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去男友父母家,晚上跟他一起睡合適嗎?

問出愛情答出感情


不合適。

這個問題,當你們決定見父母了,就說明彼此之間是有結婚的意向的,但是作為一個女孩子,給未來的公婆有一個好的印象,保守一點也是比較好的,至少給人第一印象就是你不是一個很隨意的人,你很自愛。


但是,你男朋友肯定是希望一起睡的,畢竟你去見他家父母,也說明你們已經在一起,如果分開睡,他倒是覺得會比較尷尬,很生粗。

婚前同居屬於適婚行為,如果你已經決定了嫁給這個男人,認定他就是你的未來的依靠了,那麼是否同居,你心裡應該也會有數的。只是,即使你們見父母之前已經同居了,但在雙方父母面前,不宜同居,誰知道見了父母以後結婚會怎麼樣,成了最好,被權分手就不好了。


我有一個同事就是這樣,去見男朋友家長時,是已經同居了的,但她無意間聽見親友在討論說她不自愛,還沒結婚在睡在一起了,這話讓她聽到很尷尬。

可能老一輩的父母都這樣保守,思想沒有那麼開放,也容易產生誤會。所以,見南方父母最好不要睡在一起。


句末了情


呵呵,對於大部分男方的父母來說,是願意女友和兒子一起睡的。這和初次到女方家完全的不同,有一個女孩講述了一個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就充分的證明了這一點。



女孩第一次去男友家,吃早飯的時候不小心把果汁灑在了衣服上,只要換了男友的衣服,而男友的媽媽很認識的幫女友洗了有果汁的衣服,並且說,“放心吧姑娘,一會就幹了,不幹晚上你就睡這”,女孩沒有辦法,心想也只能如此,可是後來,女孩發現男友的媽媽有好幾次往自己陽臺上的衣服潑水。這是多麼機智的媽媽呀。



作為男方的父母,會很自私的認為如果兒子和女友睡在了一起,就會留住女友的心,最起碼是不吃虧的,而且還很願意促成這件事情。兒子找到媳婦已經實屬不易,其它的以後慢慢再說吧。

但是大部分的女孩和父母想的不一樣,雖然她們也一樣住在一起,或者之前早就發生了關係,但是還是擔心男友的父母會對自己的印象不好,給人一種很隨便的感覺,我個人覺得此種擔心,真的是大可不必。


我是焱垚


我第一次去男朋友家,便跟男朋友同居了,情況是這樣的。

男朋友父母對我很認可,第一天他媽媽便對我說:“你們要是願意住農村,房子我給你們翻新;你們要是去城裡買樓,我給你們贊助10萬。”我並沒有當回事,心裡想著我還沒跟你兒子結婚呢,您老人家倒挺會用錢財籠絡人心。

北方的冬天農村特別寒冷,沒有暖氣,只能靠燒爐子供暖,老房子封閉性差,即便在屋裡待著還是挺冷。他父母便提前給我們開了一間酒店,讓我們晚上住酒店裡。我本來不願意,女孩子應該有基本的矜持,讓男孩子死纏亂打的追求,男孩子才會珍惜。我與男朋友談戀愛期間只限於牽手擁抱接吻之類,不敢越雷池半步。這下可好,竟然讓我們住一塊,情何以堪。人生地不熟的第一回來北方,除了認識男朋友,其他的人都不熟。讓我跟其他的人住一起吧,我更沒有安全感。就這樣,沒有其他選擇地,我跟男朋友住一個房間了。出於防衛心理,我們沒睡一張床上,他睡沙發,我睡床,沒有結婚絕不考慮失身的事,出事了求他為我負責就被動了,我倆就這麼靜悄悄的過了一個晚上。

第二天早上,男朋友他爸說:“今天正好工作日,你們倆把手續辦了吧。”我沒反應過來,男朋友解釋道:“我爸爸讓我們取結婚證。”因為我真的愛男朋友,也有心跟他結婚,當天下午我們就去民政局辦了手續。現在我們過得很幸福,婆家根本沒有因為我第一次來他家就跟他兒子住一塊看低我。


