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会接受搭伙过日子吗?

尔玉玺玺玺


对于搭伙过日子,我想说的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既然能够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理由,但就我个人而言我不接受这种生活方式。我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人生观点。

我理解的搭伙过日子;

搭伙过日子是近些年来一些年轻人提出的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大概意思就是,男女双方在没有感情的基础上,为了某种共同的需求而组建的临时家庭。或者可以认为两个原本没有感情的两个人迫于某种原因,而组成的婚姻。

可以说这种婚姻或者说共同居住在一起,并不是以组建家庭共同生活为目的的。或者是被迫于某种形式或者是据有某种目的。

这种搭伙过日子的,两个人各自有各自的圈子,各自不干涉另一方的生活。但又有共同的需求,但又没有共同的长远目标。可以说搭伙过日子是一种既有共同利益但又不能同心同德的一个矛盾组合体。

搭伙过日子的好处与坏处;

搭伙过日子,的好处在于能够暂时的满足两个人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的一些需求,某种时候可以互相帮助。可以说暂时的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能够暂时满足双方的一些需求。

但是它的坏处在于两个人不能真心的对待,不能完全放心的把自己的后背交给队友。因为两个人各有自己的利益和心思,所以容易产生矛盾。

人间的各种纷争来源于哪里?无非来源于各自的利益,有利益就必然会有争夺。当自己一方利益无法满足时那么就会斗争。所以可以说是互相利用。但凡是互相利用总会有吃亏的一方,那么暂时建立的关系就会瓦解。

更可能造成不可预料的伤害,大家都是知道往往伤害和欺骗一个人最深的都是自己所谓的熟人朋友。这样的搭伙生活,与其说过日子不如说混日子,所以与其将来彼此伤害不如彼此互不相欠。所谓的报团取暖不过是在消耗彼此的温度。

真正的婚姻过日子是有情、有爱,不遗余力;

真正的婚姻过日子应该是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只有夫妻双方为了共同长远目标,为了美好家庭。尽心、尽力,互相信任,互相体谅。

才能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好,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真正的家庭生活,应该有的是温暖个信任而不是更多的利益与目的牵扯其中。

婚姻过日子不是简单的在一起那么简单,它其中包括太多的责任和义务。夫妻互敬互爱的同时,还要赡养和孝敬双方的老人。共同抚养双方的自己。这都是搭伙过日子无法满足的。

虽然趁年轻很多问题不会体现,可以勉强在一起,但任何人不可能永远年轻。生活中的很多问题必须面对。所以为了真正的幸福真正的家。我们应该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等将来后悔。那是可能一切都来不及了!

结语:搭伙过日伤人又害己,我希望年轻人还是需要想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谋定而后动不要将来再去后悔。不要当误自己也害了别人!这是做人的行为准则与规范。脱离规矩早晚是要被惩罚的。


飞猪美文


本来是打酱油路过的,但是既然进来了就说说我二十年前(也就是200至2003年)曾经在深圳宝安某区电子厂上班的经历、或许也算是“搭伙过日子”吧...?

当时在流水线上班,而我们那组的组长就是一位比我大五岁的美女姐姐(本人当年26、未婚,美女姐姐31、已婚)、有家庭、一个孩子,她老公是中山人、在中山上班,每个月来美女姐姐的出租房聚两三天。

然后、在工作半年多的接触中彼此熟络之后、偶遇会开些半黄半素的玩笑,也包括有一些工作上的事我曾经帮过她的缘故吧...?有时候她发工资了会买宵夜请我去她的出租房里开小灶,刚开始只聊工作进度、而也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喝着纯生啤酒,再去几次她就就开始聊她的情感生活、偶尔也喝一两罐纯生、然后多几次就我喝醉了、她也喝醉了...(剩下的自行补脑),但是我俩也有约定:我不干涉她的家庭与感情与生活,而她也不会干涉我的一切,如果我有女朋友了,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或者她想结束了),我们俩谁都可以提出来,随时结束,绝不纠缠对方...!

其实我想说的是、看到回复中有些朋友所谓的“不能接受搭伙过日子”基本上说的牛头不搭马嘴、文不对题。当然、我说的这些话也并不是提倡搭伙过日子这样生活模式(但也不反对),因为无论哪种事物,在这个世界上所能存在的即是合理的,那些说反对的人,你们所说的一切理由只能代表你们自己本人的观念而已,无法代表得了茫茫人海中的普罗大众。所以说,在这人世间,无论是哪一种生活当式、更不论是暂时的或是长久的,就都像每一个人穿的鞋子一样,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罢了。

最后想说的是:本人现在已经成家,并且已有了一对儿女与一位相濡以沫的贤内助,而曾经的这段往事、只是我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人生旅途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不曾被遗忘、也不曾被希翼...


