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们尊重?

予莘少侠


孔子是我国少有的文学家,虽然有很多理论不符合现代要求,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还是不落后的。

发两块石头请大家欣赏,

1,孔子树下注春秋,2桃李满天下。




用户石建设


要弄清楚《孔乙己》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首先必须要明白这篇文章的出处及时代背景。《孔乙已》是鲁迅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杂志上的一篇白话小说,后被编入短片小说集《呐喊》。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这样写道:

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

再结合鲁迅弃医从文的原因,答案自然呼之欲出,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是对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无情批判。鲁迅要借孔乙己受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悲惨结局唤醒麻木不仁的国人,从而拯救国人的思想,使得国人真正摆脱“东亚病夫”的耻辱。

至于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们尊重,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选择同情孔乙己,但却十分不值得我们尊重。

孔乙己在精神上迂腐不堪,自以为穿了长衫就能突破阶层限制;自以为满嘴之乎者也就能以读书人自居;自以为将“偷”换为“窃”就可以掩耳盗铃;自以为讲排场就可以摆脱众人的嘲讽;孔乙己的所作所为实在是麻木不仁到令人痛心的地步。

孔乙己在生活上四肢不勤以致穷苦潦倒。明明具备劳动能力,却羞与短衣帮为伍,竟不惜以行窃为生,虽以读书人自居却行蝇营狗苟之事丢尽了读书人的颜面;就连象征他可怜身份的长衫都能做到十年不洗不补;宁肯在众人的嘲笑戏虐中混吃等死也不愿意自食其力、改头换面,

最终命丧在封建制度的爪牙之下,沦为鲁镇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書香墨韵


我曾经写过一篇《知识分子要像孔乙己》发表在报纸上,后被很多网站转载,仅一个小论坛就有近一万人收藏。

那一篇文章是借题发挥,希望知识分子多一点知识分子的特征。

据我的看法,鲁迅《孔乙己》这篇小说,是对于科举制度的控诉,却被有意无意地误解,当作对知识和知识分子的鄙视来读的人太多。

其实鲁迅发表《孔乙己》的时候,慈禧太后已经废除科举制度,鲁迅是在肃清流毒。

鲁迅要说什么?

科举制度和参加科举考试的知识分子是丑陋可笑的。

于是一些没有知识的人大喜过望,鲁迅先生说了,知识和知识分子都是丑陋可笑的。

我没知识我光荣!

昨天还有一个学习能力差,初小不能毕业的老头在大街上大骂孔乙己。

他并且像在穷光荣的年代到处哭穷一样在富光荣的今天到处炫富。

别人说他别说一分钱的亏,他连一句话的亏都是不吃的。

他爱写作,但错别字和不通的句子连篇,认识狭隘、片面、极端,因此一个字也不能发表,他就大闹编辑部,骂编辑孔乙己。

我那篇文章正是针对包括他在内的人的。

你们可曾思考:

孔乙己有羞耻心,你有吗?

孔乙己心软你心如铁石甚至心肠歹毒。

孔乙己多多少少有知识而且较真,你是蔑视知识自我作古信口开河。

孔乙己有原则你是不择手段。

鲁迅这篇小说倒真成了某些小市民的“思想武器”,而这些小市民不知道,鲁迅最为憎恶的,其实就是他们。

他们无知识无原则无羞耻无悲悯,自私快乐凶恶丑陋地活着,茶余饭后,还可以得了便宜还要卖乖,嘲笑孔乙己以开心。

他们生病了,就吃用生命拯救他们的人的人血馒头。

因为没有原则和底线,他们能言善辩巧舌如簧总是有理。

究其实,读书人越多的国家越先进,人均阅读量越高的民族越优秀。

这里,我再次引用苏格拉底的名言:

“愚昧是万恶之源。”

孔乙己在谋生方面是愚昧无知的,但在做人方面却是有许多书上读来的知识或者说条条框框的。

偷几本书就送了命,但他并没有逾越他的底线——“窃书不能算偷”。

不读书无底线的人,你拿他没办法。

我甚至见过偷了别人自行车拿去卖钱却把失主骂哭的人。

失主见惹不起于是躲得起搬迁到10里以外。

那个兽人在阅卷的时候作弊,反而把阅卷组长骂成脑梗!