高原百合花2019


不合適。

為什麼不合適呢?先跟大家講一個朋友的經歷。

小菊準備跟男朋友結婚,所以趁著五一小長假跟對方回家見父母。兩個人的老家相隔了兩百多公里,說遠不遠,說近不近。

小菊帶男朋友見了自己父母之後,便跟著回了男方的老家。跟男朋友的父母在家裡吃了飯,相談甚歡,天了很晚了,沒有了回程的車,小菊準備去外面住賓館。

可是,男朋友不讓走,說家裡都有房間,為什麼要去外面住,還要花錢。男朋友說有房間,其實就是一間房。最後,小菊拗不過男朋友就留了下來,跟男朋友一起睡了。

當然,兩個人什麼都沒有做,因為農村的房子,大家懂的。

第二天,一早吃過早飯,兩個人跟父母告了別就回到了工作的地方。

接下來,就是下聘納禮的流程。談到彩禮的問題,男方的家長突然翻臉了,說反正都是一家人了,彩禮就意思一下好了。

話雖然是這麼說,可是真的從男方的家長口中聽到,心裡不是滋味。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開明的父母,但是也難保你不會遇見假開明的父母。這些父母始終看到的只有自己眼前的利益:

“你們可以一起睡啊,反正我兒子又不吃虧。”

“你都有孩子了,難道還能不嫁不成,至於彩禮我們想怎麼給就怎麼給。”

幾千年的傳統思想薰陶下,對女人貞潔的標尺其實一直都存在,只不過在現代隱形了,它存在於每一對父母的心中。

那些婚前就已經跟男朋友同居的女人,男朋友不會嫌棄你,因為多一個人照顧沒有什麼不好;男朋友的家人也不會有意見,因為自家的兒子多一個人照顧沒有什麼不好。

但是,在他們的心裡,跟男人同居後的女人都是貶值的。在接下來的程序裡,你便失去了話語權,因為你們儼然已經是一家人了。

所以,不管男方的父母對你們之間睡一起是持何種態度,都應該保持應有的得體。

什麼叫得體?在父母的心中就是你必須知道自己什麼身份適合做什麼事情。不讓別人說閒話,當然也不會讓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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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禪


第一次去男友家就睡一起,我想,是不太好。如果兩個人自由戀愛了很久,平時也很親密了,也要注意,不被男友父母看低!要是兩個人是大學同學,打工認識的,已在外面租房同居了,甚至都流過產了,就另當別論。還有,紹人介紹,和男友都不太熟悉,堅決不能住一塊,哪怕你多愛他,愛的快也失望的快,一不小心懷孕了,男友變心了,做流產疼痛的只有你自個。

工友告訴我她外甥大軍的婚戀史,和提問相符。大軍十八歲上技校,搞了一個女孩小樂,彼此很投緣。放假就帶回家了,那時兩人你儂我儂,一會也不想分開。孩子歲數小,控制不了自個,父母幫著看著,大軍和他爸睡,小樂和大軍媽睡。夜深人靜,星星都睡了。可大軍偷偷地從他的床上又摸過來了,爬到了小樂的床上,鑽進了被窩,摟著小樂,美美地睡了一覺。天亮了,大軍父母才發現了,防不勝防呀!

真是兒大不由娘,女大尋情郎。我的一個表侄女,自個是中人之姿,家庭也中等,偏要嫁一個矮醜窮的屌絲。表兄嫂全家人反對無效,氣得尋死覓活,可侄女一個心眼只愛窮小夥,直接打臉父母。第一次買了禮物,大包小包的,去看男友家。當晚,就住在了一塊了。不巧不成書,小夥子彈不虛發,還懷上寶寶了!不管怎樣,奉子成婚!男方父母不地道了,藉口懷孕了,只給了一萬,還是人家用一萬買了傢俱,電器,婚禮都沒辦,就領證結婚了。生了小孩,公婆也待答不理的,還洋崩了(得意)。

我的閨蜜也是吃了這個虧。經人介紹,相親了男友胖子,長得五大三粗的。閨蜜小靈人如其名,苗條清秀,討人喜歡。第一次去男友家,不但住一個屋裡,還樂不思家,直到小靈大姐急了,才離開了。胖子也是花了三瓜仁棗的,就娶進了門。結婚過日子了,才發現胖子的種種劣性。家暴賭博吸毒,小靈懷二回孕都被打流產,一次還是雙胞胎,差點大出血死了。忍無可忍,就起訴離婚!胖子放大招,敢離殺你,你全家!只有打死沒有嚇死,分居二年終於離婚了!

愛情是甜密的,婚姻是成長的。如果談戀情是棵樹,需要耐心,時間經營,才會結出甜蜜的果實。還不瞭解,交身容易,交心很難。為了自己,女人還是有禮有節,不管在男友家,還是自己家,不要輕易摟抱滾床單吧!把美好的時刻留在洞房,那才是幸福的回憶!





