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北方的一些農村在拆遷合併村莊了,你是支持農村拆遷還是反對農村拆遷呢?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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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真是統一不起意見來,反對的很多,支持的也不少。不論什麼態度,都是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說話,所以說,很難說誰對誰錯。

我覺得,看問題要一分為二,要實事求是,才不至於太偏頗。我的看法是,拆與不拆,要看具體情況,要因地制宜,要看農民的意願,要看是否有利於今後的農村發展。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拆遷的利弊。

一,拆遷的利在哪裡?

大體歸納為:1,可以節約土地;2,可以減少基礎建設投資;3,可以優化社區服務,降低服務成本;4,可以增加服務崗位,解決一部分人的工作。

二,拆遷的弊端是什麼?

1,就現在的情況看,有些地方讓農民上樓需要再補交費用,這明擺著增加了他們的負擔;2,農村有很多住房剛建起來不久,十幾甚至幾十萬的投入,一旦拆除,浪費巨大,這不付合科學發展觀;3,集中居住後,農民生產管理不方便,農機糧食沒地方存放,4,生活成本增加,必然導致生活質量下降。


三,現在是否已經具備了大範圍拆遷合併的條件?

我認為,目前情況下,我國大多數的農村還不具備這個條件。原因是,當地政府財政並沒有能力兜這個底,給拆遷後的農民足夠的補貼。如果你有這個能力,像城市棚戶區改造一樣,拆一套賠兩套,再給安排各種生活工作保障,那你看看,還能有幾個不同意的?如果沒有這個能力,還是好好想辦法,先把當地的經濟發展起來再說吧。


四,應該首先解決農村面臨的主要矛盾,解決農民的當務之急,

比如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農村增收困難問題,農業怎麼發展的問題等等。現在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也是影響到億萬農村家庭生活的大問題,需要社會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解決好。在某種意義上說,它比合村並鎮問題重要的多也迫切的多。

農村現在所面臨的很多矛盾,不是靠一個拆遷合併就能解決的,千萬不要走進這個誤區。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先搞搞試點,但也要得到農民的同意,絕對不能搞強迫。沒條件的地方要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就不要盲目跟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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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暖集中供氣。 集中供水。好處是多可農民到老了沒有工資。這些費用怎麼交,在農村住60左右歲的老人,小園裡種點菜,養點雞鴨豬乾點力所能及的能自產自足。有點地賣點糧食的錢。夠個零花錢.看我們這城中村。才搬進來二年,就有的老人交不起供暖費。物業費得了,就說我們家這一個單元,從一樓到11樓三家撿廢品的,8樓那家老兩口我去過屋裡都下不去腳,全是廢品,防火都成問題,我家五樓的老兩口。還養的雞。誒呦我的媽!這公雞。可勤勞了,起早也叫中午也叫下午也叫,可下熬到過八月節了公雞的叫聲消失了,去年春天,五樓撿的廢品著火了,好歹消防水車來的快沒出大事燒死了三棵楊樹,我們東北的樓都是有外牆保溫的,也不能說合村並鎮不好我個人的看法是有利有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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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是因地制宜,合村並鎮也不能一鍋端,我老家是黑龍江農村的,我們就有兩個小村,原先在分田到戶後陸續搬走的很多戶,現在兩個小窩棚村加一起也不到十戶人家了。這兩個小窩棚都是在生產隊時建的,而且都按了電,幾戶人用一個變壓器,這樣給國家電力損失也較大,我認為像這種情況應該搬家合併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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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合村並鎮可以,改變農民居住條件,首先要弱弱的問問,住進高樓的農民以後的生活有保障嗎,生活來源靠什麼,養老不會靠100多元每月來養老吧,現在許多農民連新農合都交不起,怎麼養老,怎麼治病,希望磚家的仔細的瞭解瞭解,只要把民生能解決了,農民大利支持,無一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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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看來,農村拆遷合併村莊主要是提升了農民的居住環境,不再是過去那種“髒亂差”狀態。比如,村莊的整體風貌更加協調整齊,飲用水更乾淨衛生等等。雖然合併村莊好處確實很多,但不少老百姓的熱情似乎並不高,因為它存在幾個關乎農民生產生活的關鍵問題,不好解決或者短時間內難以解決。

01

農民靠啥生活?

從當前情況看,大部分地區合併村莊的主要做法是“幾個村子的農戶安置在一處或幾處”,即從過去分散的居住形式整合為現在的集中聚局形式。這樣操作暴露出的最大問題或許是,農民的土地怎麼種的問題。

如果說沒有村鎮產業支撐,不能解決農民靠啥生活的問題,則多數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還是靠種地,那麼,集中居住勢必會造成不少農民與自家承包地的距離變遠,會增加農民的種地成本,疊加目前種地不掙錢的現狀,進而促使農村土地荒廢問題變得更加突出。

02

房屋面積咋界定?

由於家家戶戶情況不一樣,各家房屋的結構、面積、附屬建築等也會不一樣,但是合併村莊統一修建的房屋基本上都是一樣的。這樣就必然繞不開搬遷農戶的房屋面積如何界定的問題,雖然可以按照“多退少補”原則進行安置,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會面臨很多難協調解決的麻煩,因為這涉及到各家的實際利益,都是會斤斤計較的。另外,對於那些需要補錢才夠安置的農戶,既不情願交這些錢,也很難拿出這多錢來。

03

社區怎麼管理?