陈潇逸


在我家旁边,就有一对搭伙过日子的男女,男的在四十岁左右,家在安徽乡下,有妻儿仨个,女的在三十岁上下,老家也在安徽,长得还很标致,新婚刚过不久,因为双方性格脾气相差很大,故而选择了离婚,没子女。他们来到我们上海,又恰逢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由于双方觉得十分合得来,故而长期生活在一起,不知其底细的人还觉得他们就是一对夫妻,但他们总是毫不掩饰地说明,我们不是夫妻,就是为了搭伙过日子。

他们在我们这里过日子,男方承担了大部分的生活费用,但由于他们节俭得很,也无论寒冷酷暑,从不使用空调,中午一顿饭是单位免费提供的,故每月开支都不会超过千元,男的每月工资在五千元左右,一旦工资到位,他将其中的三千元寄回老家,所以妻儿仨个从不过来打扰,这对男女过着如此温馨平和的生活,着属叫人眩目不已。

每到年终春节,这对男女也不回老家,就在租赁房里过日子,有时无聊,我与他们闲聊,他们总是显得客气,也很健谈,但即使我们已经相处得已经很熟悉,可他们一旦与我相隔几天,决不主动与我攀谈。我觉得这可能是由于他们的地域性,所形成的自卑感而造成的。

他们在单位上班,每月除了能拿到工资外,单位还给他们交纳了一份社保,光自费就有五百多元,一共交了五、六年的时间,但距要交满十五年的交费时间,总是缺乏信心,我对他们说:这种事是急不得的,得慢慢来,只要晓以时日,很快就会累计到十五年的。于是,他们会露出一付十分令人向往的神情,对于他们来说,十五年的交费时间,就象是一个离奇的美梦一样。

我不知这对男女的最后结果会怎么样,但我总是真心地希望他们永远在一起,不要因为男方的家庭而受到丝毫的侵扰,有一天女方不在,我向那男方谈到了这个话题,那男的沉思了好久,对我说:我真心的喜欢她,也离不开她,但我又必须面对现实,家中不但有娘儿仨,还有年老的父母,作为一个男人,首先要对家里负责。现在这样的日子,只能是能过一天是一天,什么时候那女的找到意中人,我想也不会陷得太深,还是祝她幸福吧!

但是对那女方来说,就是乘现在还年轻,尽可能地多挣一些钱,以备不时之需,对于目前的同居生活,她也不抱任何的幻想,因为那男的毕竟离不开他的家庭,而她现在还很年青,长得不错,又没有子女,所以对于她来说,是不会永远重复如此没有结果的生活的,对她来说,今后的生活一定会更美满,既有十分理想的婚姻,也有十分可爱的孩子,而眼前的日子,不过是权且之计。但均不知这种搭伙过日子的生活,会不会在他们的一生中造成何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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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讲讲我自己的事。在深圳打工,身边除了自己全是陌生人,北方的我吃不惯南方的饭,所以就自己租房住外面。后来发现隔壁是一大姐,也是一个人,他老公在另一个城市,基本一个月回来一次。我喜欢包饺子,时间长了熟悉了后,就会叫大姐一起吃。

大姐知道我的情况后认为我没必要租房,可以住宿舍,反正她也一个人,在她那做饭,菜钱全是我的,水电是她的。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搭伙的日子,过了一周,我晚上也不想回宿舍,正式开始了我们的临时家庭生活。可惜每个月有差不多一周我必须自己过。


知足是神


这是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我第一次遇见相当的震惊。刚毕业那年,去工地做现场管理,接触最多的就是外来务工人员。

由于工作的性质的原因,和他们的领班就比较熟悉,我喊他叫老刘,四川人40多岁,老刘做事稳重,雷厉风行,他带的那一帮人很听话的话。其中有我女的,30出头吧,看起来显老,可能因为农村人的缘故吧。老刘对她格外的关心,吃饭都在一起,给她派活都照顾着,我说这是嫂子吧,老刘总是嘿嘿一笑,啥也没说。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只是老乡而已。双方都有家庭。当时相当惊讶。

你们会搭伙过日子吗?谈谈自己几点的看法

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搭伙过日子没问题,是人都有七情六欲,在那一刻人性大于理性。不去道德绑架任何人,但他们确实不道德。

从婚姻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出轨者,践踏了婚姻的底线,出卖了自己家庭。不管男女都会和自己的老婆老公做对比。如此下去便日久生情,都出现婚姻危机。

我个人认为,人都有欲望,排解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要以破坏婚姻为代价。家庭的团结是夫妻和睦的基础。

这会有人就说了,他们都提前约定好了,不会打扰彼此的生活,破坏双方的家庭,只是简单的“搭伙”。我只能说我不同意,我只知道后来老刘的媳妇闹着离婚呢。从他同乡嘴里得知。这就是人性使然!

如果搭伙的双方都没有婚姻的束缚,我觉得可以组合。

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欢迎留言讨论!


