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買斷工齡的職工還算下崗職工嗎?

關立76345133


買斷工齡的職工就是下崗職工。

什麼是買斷工齡呢?

通俗來說就是,企業一次性支付給員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或者遣散費,從而全面解除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係。

買斷工齡後,企業與員工就不存在勞動關係了。

所以,買斷工齡就是下崗。

買斷工齡是90年代我國國有和集體企業因為深化改革而需安置富餘人員的一種常見方法。

雖然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這是一種違法行為,但在當時特殊的背景情況下,卻也是保障勞動者利益的一種有效手段。

買斷工齡後,可以享受什麼待遇

被買斷工齡後,成為了下崗職工,除了領取企業一次性給予的經濟補償外,還可以去申領失業金。

在領取失業金的同時,醫療保險費用還可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即由政府支付),因此醫保待遇也有了保障。

政府相關部門也出臺了很多扶助政策:

比如對下崗工人進行免費技能培訓,提高技能水平,以幫助下崗失業人員更快實現再就業。

企業錄用就業困難人員,給予社保補貼或公益性崗位工資性補貼等。

自主創業的下崗職工,有創業場地補貼、自主創業獎勵還有小額貼息貸款等等

保叔有話說

隨著勞動制度的逐步完善,特別是2008年《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企業不能隨意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若企業違法操作,將會付出更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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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崗職工和工齡買斷,是我們很多老職工心裡的痛,那是一個特定歷史的時代。

80年代到90年代期間,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活力越來越大。一批國有企業,由於管理不善或者產品競爭力缺乏,經營困難,也出現了大批富餘職工。1986年國家出臺了《國有企業安置富餘職工規定》,允許企業對職工放長假和內退,鼓勵企業對富餘職工進行待崗和轉業培訓。

後來,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國家開始推動國有企業改制和破產。因此,也出現了大量下崗職工和工齡買斷職工。企業破產或裁員,應當給予職工一定的補償金。這也是一次性工齡買斷的由來。

針對破產職工,國家也努力引導他們實現再就業。各地都成立了再就業服務中心,對於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職工,會有再就業服務中心發放生活費,代繳養老和醫療保險,最長時間可達三年。

這一期間,勞動部也明確,工齡買斷不給職工繳納社保是不正確的做法。後期,一些有條件的國有企業,都為陸續為職工補交的社保。

近年來我們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尤其是隨著《失業保險條例》的出臺,失業職工的待遇有了保障。國家不僅為他們發放失業金,還會代繳基本醫療保險。不過最長時間只有兩年。

另外,隨著社會用工主體的不斷豐富和發展,個體、私營、外資企業很難一直經營良好,一直僱傭勞動者。

國家出臺了《勞動合同法》,明確了用人單位可以和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些特殊情形。比如雙方協商一致、職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破產裁員、企業轉產或重大技術革新等等。但是該有的社保待遇是必須給職工繳納的。

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甚至賠償金。因此,現在解除勞動關係都是有章可循。

對於現在被解除勞動關係的職工,應當按法律要求,每工作一年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應發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他們不應該屬於工齡買斷或者下崗職工了,他們是國家認可的失業職工,可以享受的各種失業保險待遇。

我們過去的企業破產改制,確實大大增加了社會的活力,讓我們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改善。



希望國家不要忘記那些買斷下崗職工,對身處困境的老買斷下崗職工進行適當的照顧,讓他們一起感受到社會進步帶來的好處。


暖心人社


只要是離開了工作崗位的職工,都屬於是下崗職工。

買斷工齡的職工,嚴格意義上來講就是下崗職工。因為下崗職工他實際上就是離開了工作崗位的職工,那麼既然按照離開工作崗位來計算,無論是你自動辭職也好,企業單位解除你的勞動合同也好,還是買斷工齡也好,都是屬於這種下崗職工的一個範圍。

所謂“下崗",應該是暫時離開工作崗位,稍後還可以或可繼續返回原工作單位或崗位,否則就叫辭退。而職工的“買斷"行為,是企業因為不復存在,一次性以較為低廉的金錢作為補償金與職工斷絕一切關係,從此再無任何關係,被“靈斷"職工的身份由企業職工變為社會失業人員。

所以說,這個買斷工齡的職工等同於下崗職工,他們完全是一個意思,只不過在叫法上不同罷了,當然我們最重要的就是對於這些買斷工齡的職工進行補償。一般來說,他們下崗之前在企業每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到一個月的工資待遇,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