这种人百分之一百的损人利己,没有零点零零零一的利他的打算。

此人不读书。如果多读书,至少可以知道某些行为实在禽兽不如。

据实验:年轻老鼠会帮助素不相识的老老鼠,教会老老鼠怎样用卡片获取食物 ;大象会解救落入陷阱的小鹿。

不读书的另一个害处是有可能好心办坏事,把犯罪当行善。

例如破坏环境资源,不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一种不读书的新愚昧。

结论:对于孔乙己,应该尊重。所有生命和人格都应该受到尊重。不应该丑化不应该对他的穷愁潦倒走投无路悲惨死亡幸灾乐祸。

鲁迅是全人类不可多得的火眼金睛的伟大作家之一,但也得看他在洞悉真相之后怎么说。

由于鲁迅祖父科场作弊,少年鲁迅在贫困和耻辱中打滚!

小小年纪,父亲重病,成天出入当铺和药铺,被亲朋视为乞丐——“乞食者”,被族长在族人大会当众强迫签字!

血和泪啊!

所以,应该同情应该理解。

但鲁迅思想的威力之巨大,是他始料未及的,人人不做孔乙己,人人羞做读书人,后果将会多么可怕!

中国传统文化,其实是多么优美!

让我第一万零一次引用艾略特、海明威、刘易斯三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偶像埃兹拉·庞德先生的话:

“中国人的道德,是基于审美的道德。”

“中国的《诗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诗歌。”

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和知识的鄙视,对于读书人的鄙视,请自《孔乙己》止!


大悔忆智冰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孔乙己不属于知识分子,而属于应试失败的学渣。

知识分子的定义是掌握有一方面知识,并且能够达到一定水平的,叫做知识分子。

而孔乙己会的只是八股文的文字游戏,会的只不过是茴字几种写法。

这种东西如果只是业余爱好,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然而,孔乙己却把这些当做安家立命的东西,是非常可笑的,可以说人生荒废。

孔乙己读了这么多年书,结果除了替人抄书以外,根本没有其他的生存方法。

而抄书不是写书,抄书薪水微薄,而且非常辛苦,连混口饭吃都很困难。

所以,孔乙己靠自己所为的知识,是不足以养活自己的。

那么,他稍微正常一点,就应该放下架子,老老实实找份工工作,踏踏实实的做人做事。

至于读书应考,也完全可以在业余时间来说。

而孔乙己不但不去工作,也不愿意抄书,甚至吞走别人的定金以及书稿。

所谓知识分子,要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对不起,孔乙己是没有的。

一个小偷,道德品质当然是不高明的,就算学问再高也是没用,更别说还没有学问。

孔乙己此人还是以偷盗为生,偷了一辈子,最终被打断腿而死。

这种人可以说,比没有文化的劳动人民、酒店里那帮看客还垃圾。

因为看客虽人品不高,好歹人家是卖苦力吃饭,活的正正当当。

孔乙己则靠盗窃吃饭,连最起码的做人都不懂,被人耻笑又怪得了谁。


至于孔乙己不拖欠酒钱,因为他是小偷,本来没有稳定收入,如果拖欠哪个酒店会接待他?