金色陽光溫暖


初次去男朋友父母家,晚上跟他一起睡不合適。

女孩子最寶貴的是操守,這是古來根深蒂固的陳舊觀念,身心完整的女人,會贏得別人發自內心的敬重。

跟男朋友獨處一室,很難保證無風無浪、風平浪靜,衝動之下很容易偷嚐禁果。

第一次去公婆家、一定要給公婆留下循規蹈矩、家教嚴謹的印象。

千萬不能貿然的跟男朋友共度良宵,給公婆留下不守規矩、急不可待的印象。

如果落下一個隨便、上趕著、迫不及待的名聲,為以後的生活埋下不自重的伏筆。

生米煮成熟飯一直是婆家的老辦法,她們用這種簡單的做法栓住兒媳婦,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裡,一旦木已成舟,她們就會擺出勝券在握的姿態,她們覺得女孩子已經沒有了、跟她們討價還價的資本。

女孩子婚前潔身自好,會贏得婆家的敬重,為自己以後在婆家的好地位打下基礎。

如果第一次去就做了越雷池的事,婆家一方面高興,一方面也會看輕你,結婚的時候,不會考慮女孩子提出的合理要求。

他們覺得自己已經穩操勝券,婚事十拿九穩,對女孩子的要求不做理會,一切一定會以婆家的安排為主,在他們看來,女孩子已經失去了話語權。

萊是一個勤勞能幹的女孩子,長的也不錯,戀愛後經不住男孩子的軟磨硬泡,她在婚前與男孩子共浴愛河。

到了兩家商量結婚事宜的時候,她的父親只提出了三萬塊錢彩禮錢,男孩子的家裡都沒有答應,更不用說買房子了。

她自己的一念之差,讓她自己降低了自己的身價,她的父親氣的火冒三丈,也無可奈何。

女孩子年輕的時候,一定要矜持一點,不要隨便的跟熱戀的男孩子共處一室,有時候男孩子幾句甜言蜜語、就會讓女孩子忘了一切。

畔長的很漂亮,在外面打工,老闆吃住全包,每天工作之餘,回到家裡洗洗涮涮,就在家裡幹雜活。

老闆有個跟她年齡相仿的兒子,一來二去,兩個人談起了戀愛,不知不覺、兩個人睡到了一個床上。

女孩子懷孕後,男孩子也沒有對她有什麼特殊的照顧,她每天還在起早貪黑的幹活。

可氣的是她的婆婆,根本沒拿她當回事,對她說,如果想結婚、嫁給她兒子,什麼也沒有,不想嫁就隨她的便。

她父母又氣又急又心疼,把她領回了家,做了手術,很快嫁給了別人。

現實中這種事比比皆是,想要有一份幸福的生活,一定要愛惜自己的身體,讓自己有傲人的資本。

女人就像一朵花期短暫的花,從幼小的小苗長成鮮豔奪目的花朵,經歷了漫長的歲月,耗費了母親數不盡的心血,女兒的幸福掌握在自己手裡,女兒的幸福就是媽媽的幸福。


艾玉芳




不支持,不反對,但我不會這樣做,會被男票爸媽看輕的。當年去見我前任爸媽,他家有客房我都是要求住酒店的,當然我也就是裝裝清高裝裝傲嬌,在這個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社會里,學會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是一個從小不聽媽媽話的人,婚前性行為和婚前同居,我啥沒幹過,誰要說我觀念保守我跟誰急。蛋酥,觀念開放歸開放,不能打著觀念開放的旗子連教養和禮貌都不要了。

我跟樓上一個德行,但我們家是觀念hin開放的書香門第我會跟你們說?你那個晚輩父母是幹啥的?(我:三線城市做小規模餐飲生意的,也就是開了個早點鋪子)你看,這不就解釋清楚了。我們說一個人的家庭出身,就是包括了各種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東西,按馬克思爺爺的說法,就是包括了各種的物質和意識,你這個朋友她家裡啊,女孩子的自重、矜持、知禮、修養意識可能比較薄弱,不過這不怪她,雖然讀到了碩士,但根基不行。我是一個家庭出身論者,你們不要打我。


 我也覺得這跟觀念開不開放其實沒多大關係,更多的是一個女孩子要自重!在父母家裡,不能這樣,女孩子,矜持!自重!不能自輕自賤!我去男票家裡住客房,他半夜也是會偷偷溜過來的,但我們起碼知道,有些事情是得“偷偷”才行。


 為啥男方父母不會喜歡,就是從這一點看到女孩子的家庭教育處於一個怎樣的level。這為甚麼重要,因為這個女人會是他們將來孫輩的親媽。想一下,親媽教出的孫女,到男朋友家裡也這麼不知禮數,被人看輕,一把年紀的也是要氣死了,所以說樓上的那些自稱能生兒子的你們不要高興太早哦。



