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一个人没有离婚的女人,她和前任正闹离婚,和她同居了会不会有法律责任?

散发着愚人的香味


这事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这个事跟我认识的两个朋友的遭遇有点像:

第一个朋友:我朋友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先这么说吧,同居了四年,准备谈婚论嫁的时候,这时女方才跟他坦白:她已婚有并且有一个孩子,正在跟男的离婚,是通过分居5年诉讼离婚的,因为男方不同意,现要求男的还需要等她一年才能结婚。朋友一听就懵了,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原来谈了4年的女朋友是个已婚的人。男方家里人知道后坚决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后来就分了。女的也给他发信息说他离婚了,但我朋友已经心灰意冷了,不愿意接受。

第二个:男的也是喜欢一个已婚的女人,也是有了孩子,因为女的老公对她不好,所以这个男的有机会趁虚而入。他们也同居在一起,后来女的老公知道了。在女方的公司(我的朋友跟女的也在同一个公司)大闹,还用女的微信发了很多朋友圈,说这个男同事如何如何勾引他老婆,破坏他们的夫妻关系,闹得沸沸扬扬,我朋友开始不在乎,领导知道后就以作风问题辞退我朋友,后来因为女的舍不得孩子又回去跟她老公生活在一起咯,我朋友却失业了。


艾小菲


虽然不是律师,但有些道理还是很简单明了的。

既然在闹离婚,就是还没离婚。

她的丈夫不应该被称为前任,而仍是名正言顺 的现任。

你现在是第三者身份,只是她婚外情的情夫,不是合法丈夫。你暂时还无权把她的现任称为前夫。

鉴于现状,听你那口气,好像已经不只是一夜情那么简单了。你当然得负法律责任,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任意同居的。不是吓你,没事就好,有事 你就吃不了兜着走。

明白啦?你还是自己学习学习婚姻法吧。

你现在就已经千夫所指了。如何处理?你自己看着办吧。


MCXS太阳公公


依我之见:坐班房的严重法律后果等着你们非法同居的二人。你和这个正闹离婚的女人非法同居的行为,你们二人都己触犯了“重婚”的法律规定,弄得不好对方的合法丈夫一旦以“重婚罪”将你们二人提起刑事自诉,法院肯定追究你们二人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就是叫你和该同居女人会吃刑事官司而坐班房的。

为什么会有如此严重后果呢?

我国现行《刑法》二百五十八条明文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她)人重婚,或者明知他(她)人系有配偶之人而与之非法同居的是重婚罪,依法应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什么叫追究刑事责任呢?通俗的说法就是定罪坐班房。就你们二人之情形之言,你所同居的女人,是正在闹离婚的女人,也就意味着她在法律上是一个有合法配偶的人,法律禁止她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而提问者的你,主观明知她人系有合法配偶的有夫之妇仍与其非法同居的行为,恰恰就是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情形。

为什么“说一旦对方合法丈夫提起重婚罪的刑事自诉”,可能你们二人会面临牢狱之灾呢?因为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刑事自诉案件的有关规定:重婚罪案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责任。同时,法律还规定对于刑事自诉案件,公民有自行起诉丶撤诉丶和解之权,所以,一旦合法女方合法丈夫知道你与他合法老婆同居(睡觉)他能善罢甘休吗?如果他夫妻二人婚姻出的问题的确与你的介入有关他能放过你吗?一旦对方合法丈夫提起刑事自诉,如果你与他仍未离婚的合法妻子非法同居,班房你就会坐定。主动权在人家合法丈夫手里,你懂不懂?

奉劝这位非法同居者一一你固然与仍未离婚的女方感情很重要,但是,不能拿触犯刑律而胡乱来(非法同居),不然,身陷牢狱之灾就不划算了,最好的选择是等待你所喜欢的女人在法律上彻底与她合法的配偶依法解除了他们之间的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后再行你的追爱之举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你说是不是?


唐先明75443043


先不谈“法”的严厉,道德的缺“边”,做人的的光明磊落,希你用换“位”思考去量化,你自然就知道了你要的答案和结果。


冷雨似箭


如果你和一个正闹离婚的女人同居,我有三个疑问:第一、他们离婚是不是你造成的?第二、你是不是在趁火打劫?第三、会不会有法律责任呢!我们一个一个进行分析。

第一、我们有时候是没办法控制喜欢一个人的,可能她未婚,我们可以去追;可能她离婚,我们也可以去追。如果她已经结婚,还没有离婚的话,我们去追,就是第三者了。而你喜欢这个没离婚的女人,她们正闹离婚,而你要和她同居。可以想一下,你们关系匪浅啊!应该说已经不正常啦。是因为你的介入,人家才离婚的吧?我们管这样的男人叫渣男。

即使这个女人与她丈夫顺利的离婚了,嫁给你了,如果幸福还好,如果你们过得不幸福,那么她会一辈子恨你,因为你破坏了她的家庭!



第二、人家两口子正闹离婚,你想和人家同居,有点趁火打劫的意思!离婚当中,情绪都不会稳定,你在旁边劝导,出主意,肯定是偏向女方的,说男人的不是。这有时候会误导她,觉得前任不好!你趁着她感情脆弱的时候,加入,趁火打劫,这种行为让人认为你人品有问题。如果她同意与你同居,你们是一样的人!