葉公來幫忙


買斷工齡我本人認為就算不屬下崗,但得要引起相關的重視啊!尤其社會勞動保障部門、因他們當中一部分人確實存在情況複雜文化水準、淘汰落後也跟不上與時具來的形勢、又大齡、身體亞健康!踏進社會入職困難,如果按六十退休話、離退休年齡還差十多年因本人四十九歲買斷的。可是否適當放寬?主動幫助他們這些人解決他們五年工作拿點錢好就醫減少家庭負擔因還有孩子就讀就醫等諸多方面的實際,做慣了公家事自治能力極差針對他們的現實...或以其照顧形式人性化解決提前五年辦理他們的退休。由衷希望岳陽市樓區政府等相關部門原單位至今存在的共同努力把這樁全社會關注關心問題處理得當之謝謝!


細菌滋生腐敗


下崗職工的概念很寬泛,它的組成極其複雜,形式又五花八門。比如,有放長假的,有辦退養的;有“兩不找”的,有停薪留職的;有因病休長假或轉吃勞保的,有退居二線的;也有買斷工齡的等等。

買斷工齡的提法與做法,是伴隨著企業改革改制,分流企業富餘人員所出現的一種處置方法。按規定,經批准關閉破產的企業,通過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的,這種“買斷工齡”合理合法。也有企業擅且進行買斷工齡的,則不具有法律效力,那隻能算做單純的企業行為而已。也有企業與下崗職工經協商雙方同意買斷工齡的。

很顯然,合理合法的“買斷工齡”,企業與其必然解除勞動關係,在這種情況下,“買斷工齡”人員就成了事實上的失業人員。不苻合有關法律法規,不被認可的買斷工齡,他們的勞動關係依然合法存續著,企業單位仍然要為他們發放生活費,並承擔續保繳費的法定義務。

總之,買斷工齡職工,屬於下崗職工無疑,但下崗職工則不包含那些已被合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買斷工齡”職工。不被認可、不合法的買斷工齡人員,他們依然屬於下崗職工的一員,但還不能算作失業人員。


劉正民


不算!

是因你與企業用金錢解除了關係,就不存下崗一說的實質。

而下崗人員,是因企業經營不善或在職人員富餘,而離開工作崗位,但並未解除雙方之間的關係,所以才稱之為下崗職工。


山中仙君


樓主你好,一般情況下對於下崗工人的界定,就是說你曾經在企業單位工作,現在失去工作單位了,都可以被界定成為下崗職工,也就是所謂的失業人員,當然買斷工齡也就意味著你所在的工作單位單方面解除了你的勞動合同,那麼你肯定是屬於下崗工人的。

對於這種買斷工齡的人群,有兩個方面的待遇是可以享受的,第1個方面的待遇就是可以享受到經濟補償的待遇,因為畢竟你是由企業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在這樣的前提條件下,我們就可以享受到經濟補償,這個經濟補償是根據你所在原單位的工作年限來決定的,每工作一年那麼可以享受到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或者說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待遇,以高的形式來進行發放。

那麼還有另一方面的待遇,就是這個失業金的待遇。失業金待遇的領取是根據你所參保的失業保險的年限來決定的,當你的失業保險參保年限在10週年以上,那麼你就可以領取最長不超過24個月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你有這兩方面的待遇,基本上算下來也可能有個幾萬塊錢,可以暫時緩解你找不到工作的一個經濟壓力,但是我認為作為下崗職工來說,還是要繼續的工作,因為只有工作以後才能夠保證自己的一個穩定收入。


懂社保


買斷工齡即是買斷生路,買斷性命。算與不算又如何?誰還記得那些苦難的歲月,誰還記得那艱辛的生活,誰記得那些生離死別。


老井121


買斷工齡說好聽點叫靈活就業人員。實際就是5,6o年代的精減人員。給你點補償費,走吧!我們當初動員買斷時就是告訴我們,以後你們就是自由人,沒管的,前提是別犯法!箇中苦處自己知道了。不必多講!


快樂老頭185605328


不算。買段工齡是對前單位的工作年限的買段。從而解除了原有的勞動合同關係。從此以後不再有連續性的工作特性的了結。因而在單位破產清算時,單位因為此種原因就給她們支付了賠償金。在沒有新工作之前,她們都屬於沒有工作的失業者。

下崗職工,是離開了工作崗位,但還屬於本單位員工。勞動合同的關係還在存續。因而單位破產時給予她們的是經濟補償金,用於生活補助。在半年內,如果單位需要勞動力,她們是首先被錄用對象。她們之間的屬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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