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螺
只要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应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双方均应诚实而信用的履行协议内容。
依诚实信用原则,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非依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可变更、撤销,但若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时所依据的基本客观事实发生重大变化,即发生重大情势变更,导致负有抚养义务一方无力履行抚养义务,若严格依照协议约定,将无法保障子女必要的生活、教育费用,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为此,《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目的于保护未成年或无独立生存能力子女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这个约定不是独立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基于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综合考量。有的人以放弃抚养费来达到离婚目的,事后又反悔以孩子名义起诉,这种情况基本法院不会支持。
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重大变故,或者别的事由,导致无经济能力或达不到抚养孩子的基本条件的,可以适当支持,这是法律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做出的特别规定。
题主应结合个人情况参考,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长沙法律咨询
如果男方生活出现了问题或者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可以要求女方承担。
吉林省律师陈维国
可以协商更改,或者法院调解。
迷之二郎
不能,按协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