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全縣城鄉實行最嚴格交通管制

為控制人員流動引發的傳染風險,現就全縣城鄉實行最嚴格的交通管制發佈如下命令:

一、自2020年1月31日0時始,除經許可的保供運輸車、醫療救護車、公務用車及其他疫情防控應急類和綠色通道車輛等通行外,在全縣行政區域範圍內實行機動車、電動車、人力三輪車交通管制。

二、城區出租車繼續按照縣指揮部2號令規定的運營範圍執行。

三、居民因特殊情況必須使用機動車輛的,應及時向鄉鎮(開發區)指揮部申請,由鄉鎮(開發區)指揮部核實情況後發放通行證,並嚴格按照行進路線、停靠地點、時間要求執行。實行一車一次一證,運行結束後通行證自動廢止。

四、縣直各單位、各鄉鎮(開發區)及其村委會、社區居委會要廣泛宣傳發動,從源頭上控制車輛出行。縣公安、交通、城管等職能部門要依法管理,確保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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