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假期再延長!加班算2倍工資!


官宣!假期再延長!加班算2倍工資!

為了防控肺炎疫情,繼蘇州、上海、無錫發佈通知,要求除特定行業外,區域內各類企業延遲復工後,29號起,江蘇、浙江、廣東等地也相繼發佈通知,延遲企業復工。

問題來了,國家延長春節假期和地方延遲復工有什麼區別?

這幾天是屬於節假日還是休息日?

企業不能提前復工,能不能安排員工在家辦公?

在家辦公有沒有加班費?

這該聽誰的???

官宣!假期再延長!加班算2倍工資!

這段時間政策變動頻繁,相信大家對於春節假期間的勞動關係處理,一定有很多疑問。

☞HR最關心的勞動關係問題的10問10答

下面我整理了其中10個關注度最高的問題,給大家做了解答。

1、國家公佈延長至2月3號上班,地方公佈至2月10號上班,單位遵循了國家的規定,沒有執行地方的標準要求,這做法合理嗎?

答:國家假日辦規定的延長春節假期的通知僅針對於全國範圍內的一般規定,但是由於我國曆來文化政治和風土人情有很大差異,所以法律執行層面很多都適用地方性規定。

特別是此次疫情各區的受災程度有所不同,各地可以在國家發佈的延長休假最低要求基礎上,制定符合自己地區特點的延遲休假制度。

上海就根據自己的疫情情況,制定了至2月9日24點之前一般企業不得復工的規定,與國家的規定,並無本質上的衝突。

因此,各地方在具體執行層面,應當遵循地方所發佈的復工時間規範要求。

2、上海浙江等地政策規定2月10號可復工,如果企業自行發佈通知,繼續延長假期至2月20日,但是不帶薪,合法嗎?企業自主延長的時間,可以統一抵扣年假或調休呢?

答: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實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對於在延長春節假期期間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安排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要求職工推遲復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企業如果因疫情影響,可以推遲至2月10日以後復工,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仍應按照原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所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企業自主延長的時間屬於非法定延長休假,所以也可以適當通過帶薪年休假的形式進行安排,帶薪年休假期間仍應支付正常工資。

但由於企業自行延長的復工時間在理論上屬於停工期間,故不適宜先採用調休後再安排工作的做法進行操作。

3、是被公司要求上班前需要自行隔離14天的,會照常計算工資嗎?

答: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實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因此,如果企業根據防控疫情的需要對職工要求自行隔離或進行檢查的,

應當支付其該期間的正常工資。

4、公司規定回來上班前一律先到公司所在地自行隔離14天,如果員工不願意,企業該採取哪些措施?

答:如果員工無冠狀病毒的相關症狀,企業是無權強行要求職工進行隔離。

如果員工不願意隔離,可採取勸說並許諾發放其隔離期間工資的做法妥善解決此事。

5、地方文件規定,對來自或者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需要嚴格落實醫學觀察和隔離措施的,觀察和隔離期內,企業需要支付工資嗎?

答:如之前所述,被觀察和隔離期間,企業需要按照正常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6、普通員工復工後,如若上班或出差過程中感染病毒是否算工傷?

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上下班途中認定為工傷的僅限於法定情形,但途中感染病毒不屬於認定工傷的法定情形,應當按照病假處理。

7、採用綜合工時制公司,員工因交通停運,無法返回崗位,應該如何計算工資。

答:採用綜合工時制度崗位的員工,如果因交通停運等原因無法返崗工作,那麼企業於該員工返崗後,可以在政府審批的工時週期內按照總的標準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至於上述期間未返崗工作的,仍應按照約定支付員工工資。

8、疫情重災區城鎮封閉,員工無法按企業規定時間到崗或無法提前前往工作所在地自行隔離,企業該怎麼處理這一問題?

答:如前所述,如果因政府原因採取隔離導致員工無法按時上班或者前往工作所在地自行隔離的,企業應等待封閉或隔離解除後,再行要求員工返崗。

在此期間,仍應按照原工資標準支付員工工資。

9、若延長假期期間全部計薪,在家辦公的和在公司辦公的員工是同樣待遇,那對在公司辦公的人是否不公平?

答:根據上海市人社局最新發布的權威操作口徑:政府通知要求企業不能提前復工,這是從減少人員聚集的角度來考量的。提倡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職工按照企業要求在家上班的,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由企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所以,2月3日至9日期間,企業無論是安排職工在家工作還是到崗工作均應當視為加班,均應按照2倍的標準發放工資。

10、疫情過後,對於2.3-2.7的臨時休息日安排,企業可以要求員工安排補班嗎?採用綜合工時和不定時的員工,2.3-2.7上班需要支付雙倍加班費嗎?

答:2月3日至7日期間屬於地方法定延長假期,系勞動者應當享有的休假,不適用補班。

2月3日至7日期間具有屬於休息日加班性質,而綜合計時和不定時工時則不適用休息日加班的規定,故不存在支付休息日加班即2倍工資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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