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政府通告:超市、农贸市场等未经允许不得停止营业


新余市政府通告:超市、农贸市场等未经允许不得停止营业


新余市政府通告:超市、农贸市场等未经允许不得停止营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全市公共场所强制实施体温检测,出门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2. 本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 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针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余的人员,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

4. 全市各类超市、农贸市场、婴幼儿用品、小型百货门店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未经允许不得停止营业,各经营单位业主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环境消毒杀毒,确保市场供应,严禁哄抬物价。

5. 从即日起,全市所有服装店、茶楼、体育健身(含室内外)、美容保健(非医疗性的美容、美体、美甲店,SPA 馆、汗蒸馆)、游乐场所(室内外儿童游乐园、电玩室)等其他非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9日

新余市政府通告:超市、农贸市场等未经允许不得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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