至于孔乙己把茴香豆分给小孩,也不能说他天性善良,只是找不到朋友和对话时,借此打发时间而已。


孔乙己的悲剧其实就是好吃懒做,人品不好。这种人无论是不是读书,也是社会渣子,不值得同情。


萨沙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一个悲剧人物,主要是借着这个人物对封建科举制度进行深刻的剖析与彻底的否定。写出了科举制度下生活在最底层文人的卑微与艰辛。同时也提现出了鲁迅希望用这样一位人物形象来唤醒那个时代下人们的灵魂。

孔乙己究竟值不值得尊重我认为要从以下几点来考虑。

个性与环境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从文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他的穷困潦倒,但骨子里却时刻牢记自己是读书人,骨子里透着清高,我们常常说环境影响人生,那么孔乙己所处的年代科举制度盛行,成为了生活在底层文人唯一能够巅峰的道路。就如同吴敬梓笔下的范进一样。

孔乙己同样渴望有朝一日能够出人头地,对于他来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是如果让他换一个环境也许就会有不同的结局。

思想的禁锢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热衷于功名的追求,使他缺乏了基本的生活本领,孔乙己认为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教小伙计四种“茴”字的写法,这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就是个笑柄,肚子都填不饱,还教人家写字。这不得不说是当时社会的悲哀,也是对封建科举制度的一种抨击。

长期的读书,追求功名使得他犹如井底之蛙,只能够看到眼前那一片读书的天空。却看不见外面更加美好的世界。

人性与社会

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从这部小说中,我们不光看到了孔乙己的悲剧,也看到了人性背后的丑恶,给孩子们茴香豆吃,是孔乙己的善良。孩子们的欢笑是天真。众人的嘲笑是冷漠。

面对人们的嘲笑,孔乙己的内心是痛苦的与无奈的,从第一次的涨红了脸到最后恳求掌柜的莫要再提,这无不表现出了孔乙己内心的痛苦。

丁举人的打与侮辱提现了当时社会上仗势欺人,滥用私刑。同样这也是时代背景下的恐怖之处,鲁迅也形容封建社会就是“吃人”的社会。

社会,人心,环境都会对一个人的思想有所影响,孔乙己并非天生的迂腐,正所谓“时代铸就人”他的悲剧与整个社会有着莫大的关系。孔乙己的悲剧让我们看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良知的丧失。


燕子的涛宝


有民国“副刊大王”之称的孙伏园曾经问过鲁迅,最喜欢自己的哪一篇小说,鲁迅回答《孔乙己》。

时代和个人的关系,是文学作品关注的部分。时代是个人所处的时代,个人是时代中的个人,时代和个人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没有脱离个人的时代,也没有脱离时代的个人。

说完时代和个人的关系,我们来说人,人是一个比钻石的面还要多的多面体。分析一个人,要全面地去分析。比如我们看武打片,小的时候,总是简单而又直接地对着角色喊出来“好人”“坏人”,并对好人受害捶胸顿足,对坏人一时间得逞咬牙切齿。年岁渐长,我们渐渐抛弃了小时候“好人”“坏人”这样鲁莽粗暴的人物定位,而是感觉越来越不好说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是因为我们看人更加地全面了,不但看到人本身的性格特点,还会看到造成这样性格特点的社会环境以及家庭教育,等等。

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这句说明孔乙己的家庭条件还是挺好的,不然他也没有那个钱去读书。孔乙己的家庭出身和他的读过书,使得他尽管穷困潦倒的境况下,还保持着宝贵的童真。比如他跟孩子分享茴香豆。有句话说,哀莫大于心死。对孔乙己而言,尽管科举制度将其摧残,但那颗赤子之心没有变。

“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这段文字里,说明孔乙己很看重个人尊严和清白。可以做到在一家店里,给自己保留着那生命中可贵的自尊和难得的体面。同时,他把“偷书”说成“窃书”,把“打断”说成“跌段”等,也是如此。另外,人活着,需要一点儿小爱好支撑那生命中的漫长和无聊,孔乙己也不例外。他的爱好就是喝点儿小酒,吃点儿茴香豆,这是他活着的乐趣所在,日子再怎么无力为继,他也在认真而努力地享受着这点儿小乐趣。

孔乙己的出现,始终伴着笑声。笑,是人们应对烦闷岁月的一种有力武器。笑,让人放松身心,愉悦自在。相声小品里都要预设包袱,引发一笑。孔乙己本身就是一个包袱。他让一个咸亨酒店的小伙计,暂时忘记了沉闷。他也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聊天解闷的谈资。他还可以让孩子们有茴香豆吃。

