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員工因為擔保貸款不還被司法拘留15天,單位可以對員工進行處罰嗎?

大名叫鼎鼎


我的理解是,因擔保貸款不還,此人是擔保人,不是借款人;司法拘留15天,應該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而拘留。可見此人沒有什麼經濟能力,否則法院也不會採取拘留措施,而會對他的財產採取措施,比如凍結、扣劃銀行存款,查封拍賣資產等。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對其處罰,要看他從事什麼工作,以及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合同是如何約定的。

如果此人是從事金融行業,就肯定會被處罰,金融機構是即禁止員工參與銀行之外的金融活動的。此人也許會被金融機構辭退。

如果是從事有影響力的公共活動的單位,單位擔心此人的行為影響單位公眾形象,也會對其進行處罰,甚至辭退。

再就是,如果用人單位需要經常到外地出差,也是有麻煩的。因為此人可能會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能坐飛機、高鐵等。還有可能招待客人而認定為高消費,會給用人單位帶來很多麻煩。

當然如果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單位,也可以不處罰他,畢竟這是他的個人行為,應該由他個人負責。

現在是法制社會,更是信用社會,每個人還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否則不僅對自己不利,也可能給用人單位帶來很大的麻煩,不可不慎。


益之道


按公示後的規章制度辦


濟南林律師


第一、看公司規章制度是否有約定“ 司法拘留單位可以懲罰的條款”。第二、即使有約定,還需要看公司規章制度是否經歷過民主討論、公示,若沒有,員工也不可以被懲罰。第三、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嚴重違法勞動紀律、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從法律條款來看,單位是沒處罰權限的。第四,即使,用人單位是有處罰權限。但是其處罰範圍是有限的,數額不可超出勞動者個人工資所能承受範圍。詳情可諮詢宸碩律師事務所律師,等你來電!


你不知道的法律知識


司法拘留不等同於反罪,擔保貸款末能按期還款,末履行擔保義務的司法強制還款行為,對此單位不能處罰該員工,而且受益的是貸款銀行,擔保人是無益擔保,讓擔保人承擔全部責任顯失公平正義,如果是無益擔保應具備擔保部分免責


正義在呼喚


單位員工因為擔保貸款不還被司法拘留15天,單位可以對員工進行處罰嗎?關於這個問題,員工只是給別人做擔保,並沒有觸犯公司的任何規章制度,公司是沒有任何權力處罰的,只能扣除15天沒有上班的工資及滿勤獎,當然公司對員工進行一下必要的教育還是可以的,讓員工知道,做任何事情要想好會有什麼後果,以免上當,讓有心機的人利用,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天崖浪子517


單位能否處罰要看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否有具體規定,規章制度需要經民主程序制定,送達告知勞動者,而且內容合法合理。


小蜜蜂lawyer


銀行或放款人合夥騙擔保人,法院判定擔保人。


手機用戶51217492713


扣留是不能 開除 解除勞動關係,扣除工資是可以的。


橋哥30


如果是寫入了規章制度中並公示了,毫無疑問走人。


小兵4910281


擔保,不是主觀不還,法律上是同等責任,但是作為公司除了扣工資不能處罰別的吧?他又沒犯刑事案件沒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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