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臟是解毒器官,治療肝癌還用介入化療術,不矛盾嗎?

盧軼稱心


您想問的是介入化療術,對於一個具有解毒功能的肝臟有效果嗎?

1、肝臟介入化療手術,專業名稱叫“經肝動脈栓塞化療術(transarterial chemoembolization,TACE)”,實際上雖然栓塞這支肝動脈用了比如洛鉑等的化療藥物,但藥物殺死肝癌細胞的作用並不是主要的,主要還是把動脈栓塞後,腫瘤缺血壞死發生的作用,因為有學者研究過,栓塞劑中不加入化療藥物,僅適用其他的物品一樣可以達到使腫瘤壞死的效果。這個手術需要從大腿內側的股動脈穿刺,以導管進入股動脈直達肝臟動脈,以化療藥物栓塞供應腫瘤動脈,以達到使腫瘤壞死的作用。

2、一般只有因為肝癌復發風險高或術後已經復發了才做介入治療,而且費用昂貴,一次2-3萬,一個月做一次,一般要連續做3-6次,根據效果來決定最終做的次數。

3、術後很容易出現低熱,即發燒在38-38.9之間,其他不常見的術後併發症包括穿刺部位出血及血腫、肝腎綜合徵、栓塞性膽囊炎、急性上消化道出血等的臨床表現


小馬醫僧


眾所周知,肝臟是重要的解毒器官,可以把各種毒素轉化為無毒或低毒物質,並幫助代謝出體外。這位提問者的意思,應該是在問:採取肝癌介入化療術時,肝臟會不會對化療藥物產生反應,把它轉化成其他物質排出體外,從而達不到治療作用?

首先,肝癌的介入治療,從狹義上講是指從肝動脈插管進行化療或者栓塞,又稱TACE治療。在血管造影機的引導之下,經動脈插一根導管進去,可進入肝臟中給腫瘤供血的血管,在腫瘤中打入化療藥物在進行栓塞,達到殺滅腫瘤細胞的效果。 因為介入化療中的化療藥物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它們雖然可以殺死癌細胞,但也會把體內正常的細胞殺掉。所以,肝臟確實是有可能把化療藥物進行解毒處理的。

但是,我們也需要明確一點,肝解毒的功能也不是萬能的。人體內的其他部位在正常運轉時,會持續產生代謝產生的廢物,其中就包括有毒的物質,肝臟也需要同時對它們進行解毒,並不會完全只針對化療物質來解毒的。

另外,患上肝癌之後,肝臟的解毒功能也會大打折扣,並不會對化療藥物的效果產生太大影響。 因此,治療肝癌用介入化療術和肝臟是解毒器官這兩點並不矛盾。肝癌介入治療是非開腹手術治療的首選方法,療效也在臨床上得到了肯定。

射頻消融治療也是介入治療的一種。這些療法豐富了介入治療的手段,為肝癌患者的治療提供了更多選擇。


臭氧介入專家何曉峰


感謝諮詢者的問題,這是個比較專業的問題,看了部分答者的答案,堅定了我回答這個問題的決心,很多回答根本不懂肝癌的治療或者還在用老的觀點看待肝癌治療,好好的科普成了闢謠,希望大家不要被誤導,按照科學方法去治療,不要因為誤導延誤治療!

當然不矛盾,肝臟的生理功能大家都知道,包括合成、解毒等多種功能,但是肝癌細胞並不具備這些功能,相反影響肝臟的正常功能。我們治療肝癌的目的就是去除肝癌細胞,儘量恢復肝臟功能。在所有治療方案中,最重要的治療手段仍然是外科手術治療,但是由於部分肝癌數量較多或者體積大或者有局部轉移失去了外科手術機會,這就引出了介入手術治療,目的就是將肝癌組織的供血血管栓塞掉,將癌細胞餓死,同時局部注射化療藥能使藥物濃度達到殺傷癌細胞水平,盡最大可能幹掉癌細胞。

答案是肯定的,這要從肝臟的解剖說起,肝臟和其他器官不同,它是由兩套供血系統供血的,分別是門靜脈和肝動脈,正常肝細胞85%所需要的能源物質是通過門靜脈供應的,而肝癌細胞的供血95%是通過肝動脈供應的,各位看官看到差別了吧?這也是肝癌介入治療的理論基礎。我們介入治療是通過肝動脈找到肝癌細胞的供應血管進而栓塞的。因此你要問對正常肝組織有沒有傷害,因為正常肝細胞大約有15%由肝動脈供血,因此多多少少都會有肝細胞損害。如果要問介入化療能夠根治肝癌嗎?答案也不樂觀,因為及時我們完美的栓塞掉了供應肝癌細胞的肝動脈血管,仍有5%左右癌細胞通過門靜脈供血。

肝癌介入化療栓塞術有用嗎?

通過上面我的描述,大家應該能看懂個大概,雖然介入手段達不到百分百根除,但是這個手段能夠大大減慢腫瘤的生長速度,甚至使腫瘤縮小達到外科手術機會,此外,介入本身就是一種檢查手段,有時能夠發現磁共振和CT發現不了的病灶,這對於患者預後都是有重大意義的,總的來說對於延長病人生存期是有大好處的。

當然了,也不是所有肝癌病人都能做介入治療的,畢竟是有創手術,術前要充分評估病人情況,對於肝功能極差達到Child-Pugh C級以及肝癌體積大於肝臟體積70%等情況時連介入治療的機會都沒有了。

目前國際上已經將肝癌的介入治療放在了一個很高的位置上,希望大家能夠正確的對待,理性的選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大家,有問題歡迎諮詢!

點擊右上方,關注趙醫生,關注健康!每天都有健康科普知識更新哦!

Dr趙


Dr趙


肝臟解毒功能指的是在機體代謝過程中,門靜脈收集自腹腔流來的血液,血中的有害物質及微生物抗原性物質,將在肝內被解毒和清除。肝臟是人體的主要解毒器官,它可保護機體免受損害,使毒物成為比較無毒的或溶解度大的物質,隨膽汁或尿液排出體外。肝臟解毒主要有四種方式:(1)化學方法:如氧化、還原、分解、結合和脫氧作用。氨是一種有毒的代謝產物,它的解毒主要是通過在肝內合成尿素,隨尿排出體外。有毒物質與葡萄糖醛酸、硫酸、氨基酸等結合可變成無毒物質。(2)分泌作用:一些重金屬如汞,以及來自腸道的細菌,可隨膽汁分泌排出。(3)蓄積作用:某些生物鹼如土的寧、嗎啡等可蓄積於肝臟,然後肝臟逐漸小量釋放這些物質,以減少中毒過程。(4)吞噬作用:如果肝臟受損時,人體就易中毒或感染,肝細胞中含有大量的枯否氏細胞,有很強的吞噬能力,起到了吞噬病茵保護肝臟的作用。

而當肝臟發生腫瘤癌變時,肝臟的毒功能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下降,不能滿足人體對肝臟的需要。化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肝癌細胞的擴展,避免正常肝細胞受到影響。所以說二者之間不存在矛盾關係,但是當病人的肝功能嚴重受到損傷時,化療可能會加重進一步加重肝功能的損害,在這種情況下,化療是否化療,需要謹慎決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