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死刑犯越狱后喝酒打架被另一个人打死,打人者需要承担什么刑责?

大雪如涛风如刀


这个问题中的设定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不过,既然有了这么一个问题,就一起讨论讨论。先说结论,如果一个死刑犯越狱后喝酒打架被另一个人打死,打人者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不管受害者是否为死刑犯,都不影响打人者犯罪的成立。那么如何认定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呢,下面进行简要分析。

《刑法》相关条文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认定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至于到底是认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要根据当时打架斗殴时的具体情形来定。

1.可能会根据当时作案的工具来认定。如果是明显能造成致命伤的管制刀具,那就一般会认定为故意杀人。

2.打击的部位。根据受害者的尸检报告分析受害者的致命伤在什么位置,如果是在头部或者心脏等要害部位,那么就可能认定为故意杀人。

3.作案动机。如果打人者与被害人之间早就存在不可化解的仇恨,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

4.是否进行积极的救助行为。如果事故发生后,打人者无动于衷不实施救助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

......

如果是聚众斗殴...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了【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如果是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依法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

总之,不管被害人的身份如何,是否是在逃的越狱犯,实施加害行为的人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到底成立何种罪,要根据办案人员的侦查结果和行为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等来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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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法律人


一个死刑犯越狱后喝酒打架被另一个人打死,打人者需要承担什么刑责?

这个问题很有趣。

  • 首先说一下答案:

1、死刑犯没死的话,应当解回,犯了脱逃罪,应和原来的罪名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死刑立即执行,但是他本人已经死亡了,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打死逃犯的那个犯罪嫌疑人,一般是犯了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逃犯是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性犯罪,则打死这个逃犯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主要有下边一些:故意杀人,从意识上就想结束对方的生命,实际上也采取了相应的手段,例如用利器捅对方的要害部位直至死亡。而故意伤害,一般加害人并没有致死对方的动机,才去的手段也和杀人有明显的区别,时候采取了一些救助措施。至于过失致人死亡,一般就是通常所说的失手打死人。从动机上没有致死对方的动机,从致死方式上是过失(不小心)而为。

  • 如果逃犯正在进行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受害者或旁观者打死,则打死的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饮酒并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


淮北日月升


这种情况也只能当作司法考试的题目来回答了,实践中几无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试想,死刑犯都是重刑在身,手铐脚镣样样齐全,而且对于他们的看管那是严之又严,在这么防范周全的情况下,那是插翅也难逃!

再者,即便死刑犯逃出来了,那也是非常严重的事情,肯定是全国通缉。为了逃避抓捕,死刑犯肯定是昼伏夜出,小心又谨慎,怎么可能还有闲情逸致与人喝酒打架呢?

当然,世上的事情,谁也不敢说得圆满,要是万一就发生这种情况呢?

死刑犯跟其他罪犯一样,都是经过审判确定其有罪的,执行死刑也是需要经过最高法复核并批准才能付诸实施,而且执行死刑也是有严格的程序,除此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

死刑犯与他人酒后打架斗殴被打死,那么殴打他的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首先,互相斗殴是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本身目地就是非法的,所以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些都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判断的。

综上,死刑犯的身份不影响对方涉嫌犯罪!


打虎拍蝇


😂首先你这是打死无名氏😂刑法的角度一是为你负责,最后结果判定你有没有罪!😂同事也在为死者审冤。重点是,不是对死者家属负责😂这就好比死者是个人渣,那么家属是否会对社会负责的问题。所以就形成了,你打死了无名氏。最后能不能决认他是逃犯问题。😂人一死就基本变了样。你如何让监狱决定他是在逃犯嘛?所以这个问题争议的结果还是你打死无名氏。还是杀人。除非监狱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就是监狱丢了的那个人。😂有那个有胆子敢开这样的证明。那么你还是打死了无名氏。涉嫌故意杀人接受调查。如果调查最终结果这人是监狱弄丢了的。那还得看你口供,你为什么打死他。最后你才能被到有罪或无罪。所以这样的案件几乎不可能。因为无名氏不代表是监狱弄丢了的人。真是弄丢了。那他死了也就死了。你只是见意勇为。但这里强调的是见意容易成立难😂


用户51262980933


本人认为:对罪犯处死刑的,是国家!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打人者遭袭后还击致罪犯死亡的,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打人者故意打人致人死亡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段不错


首先需要澄清两个误解,一个是罪犯可以随便处理,一个是对于犯罪活动可以以暴制暴,我国刑法保护罪犯的正当权益,反对以暴制暴(正当防卫除外)。关于您问得问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要看谁先惹事,惹事方构成寻衅滋事。;第二,分开说,如果是你朋友惹事,并打死逃犯,那么,你朋友构成寻意滋事和过失致人死亡、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关键看打击部位)的想象竞合,两罪择一重罪处罚;如果是逃犯惹事,那么你朋友构成正当防卫,但是,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防卫过程中,对方停止了袭击,你朋友还打,那么构成防卫过当;如果防卫过程中,打击对方头等致命部位,构成故意伤害的结果加重犯。


五哥200501106


这道测试题己经很清楚的说明了问题的组成部分。死刑犯越狱.自身就是罪上加罪无论越狱犯如何原因造成死亡都是一个死!正常情况下公民相互之间其中一方被另一方喝酒醉酒闹事造成严重斗欧?被受害者在自身生命受到严重危际之中,奋起自卫所造成闹事者死亡的结果.同样完全属于自卫,正当防卫。

众所周知任何被判了刑的重刑犯人,越狱行为己经再次触犯法律,越狱后必定再走上从新犯罪。越狱后首先必须具备有钱的必要前提,才有解决吃喝生活,才有继续远程逃跑计划?没钱?他们就会走上抢劫甚至再杀人,不择手段的目的就是钱。由此可见:监狱任何逃脱犯人无论是重刑犯还是一般刑事犯,越狱逃跑将是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司法部门以及各监狱对"越狱"逃跑犯人的预防工作.是首位重重之重…!


54648793395


每位公民都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即便他是死刑犯,即便他是脱逃的死刑犯。

他们是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这个人打死了那个死刑犯,假如他是协助公安机关在抓捕这个死刑犯时,失手打死了她,这个有情可原。但是他们是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他打死了那个死刑犯,那么他必须得到法律的惩处!


郭军龙8


如果真的是死刑犯越狱后打架被人打死,那是活该,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当然,前提条件是打人者不知道打死的人是越狱死刑犯,要是知道还在一起喝酒,那首先就是包庇罪,即使将越狱死刑犯打死都得受到法律责任。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这种假设一般不可能发生,那么我们就站在有可能发生的位置来分析,如果是越狱死刑犯滋事在前,而且对另外一个人构成了生命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失手将死刑犯打死,那根本就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这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如果说是另一个人故意找茬在先,并且打死了并不知道是越狱死刑犯的人,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处罚,这属于故意伤害罪,自然需要从重处罚。

如果是在越狱死刑犯停止反抗过程中,另一个人还对其殴打,致死的话,也一样触碰了法律,自然免不了刑事处罚。

如果是明知对方是死刑犯,而想故意将死刑犯杀害,并没有报警,那么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一切皆假设,笔者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具体量刑标准不是太懂,但是死刑越狱犯一旦越狱,那将是全面追击,不可能还大摇大摆的去喝酒,所以说这些都是一种假设而已。


珞珈社


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伤害致死,防卫过当致死,触犯上述哪一条罪名,都要请你坐牢,蹲大狱。

死刑犯死不死,何时执行?是法院的事,轮不到你来打杀他,代法院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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