當前很多合併的村莊,雖然農戶是住進新房子裡了,但居住後“社區”管理的事卻沒解決好,面臨誰來管、如何管的問題。畢竟農村合併村莊建成的“社區”與城市裡的居住“小區”有很大區別,最明顯的就是沒有物業。村莊合併前,各家都是“自掃門前雪”,但若村莊合併後依舊採用這種模式,必然會存在很多問題。

比如,村莊合併後,因為人多了,居住集中了,鄰里矛盾就可能增多,此時由誰來當“和事老”協調解決這些矛盾?城裡小區有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等,但村莊合併後的“社區”呢?另外,合併後的社區安全怎麼管理也是問題。等等……

總的來說,農村合併村莊是好事情,能改善農民的居住環境,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數,但合併村莊切不可“千般一律”,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尤其要解決好農民住進新房後的土地問題、種地問題、聚居區的管理問題等,這樣才能讓農民住得無後顧之憂、安穩舒適,否則舊問題解決了,新問題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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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與否已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地方早已實施並已成定局。

蓋幾幢樓房,入住合併村莊的村民。享受時代變遷帶來的新鮮事物,村中產業年底分紅給村民。皆大歡喜!

時代洪流推動社會發展,不是你願不願意或想不想,而是個體無法左右之事。凡事有利有弊,只要益於發展的事,都值得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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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村莊就是將幾個或多個村莊合併成一個村莊,然後對農戶進行集中安置,將原有的房屋拆除,如果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會選擇支持。

比如說,有些居住在偏遠地區的農戶,水、電、路不通的話,要想解決就需要一家一戶的解決,只為一戶農戶修條路、架條電線、裝條水管,這樣既浪費資金,受眾又少,不現實也不合算,不解決的話對農戶的生產、生活又有影響。

但是把大家都集中安置在一個地方,再統一配套建設基礎設施的話,這樣既節約資金,受眾又多,效果也最明顯,改善了居住環境,有利於群眾的生產、生活。

像是在精準扶貧之中,為了解決貧困戶的住房問題,除了希望改造之外,就是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了,通過易地扶貧扶貧搬遷,不僅從根本上解決了貧困戶因居住環境而導致的貧困問題,還改善了貧困戶的居住條件,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

那麼在日常生活中,同樣可以借鑑精準扶貧中易地扶貧搬遷這樣好的做法,改善居住環境的同時,改善居住條件。

居住環境、居住條件改善了,原來享有的待遇不變,比如說土地,還可以繼續承包經營,不想自己經營的話還可以流轉給他人經營,自己從事其他的行業,相當於獲得了雙份收入,何樂而不為?

所以說,我認為拆遷是好事,既然是好事,就要支持。


農村一山貨


支持拆遷合併村莊,應該拆遷很多年前沒有規劃的村莊,在生產隊以前就有很多村莊沒規劃,直到改革開放後,有的村莊房屋還是蓋的橫七豎八,有的家門口就是一條小巷子,連拖拉機都進不了家門口,只有規劃好了村莊,農村人出行才方便。再說規劃村莊建新農村與種田是兩回事,新農村建設好了,路好走了,夜晚的照明燈亮了,人們的心情也好了,你想種田,田仍然是你的,有什麼不好?即使土地流轉,流轉費還是你拿,土地流轉進行機械化耕作是未來大的趨勢,不是你個人所能阻擋的。即使農村有拆遷的政策,也是徵得你個人家庭同意,也不是強行政策。

很多人不願意拆遷,是因為自家的住房面積大,門口場地大,房子蓋得像龍宮一樣,比洋房別墅還好看,他們在城市也買了房,這些人當然不願意拆遷,但是無論農村還是城市,富裕的人只佔20%,不富裕的人佔80%,願意拆遷的還是大多數不富裕的人,不富裕的人只有通過拆遷才能一夜暴富,才能過上更好的生活。


鄉村老農有話說


我在農村長大,現在在縣城住,戶口在農村,我們當地也在準備搞合併了,同時準統一修居民點,我說一下我的看法吧:

一、我們看一下國家規定的需要拆遷合併的五種類型

  生存條件惡劣的村莊:

這類村莊因處於深山老林或荒漠化地區,村民的生活條件極其惡劣,也不具備發展條件,所以被納入未來五年的搬遷撤併範圍。

  生態環境脆弱的村莊:

在中西部地區,的確有很多這樣的村莊,由於歷史原因,很多村民自出生就在這些環節極其脆弱的地區生活,而這些生態環境變化明顯的區域,也會別納入這次搬遷撤併範圍。

  自然災害頻發的村莊:

這類村莊因常年有自然災害發生,嚴重威脅農民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所以,這類村莊將會被納入搬遷撤併計劃。

  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

比如說建設軍事項目,納入活水源,歷史等保護區村莊。

  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

在一些地區,由於人口遷移,村莊也漸漸空心化,這樣的村莊也不具備發展建設條件,所以,也會被搬遷撤併。

二 以上這是規定的確實是有原因的合併搬遷的,同時國家也有相關政策補助,也是人民比較樂意的好事,以我們當地來說,沒有包括以上這幾種情況,但當地地方政府也在準實行統一安置,也就是新修居民點,說白了,我們老百姓都感覺是面子工程,農村一統一地方之後,工作就需要更換離土地就更遠了,也就是說,像其它地方農民一樣,沒有自己的土地,由村集體承包出去了,然後這些生活在鄉下的人就是跟城裡人一樣,去給人家打工。

  你說的情況,我估計也與我們當地差不多,如果是有特殊情況需要合併的一般村民還是很樂意的,否則的話,由一幫人想出來的看是美好的合併搬遷真的不太好,也是很多村民不樂意的原因。


優選是一種態度


我的見意是,集體統一居住是件好事,但目前還不成熟。第一,資金不足是個大問題,第二政府沒有統一的規劃。第三,首先,先建房,後拆遷。把農民屬住小區建設好,路,水,電,氣各種學校,醫院,超市,等建設到位,娛樂,活動,環境都要到位,那農民朋友的工作就好做了。不能麻木拆遷,將會造成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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