萨姆说


最近有个小学同学给我打电话说借钱,我很诧异,因为平时她不是缺钱的人,大钱没有小钱不缺,老公在苏州做生意,她在盐城带小孩子,日子过得安逸清闲,我就问她为啥缺钱了?她哽咽了,刚开始不说,说丢人,但是我这个人好奇心太强了,又反复追问了,她告诉我她和她老公一直在搭伙过日子,老公一直一个人在苏州做点生意,没有正经上班,有亏有赚,她在盐城和她婆婆小孩一起争争吵吵过日子,最近老公偷税漏税被抓了,说要罚三倍,大概一百来万,没有钱,到处借钱,老公说离婚把房子卖了给她钱回湖北老家,她还在考虑,毕竟老公也是做生意出的错,不是背叛她。

我自己的感悟就是如果生活持续将就,生活就是搭伙,那么不出问题还好,一但有风有浪怎么办?大难临头各自飞吗?

我不提倡搭伙,我提倡相互成长,就算搭伙也是五星级酒店的伙食!!!



我想我是只鸟儿


搭伙过日子有以下几种情况:

1)搭伙的男女双方都在陌生的地方打工,彼此的双方都在老家,这种搭伙过日子的很常见,一来双方都有生理需求,二来也彼此有个照应!

2)离婚不离家,夫妻双方因为某些原因离婚了,但是还在一个屋檐下,为了孩子不受影响还跟原来一样!

3)搭伙的双方其中之一的对方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既要照顾对方又要养家糊口,身上的压力太大,就选择了再找个人搭伙过日子也就是东北人俗称的拉帮套(没有地域黑的意思,只是为了更通俗解释一下这种现象)!

我不知道题主问的搭伙过日子是哪种情况,无论哪种情况,生存是人的第一需求,如果迫不得已,这个可以理解,如果没到那一步,还是不要的好,毕竟人类本身就有自我约束的能力!


捌佰金


搭伙过日子在农村地区和外来人口较多的城市都比较常见。通常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婚姻形式的搭伙。

1-年纪到了,需要婚姻。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又有来自父母、家庭和社会的舆论压力,最后,找一个条件差不多的人,勉勉强强过日子。

2-离异带小孩。这类型的人要找到心灵契合的伴侣相对来讲难度更大。他们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看得比较通透,对另一半的要求通常是能帮忙照顾孩子、彼此照应。

第二种是婚姻里第三者。

1-在农村地区,这类现象非常普遍,另外一半外出务工,独自一人留守照顾一家大小,尤其是对于妇女来讲,没有男人做后盾,孤儿寡母很容易受到欺侮。在这种情况下寻求男性的庇护,搭伙过日子是最直白的解决方法。

2-漂泊在外的务工人群,常年缺失亲人的陪伴,心灵的漂泊无所归依,身体的欲求无处发泄,都会促使他们寻求心灵与肉体的慰藉。

第三种是不婚族,不想结婚,不愿接受婚姻的束缚,也不想担责。 但是需要陪伴与慰藉,这种情况一般是各取所需,相对于其他情况来讲,风险相对较低。

搭伙过日子的情况各不相同,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我觉得我都能接受,第二种情况就涉及到道德层面,婚姻里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和人搭伙过日子,都必然会给另一半带来伤害,有些甚至会对彼此产生深厚的感情,不再满足于临时夫妻,进而抛妻(夫)弃子。

总之,我觉得生活不易,三思而后行。





棠倾情


婚姻从激情甜蜜到庸俗平淡,实际上最后的结果也是由爱情转变成了亲情,已经把对方深入的了解之后,婚姻的方式和搭伙过日子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法律上要接受感情的制约和责任的履行,一但有一方不在容忍、宽容、体谅、理解对方,在矛盾不断升级的最后,分手也是最终的结果。无论是什么样的搭伙过日子,都是要经得过岁月的考验,时间的洗礼,法律是不能给你真心保障的,它只能画一条道德责任的防线,真心相爱,真诚相对,经得起风雨暖阳,那才是生活过平凡日子的所在。





汕漂刘全


十几年前我听到搭伙过日子很反感,拒绝接受。

那时候我认为过日子必须是先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为基础,甜甜蜜蜜的日子才算是真正的共同度过。

而今发现,要平平淡淡的一起搭伙过日子有多不容易。没有激情澎湃的期许,没有甜言蜜语的表达,

没有设身处地的理解,没有毫无芥蒂的交流。当激情退去,生活归于平静,还能坐在一起安静的吃饭,一起面对琐碎的生活,还能没有前提的选择和坚持,还能彼此尊重和包容。哪一段爱情最后不形成婚姻,哪一段婚姻又不过日子,哪一段日子过到最后还愿意搭伙的不被人珍惜,所以为何不接受呢?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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