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离职,后来领导谈话挽留、要我考虑两天,领导说从最终答复时间算申请离职日期,合理吗?

nianxiaomeng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关键看你当时怎么回答的。

领导让你考虑两天,你如果说不用考虑了,已经考虑好了。那日期怎么可能按两天后算哪?申请辞职当时就生效了。

如果你答应了考虑两天,那就是你申请辞职的事情还没有生效,而是两天后你准确答复时才算生效。那你领导的说法不为错。

既然已经提出辞职了,就不用再考虑留不留的问题了。即使你留下来,也不会再得到重用了,所以,在和领导沟通的时候,就应该拒绝他的考虑的提议。


a人生悟道


您好,依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您满足以上条款其中一条就满足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你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鉴于现在很多单位实施无纸化办公,您提到的钉钉是否属于范畴,如果单位的办公流程都是按照钉钉进行,那么你也将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钉钉提交是合理的。

祝您顺利。


山丁慧人


从提交辞职报告算起,建议邮箱发电子的给领导,做好邮件发送日期保存。


农民炉子生


提交正式的辞职信,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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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哥VLOG创作分享


领导对你离职计时方法不合理。

你离职计时应该从你书面向公司提交离职通知的时间算起。

同时,谨记要有公司签收的手续,并妥善保存。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欢迎留言讨论。我是职场领域创作者:企业运营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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