第三、法律上写着我们国家是一夫一妻制,我觉得你在人家闹离婚的时候与人同居,会有法律责任的,如果她丈夫告你们的话,会不会是重婚罪!而且她该得到的也不一定得到,还会受到别人道德上的谴责!你说,米还能与她同居吗?



所以我说,你不能和她同居。她离婚与否应该是她自己想通了,而不应该受你的左右,要不然你们即使结合,也不一定能幸福!

幽兰笑一笑原创!喜欢我的文字,关注我吧!


幽兰笑一笑


楼主勇气可嘉,值得颂扬。你有胆量拆她一座婚,必有担当负起法律责任,没关系的,与她以夫妻名誉同居吧,只不过蹲两年号子而己。

恭喜你,她和丈夫己闹离婚,距离你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成功指日可待。祝贺你的同时,顺便改正一下你们的关亲,她还未圆离婚梦,对方依然是她的丈夫,你定义自己为现任为时过早。


爱情革命尚未成功,给点儿油,加大火力,继续努力,胜利再望。


楼主,给你提个小小建议:珍惜你们在一起每天每分每秒的幸福时光,跟头把式地好好“折腾折腾”。因为……过不了多久……你就是她下任的前任。



三毛2002


这事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这个事跟我认识的两个朋友的遭遇有点像:

第一个朋友:我朋友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先这么说吧,同居了四年,准备谈婚论嫁的时候,这时女方才跟他坦白:她已婚有并且有一个孩子,正在跟男的离婚,是通过分居5年诉讼离婚的,因为男方不同意,现要求男的还需要等她一年才能结婚。朋友一听就懵了,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原来谈了4年的女朋友是个已婚的人。男方家里人知道后坚决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后来就分了。女的也给他发信息说他离婚了,但我朋友已经心灰意冷了,不愿意接受。

第二个:男的也是喜欢一个已婚的女人,也是有了孩子,因为女的老公对她不好,所以这个男的有机会趁虚而入。他们也同居在一起,后来女的老公知道了。在女方的公司(我的朋友跟女的也在同一个公司)大闹,还用女的微信发了很多朋友圈,说这个男同事如何如何勾引他老婆,破坏他们的夫妻关系,闹得沸沸扬扬,我朋友开始不在乎,领导知道后就以作风问题辞退我朋友,后来因为女的舍不得孩子又回去跟她老公生活在一起咯,我朋友却失业了。



程菲单身很久了


有没法律责任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是律师,也不想装懂,不过我可以很负责任告诉你,如果那女人是我老婆,只要还没办离婚,她就都还是我合法妻子,如果让我知道了你们这件事,只有两种结果,第一种:我被你杀了,第二种:你跟她跟我都在黄泉


向往沉鱼


看到这个问题就有一种想要回答的冲动。我想

从你提出的这个问题里,想象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你是一个单身的男人,如果这位女士在遇到你之前就已经和她老公在闹离婚,如果你能等到她和老公离婚以后再选择去追求她,为她的下半生遮风挡雨,我会敬重你是个有担当有责任有道德底线的男人。

如果你是一个已婚的男人,如果这位女士认识你之后才与老公闹离婚,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一个亵渎婚姻的男人与一个亵渎婚姻的女人走到一起,结局永远是坏的,这样的两个人即使以后真的走到了一起,也一定不会幸福,更不会走的长久!不然的话,这个社会公德何在?道义何在?礼义廉耻何在?

但是从你的问题里看出,你好像等不到她离婚,就想要与她同居。不然,你也不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想你的内心一定是矛盾的,你迫切的想要从旁人的嘴里得到答案。

一个人一旦陷入一场错误的感情,很容易迷失自己。很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一旦这个选择是错误的,就会进入错误的漩涡,越陷越深,越陷错误越多,直到最后被自己犯下的错误吞噬。

如今这个社会,出轨看似很盛行,行为看似很疯狂,许多人甚至趋之若鹜,然而,上苍有一双公正的眼睛,纵观古今中外出名或名不见经传的,有哪一个出轨的人,最后得到了好下场?一个都没有!

这个社会对出轨的人还是太纵容了,真心希望能够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震慑力度越来越大,才能从源头掐灭出轨的念头,至少当有出轨的念头出现的时候,他会有顾虑。

我看在你提出的这个问题下面,有律师朋友已经告诉你了答案,要么有刑事责任的惩罚,要么有民事责任的处罚,总之,只要犯错,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最大的惩罚还是来自自己良心上惩罚,这种惩罚会一直折磨着你,直到你离开这个世界的那一天。

还有的网友朋友给了你义愤填膺的答案,相信你也已经有了答案。遵从你自己最想要的结果吧,只要你心安,你的选择就不会错。

最后,你的问题里用错了一个词,那不是她的前任,只要没有离婚,永远都是她的现任。做第三者永远可耻,不分男女!


向阳小草


你可能已经摊上大事了!

与有配偶者同居,其实已经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道德层面也是为人所不耻的行为,这种问题还敢明目张胆拿出来问!睡别人老婆你很有成就感是吧?如果短期且隐秘,不会被别人抓到把柄,没有被别人掌握确凿证据,可能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甚至生了小孩,你就惨了,非得吃牢饭不可了。

依照目前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如果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则构成事实重婚,应以刑法258条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依法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明知同居对象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同居或结婚,则构成破坏军婚罪,依据刑法259条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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