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未經應許闖入家中實施暴力,主人憤怒之下拿起菜刀砍死闖入者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厚德載物0315


唐雪自衛反擊,符合正當防衛的法律適用條款。有如下分析:法律有兩大功能,一是懲治犯罪二是預防犯罪。唐雪一案,不管細節如何,有兩個基本事實是明確的:一李某頻繁實施侵害一直沒有停止,且為惡性施動者。二,唐雪作為受害人,有兩個基本權益保障:一正當防衛二法律武器。動態分析:侵害一直持續,且持刀威脅,此行為已完全超出爭吵打架的範疇,符合了正當防衛對生命威脅的侵害特徵,不能以刀是否派上用途為判斷依據。就相當於陽痿患者強姦,不能因功能不全,把強姦罪說未遂或稱猥褻。當有人拿刀入宅侵犯,已經涉及到了人的本性,保護家人安全是人的本能。此時,已經不是顧忌一個人安危的時候,唐雪報警恐時間緊迫,也考慮到當事人護家心切,故而挺身而出,這是軍人保家為國的本能。大家可以推想一下此時的場景,是否跟抗戰時期日寇掃蕩村落何其相似乃爾。最後,基於維護法律正義,保護合法權益人。可適用法律的預防意義,從社會輿論正義導向,建議採用正當防衛,無罪釋放。還我中華兒女英雄氣概,滋養民族氣節。

法律的本意就是防止惡意侵害的發生。唐雪從第一次的騷擾,辱罵,已經是受害者。其次,對於無賴李某來說,得寸進尺,不斷加大侵害程度,且反反覆覆,已經成為案件發生的必要條件。誠然,眾所周知,法律不盡完善,不能每時每刻保護每一個公民。此時,正當防衛的立法目的,就有所體現。對於預防性犯罪的立法,在法律適用中,正因為不能拋開人性,害怕,驚悚非正常狀態下,所做出的行為,來界定量刑取用。那就應該以動因為判斷首要,之所為無因何來果。你不輕易的觸碰他人權益,是對法律的尊重,是對自己的負責,那何來遭受反傷害一說。相反,惡意實施不法侵害,不管大小,都可以視為對正當防衛法律的嘗試與踐踏,那等待你的自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後果。唐雪一案,既是此類情況。

唐雪一案的正當防衛立法的思考

法律的本意就是防止惡意侵害的發生。唐雪從第一次的騷擾,辱罵,已經是受害者。其次,對於無賴李某來說,得寸進尺,不斷加大侵害程度,且反反覆覆,已經成為案件發生的必要條件。誠然,眾所周知,法律不盡完善,不能每時每刻保護每一個公民。此時,正當防衛的立法目的,就有所體現。對於預防性犯罪的立法,在法律適用中,正因為不能拋開人性,害怕,驚悚非正常狀態下,所做出的行為,來界定量刑取用。那就應該以動因為判斷首要,之所為無因何來果。你不輕易的觸碰他人權益,是對法律的尊重,是對自己的負責,那何來遭受反傷害一說。相反,惡意實施不法侵害,不管大小,都可以視為對正當防衛法律的嘗試與踐踏,那等待你的自然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後果。唐雪一案,既是此類情況。

再說,本案以故意傷害的罪名起訴,顯然存在很大的漏洞。法律的實施不是紙上談兵,要根據實際的環境,以及人心理的承受能力,來做出意識判斷。試想著一群大漢,手持大刀,打雜坎伐,又是私闖民宅。就這些情形,普通人腦海一般會形成什麼概念,一,土匪打家劫舍二,黑社會打砸搶。三,日本鬼子進村。面對這種狀況,請問檢方控告人,換做你和你的家人你會怎樣?在這樣的環境下,受害人唐雪為何不能把對方當歹徒面對。面對歹徒行兇,我們又怎麼做到點到為止?一句話,法律不是兒戲,但不正確適用法律,那比兒戲還可怕。


手機用戶57921800244


未經主人允許能隨便進入主人家裡嗎?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對於闖入者來說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沒有經過主人允許就闖入主人家中,已經符合非法入侵住宅罪犯罪構成,是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闖入者在主人家中實施暴力,主人拿刀反抗時把闖入者砍死該怎麼評價?

根據《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在這裡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造成對方死亡的情況下,只有針對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可能符合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可以參照淶源反殺案、唐雪案)。


如果對方僅僅只是普通的盜竊或者簡單的破壞等不危及人身安全,而此時主人將其殺死的話,那麼就構成防衛過當、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等等罪名,當然得根據案件事實以及證據來定奪,但不管什麼罪名,都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法律諮詢喬也


我管你是誰,是人是鬼是神還是魔,敢進我家撒野,你不死也得殘!一個男人,人家都欺負到家裡了,這時候還連自己的家人都保護不了,那還是男人嗎?


臨走時吻我


最高檢早就有判定標準了。但是最後宣判的不是最高檢,而是各個法官,明白了嗎?



天淵灬深藍


民宅是百姓私有財產之地,如果自有房,則享有所有權。如果是租房,沒有所有權,但在租期內,享有居住使用權。無論如何,外人非請莫入。

如果強制進入,即為擅闖民宅,是違背憲法的。

如果是營銷員,尼姑化緣,可以直言,請出去!

如果威脅,使用暴力,則住家戶有權反擊,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如果情況緊急,極度危險,則居住人可以奮起反擊,這是正當防衛的權利。在爭奪搏鬥中,如果意外刺死闖入者,則屬於不可意料的情況,居住者無需承擔責任。

如果闖入者逃離,或終止了暴力行為,而居住者仍然強力抗擊,致死治傷,則屬防衛過當,必須承擔過當這部分的刑事責任。


青山不掩


國外法律的話,只要有人非法進入民宅,主人就可以將入侵者擊殺。不犯法。


益西巴登


我的理解應該是,能闖又你家中的人,無非兩個原因,一個是你做了負心事,或者欠、別人的錢,要不請別人去,看誰去不。?


長青樹207103564


怎麼說呢我寧願自己反衛過頭,總比自己被幹死的強。總比一家人受傷害好。在當時情況會讓你冷靜處理沒幾個。


陳和玉師


估算有人非法入侵 你沒生命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殺死他 你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肯定不會判死刑


燃燒的本能寺


一萬個支持…保衛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應該奮起抵抗…直到打敗來犯之敵或消滅來犯之敵,一萬個贊你是英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