最后,个人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真正意义是,鲁迅试图让我们看清自己。事实上,无论我们看影视剧还是看书中的人物,最终都是在看自己。孔乙己身上有他的无奈和不得已。比如他终究没有能够考取秀才,人生不得志。比如他不会营生,以致于日子越过越穷。比如他有坏脾气,好吃懒做。比如他各种穷装,站着喝酒穿长衫,排出九文大钱,挨打被揭穿的各种争辩,君子固穷和之乎者也……

看清自己,看清自己身上的闪光点,坚持下去。至于那些人性上的弱点,能改则改,实在不能就保留点儿无伤大雅的小缺点吧。毕竟,人无完人。


木米


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已》写作于"五四运动"时期,是继《阿Q正傳》后先生的第二篇白话文小说。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初期,作为"反对科举制度,废除文言文,大力提倡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之一的鲁迅,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陆续写出了《阿Q正传》,《孔乙已》,《祝福》,《故乡》,《药》,《狂人日记》……等一大批白话文小说,成功地塑造出阿Q,祥林嫂,闰土,孔乙已……等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悲剧人物。其目地是不言自明的。

鲁迅先生1902年赴日本留学,本来是习医的,后来为什么要弃医习文呢?因为他发现中国之所以落后,贫穷,其主要根源不再于生理上,而是因为愚昧,无知,为了唤起国人的觉醒,鲁迅先生这才决定弃医习文,用笔无情地揭露出黑暗中国的种种不合理现象,奋力抨击人吃人的封建社会的封建礼教制度的弊端。

鲁迅先生对于他笔下的这些悲剧人物都是十分同情的,他写《孔乙已》的主要目地是为了抨击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而对于孔乙已这个穷酸文人只是悲其可怜而怒其不争地。通过描述孔乙已用赊来的茴香豆撒给孩子,用手沾酒在桌面上教孩子如何写字等情节可以看出,孔乙已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他一辈子只知道读书可以坐官,却又连一个秀才都考不上,最后淪落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直至盗劫而被丁举人暴打而死。可以说,孔乙已是封建建社会科举制度下的悲剧人物典型,他的形象是当时社会上

一大批知识分子的写照,我们只能同情而不能嘲笑地。


秦一农夫


我是文子心语,来回答问题。

孔乙己,鲁迅短篇小说《孔乙己》中的人物。

这个人物虽然是个穷酸人物,但形象饱满丰厚,很有讽刺意味。

1、对封建科举制度的抨击和否定。

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目标就是“学而优则仕”。“十年寒窗”苦读书,为的是能够“金榜题名”。当年的“范进中举”,就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可孔乙己却连范进都不如,他只是一个考到胡子发白还没有“进学”的老童生。虽然他也曾心怀有志,也曾发奋读书,只是那条“仕途”窄而又窄,让他的年轻时的梦想终成泡影。

2、封建时代穷酸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影

孔乙己虽然过得很不如意,却始终保持着读书人的“形象”:他是咸亨酒店唯一一个站着喝酒的人,并且始终穿着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因为长衫是短衣泥腿子(劳动者)的区别之处,他时时刻刻都不忘自己所谓的有文化的“身份”。

孔乙己一有机会就卖弄他的“知乎者也”,寒酸气十足,被人当做奚落嘲笑的材料,

3、封建教育的长期毒害使他四体不勤。

孔乙己自持清高,他除了满嘴的“之乎者也”,不会任何营生,所以他的日子越过越穷。甚至流为窃贼挨打,被人取笑,也从没想着脱下长衫,换成短衣,去学一门挣钱糊口的营生。即使贫困潦倒,去盗窃而遭丁举人毒打身残,孔乙己也不能正视自己的沦落,没有因此而觉悟,只是在悲惨哀痛中挣扎着用手当脚走完他的人生之路。

