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关于暂停辖区茶楼等人员聚集场所营业的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暂停顺庆辖区茶楼等人员聚集场所营业的

通告

当前,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全力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顺庆区境内所有茶馆、茶楼、茶坊等人群聚集场所暂停营业。

二、宾馆、酒店、饭店内自带茶室、茶坊等娱乐场所不得对外开放。

三、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按照本通告要求执行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 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7日

顺庆区关于暂停辖区茶楼等人员聚集场所营业的通告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

关于暂停餐饮经营单位开展集中性

聚餐活动的通告

因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顺庆区禁止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二、从即日起顺庆区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一次性接纳超过30人的散客同时就餐;

三、从即日起顺庆区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四、各级党员干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聚会、聚餐活动;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充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

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

2020年1月27日

顺庆区关于暂停辖区茶楼等人员聚集场所营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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