,壓根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年輕氣盛的就給拒絕了。

這個司機也很不地道,把這件事告訴了領導,有一次領導對我說,年輕人要講究忠誠,講站位,講奉獻,點了點我。

然後第二次這個司機又讓我簽單子,說是領導讓的,我也不知道真假,也不好問領導呀,看了看金額,在自己的底線內,於是就簽字了。


我們要明白:

1,做人不要太清明,斤斤計較

我們誰都想不去觸碰公司的陰暗面,都想安安穩穩的掙一分錢,誰也別打擾我的清淨。

但是公司也是一個群體,是群體都會有各種各樣的人,素質高的,素質低的,出現很多讓你糟心的破事。

如果你沒有強大的背景,經常性的拒絕肯定會比你不拒絕活的更累。

為啥?

因為你拒絕他們,人都是有報復心的,變相的讓你多幹活,多跑腿,還隨時隨地準備接住別人甩的鍋。

尤其職場新人,在自己的底線內,適當的妥協其實沒有什麼,不要過分誇大結果,自己嚇自己。


2,這也可能是領導“考驗”你

像我剛開始的時候,第一次可能不懂這些直接婉拒了。第二次司機仍然說,是領導讓的。

我推測領導就是沒有明說,也肯定意會了,這個時候如果不籤,就是在對領導說,我只想好好工作,不想抱誰大腿。

可有的小氣領導,就喜歡讓人幹他不願意乾的事,你拒絕了他,他會變著法的收拾你,畢竟領導權力還是很大的。

可如果你簽字了,你就是和他一個戰線,最起碼經受住了考驗,他順心了,會少很多麻煩。


3,具體處理方式可以為

為了更保險,可以對讓你簽字的人這麼說“哥,沒問題,我現在出去一趟,有著急事,你替我簽了吧,籤我名字。”

這樣也不是你親自簽字的,到時候可以一問三不知,再爾領導的面子也沒有駁回,畢竟寫著你的名字。

如果這個哥說必須自己籤,你就甭搭理他了,領導吩咐他的事,他比你著急。


我是小凌子


小凌子悟職場


這個問題我也有過,不過我現在是部門領導,從我的角度看,要看金額大小。我部門不到10人,但涉及到的科室較多,每次購買物品一般都是我綜合詢問一下,把各部門需要的東西彙總籤一個審批單,這個時候就有樓主說的問題了。一是彙總申報不可能一個科室添一個單子,二是買什麼東西一般都是我親自挑選的,下屬只知道大概買什麼,不知道具體品牌,型號(這個不是我個人有什麼貓膩,實在是現在同質化東西太多,許多東西價格一樣,型號一樣,但不同品牌的質量差好多)因此我一般都是哪個科室本次購買的東西多,我就找哪個科室的人籤經辦和驗收,也有個別人有不籤的,我心裡確實有想法,但買的東西送到時我都會讓相關使用科室的人看一下證明申請和實物是一致的。這個問題從不同的人來看會有不同的看法,但是領導也有領導的難處。中層領導還不至於忙到買點東西的時間都沒有需要科員去辦理的地步。同時就算讓科員直接負責全部,我的主管領導就不會問我採購的具體問題嗎?我怎麼回答?所以在中層領導的角度我認為找人籤沒問題,從科員的角度好像領導不放權有貓膩。


特洛伊本


這個問題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如果小問題確有此事可以籤,如果涉及金額大,你在籤與不籤矛盾時,我則:xx代簽。比如我們村組為了應付上面檢查,在2014年組長拿2009年到2012年的油菜,小麥,水稻等等表補籤,說當時表格不規範,沒交鎮上。我說你們的做法不恰當:你們要拿當時簽字的原件看金額與現在表是否一致,這幾年的簽字不可能還沒交給鎮上的,你們是在弄虛作假。我看錶所有人都簽字蓋章了。我也簽了,但簽名字後面寫了2014年X月x日,以為那些查資料者會看出2009年的表2014年才籤……直到現在仍風平浪靜。


海洋85268014


這裡面很多人都是憑空想象的回答!我原來在一家公司負責銷售,總經理和我關係非常好,他的一些大額招待費一般都是我來處理,我報銷他簽字即可,這些都是人之常情,他報銷董事長簽字,一頓飯,1.5萬元以上,肯定不好看,分成兩張發票,我報銷就容易多了,相互體諒,工作越做越好!還有就是以前在美國公司,由於銷售業績非常好,招待費很容易處理,包括公司司機在內,有時也那個五六百元的招待費發票給他處理了,大家相處非常融洽,然後就是周圍同事關係弄得非常好,很多公司內部工作都很好做。吃虧是福,難得糊塗啊!自己心裡清楚就行了!


縹緲的我1828


這種情況在體制內以前很常見,現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了以後,涉及財務報賬問題,基本上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很少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因此,如果有領導找你簽字保賬,而你對此事不知情,到底籤不簽字,把握兩個原則:

一、事情是不是真實合理存在,如果確有其事,又符合財務制度,即便沒經你手,籤個字也無妨,權當幫領導一個忙而已。

二、如果是領導想打擦邊球報點費用,程序上過得去,金額小的,也可以籤。水至清則無魚,適當配合領導也是一種人情,再說了,真有什麼事,小金額的都說得清楚,不會出現太大問題;金額大的,建議不籤,可以直接說:“領導,這個不是我經手的,我都不知道什麼情況,金額又這麼大,我簽字不好吧?!”領導真有貓膩,他也會識趣,不會為難你。此事過後,你在領導心裡等於種了根刺,估計很難在他手裡再得到重用。不過這是底線問題,本著明哲保身的原則,該拒絕的還是要拒絕,沒必要為了討好領導為把自己置於風險之中。

現在涉及到錢的問題,都是終身責任制。誰只要簽了字,哪怕你調離了,不在這個單位,一旦出了事,照樣要被追究責任。因此有些字不是那麼好籤的,對於那些不是自己經手的事,能不簽字就不簽字,實在君命難違,最好搞清楚狀況,必要的話,可以留下一些痕跡(比如錄音),再行簽字,於人於己都有好處。


80後小公


不籤比簽字損失大。

這種經手人或經辦人不是本人的事情在體制內外都非常普遍。領導在買東西時,根本不會也不可能考慮下屬會怎麼想。

一、不籤的情況下。

領導被你拒絕後,心理活動肯定相當複雜,不管你的態度是好是壞,也不管你解釋多少,你拒絕了領導是事實,領導臉上輕鬆應對和言語自嘲是假象,心中的不滿才是真的。有時,作為經辦人,你會覺得規章制度多麼複雜,多麼不切合工作實際,但是從領導角度考慮,拒絕我的人才是多麼不開竅。


二、籤的情況下。

既然簽字了,說明你承認自己參與了,認同了這個行為,有可能還是主要經辦人。那如果由此引發的任何後果自然有你來承擔,誰簽字誰負責向來是追責問責的唯一依據。對於領導來說,如果是嚴重違反相關操作規程和本身具有貓膩的簽字,他會對你另眼相看,如果對於領導來說是正常的公事公辦,只是程序不正規,那麼並不會認為你為他擔了風險,只認為這是工作。

三、最好的辦法就是讓領導自己意識到操作違規。

借更大領導的手去平衡這個事情,多請示領導可以讓你的行為更有把握,即使錯誤,領導也會明白其中問題,擅做主張或自以為是是職場新人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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