弱弱地說其實男方父母也不一定有意見啊,畢竟,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也得男方的家庭條件和個人修養達到一定level吧。如果男方都沒意識到,那不就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麼。


桐家二少


不合適。一定不要跟他睡在一起。

閨蜜的親身經歷:

閨蜜立方說,她第一次去男朋友家時,要過夜,她媽媽很熱情的去拿新的衣服給她換洗,說天冷了,我去拿張被子給你們。閨蜜錯愕了一下這樣是讓我們睡同一房間?心想也好我認床,男朋友在身邊也睡得好一點。就這樣順理成章的睡在一起。

第二早起來,她媽媽問我睡得怎樣?閨蜜睡得好香啊。聚聚就回去了,到後來閨蜜決定要嫁給男朋友時,她媽媽也說是一家人了,那些彩禮這些就不用了吧,反正都是兩個人過日子的。直接回我們家就可以了。反正當初也不一點矜持都沒有跟我們兒子睡在一起了。

閨蜜聽了就蒙了,怎麼連彩禮都可以不給了,也不和我們家商量商量,我家都覺得他們家不把我放在眼裡,我媽媽特別生氣地說,彩禮,我們也不是要很多,有個好的意頭就可以了,我們也隨嫁妝的,怎麼說不給不給了呢?不行,不能讓我的女兒嫁過去,太不尊重我的女兒了。

好好的一段婚姻,想不到因為自己去男朋友就和他睡一晚就破碎了。

總之

自尊自愛,一個女人無論如何都要做到自尊自愛,難怕他們覺得沒有什麼?都見家長了,沒有什麼的。你不可以,該守住的還是要守住。一個自尊自愛的女人是有底氣的,不會怕別人說閒話,也不怕往後會讓自己吃虧。


涵之情感說


我認為你這個問題可以視情況而定。

晚上跟他一起睡合適的情況

  1. 在去男友父母家之前,你已經和男朋友發生過關係,並列你們在外已經同居生活了。
  2. 你去男朋友父母家,男友父母很喜歡你,不反對你們在一起。
如果你當時的情況有以上兩點,那麼你晚上跟男友一起睡,是可以的,合適。


晚上跟男友一起睡不合適的情況

  1. 你和跟男朋友還沒有發生過關係,你們都還沒有完全瞭解對方。
  2. 去男友父母家,男方父母對你不滿意,或者說不怎麼喜歡你。
如果有以上兩點情況,那你們晚上就不適合一起睡。


我當時第一次帶我媳婦去我們家的時候,我爸媽很喜歡她,我媽吃飯的時候就是一直在給我媳婦夾菜,嘴裡一直說來多吃點,都沒停過。吃完飯我媽就拉著我媳婦聊天,後來睡覺的時候,我媽讓我媳婦跟我妹一起睡的,可能是和我媳婦聊天的時候,知道我和我媳婦那時還沒有發生關係吧!要不然她們那麼喜歡我媳婦,而且還一直催我結婚,肯定巴不得我們睡一起哦!


承諾抵不過陪伴


題主問,初次去男朋友家裡,晚上跟他一起睡是不是合適?我覺得這事是否合適,要看站在什麼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如果是站在男方、婆家人的角度來看,這事太正常、太合適不過了

在我國的廣大農村,流傳著這麼一個說法:嫁出去的女兒,回孃家的時候是不能與老公同住的,更別說是沒結婚的男女朋友關係!但是,好像沒有聽說在婆家不能一起睡的說法。這是因為,婆家的人普遍認為媳婦(或者未來的媳婦)本來就是自己家的人,自己家的人一起住自然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如果只是男女朋友的關係,未來的婆婆、公公看對眼的話,他們也是巴不得兒子與她早點生米煮成熟飯,自然認為是再合適不過了!

朋友小張,前段時間剛帶了女朋友回老家見父母。因為老家比較遠,肯定是沒辦法當天往返,只能晚上在他的家裡住。父母礙於面子,給他們收拾了兩個房間,鋪了兩張床。然後,父母早早的就關門睡覺了。結局大家想必也能猜得到,剛睡下沒多久,小張就鑽到了女朋友的被窩。他的父母對此事自然也是心知肚明、看破不說破而已。

如果是站在女方、孃家人的角度來看,這事非常不妥、有辱門風、令人不齒

在我國傳統的觀念中,女人是講究貞操的,在沒結婚、沒過門之前是不能隨便與那個男人有身體接觸的,更別提睡在一起了。如果女孩子第一次去男方家裡就睡在了一起,這是一件非常丟人的事情,有辱門風。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如果此事被四鄰八舍的人知道了,一定會讓孃家人抬不起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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