4、孔乙己品行善良,对儿童很和善。

孔乙己不愿意拖欠酒钱,他认为这样很不匹配他文化人的身份,但他却身无分文;就连落在桌上的几粒芝麻,他也用手指蘸着水拾起。贫穷的他,对儿童却很友好。他自己腹中空空,嘴里说着“多乎哉,不多也”,却愿意把仅有的一点食物分给孩子们。他渴望亲情,也喜欢孩子,只是过分的贫穷,让他无法拥有这些。

在悲惨哀痛中挣扎着用手当脚走路无足轻重的孔乙己很快从人们的记忆消失了,孔乙己是被侮辱,被损害的善良而又迂腐的读书人。他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对知识分子的戕害。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笔者曾到上海参加小说连载会议,曾专程拐弯到绍兴,曾去了咸亨酒店。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现成了咸亨酒店门前的雕塑,那个当年被咸亨酒店店小二赶出来的穷酸读书人,现在成了咸亨酒店的招牌。曾写了一篇随笔《再访孔乙己》,感慨万千。


文子心语


《孔乙己》是一篇反封建的战斗檄文,作品通过孔乙己穷愁潦倒的悲惨遭遇,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打击了当时向新文化猖狂进攻的封建复古主义者,鞭挞了吃人的封建社会制度,表达了作者彻底反封建的精神。孔乙己是位深受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文化毒害的人,终生没爬上去的穷苦读书人,有善良的一面,这些值得同情,但已成为社会废物,又令人叹息而取笑。


用户4876087807407


谢题主。《孔乙己》这篇文章,被称为讨伐封建科举制度,封建文化的檄文,刻画细致,语言犀利,剖析事理,入木三分。至今读来,那个唯一的,独特的,“鸦立鸡群”的(明明是只鸦,偏偏把自己当成白鹤)既死要面子,又不免偷窃的读书人形象,仍跃然眼前。在今天,他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呢?且听山人道来。



其一,墨守陈规,不知变通,死路一条。你看,孔乙己那件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仍要坚持穿着,为什么呀?那是在摆自己是读书人的臭架子,自己不会营生,一味好吃懒做,几乎到讨饭地步了,还不肯与短衣帮为伍,一根筋,一条道走到黑。不劳动,那他到底在干啥?小说中有一细节透露了这一消息,有一酒客讥笑他,我亲眼看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可见,他还在坚持读书,坚持做着金榜题名的黄粱美梦。如果他能放下架子,自食其力,也不会有悲惨的结局。

孔乙己的命运启示我们: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变化,越来越快。我们要不断转变态度,转变思想,转变做法,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这就是《易经》上强调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往大方面说,一个国家只有经常改革才能保持活力。北宋的王安石,就有改革的决心和气魄,他说,天命不可怕,人言不足畏,祖宗之法不可依。可惜北宋没有将改革坚持到底。从个人层面,就农村教师而言,面对的大多是留守儿童,在家多沉溺于电视,手机中,教师也要

转变自己的角色,在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在课堂教学艺术上着力,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其二,踏实做人,体现价值,才有出路。一张废纸,在精美,大家也不愿意捡,一张一百元人民币,在皱巴,大家也愿意捡,原因很简单,后者有价值呀。《孔乙己》中,鲁迅揭示了一个多余人现象,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一方面讽刺了事态的炎凉,人情的自私,冷漠。

我觉得,更多的是告诉我们,对于一个病态的社会,那一个社会都有矛盾存在,我们关键是要提升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变成一个有用的人。你才能受重视,才会被尊重,才会被任用,没有价值,就啥也不是,没人理你。你看,孔乙己一到酒店,大家都讥笑他,去教小伙计识字,小伙计心想,讨饭一般的人,也配考我吗?孔乙己只好去找三五岁的孩子玩,给他们分斗吃,说着多乎哉,不多也的话。这才是人生的大寂寞,大悲哀,沉痛到骨髓里,只有孩子,愿意和他玩了。所以孔子说,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怕别人不了解你,不怕没有位置,你有知识,有做事的能力了,还怕什么呢?

其三,不管何时,不管何地,保持机心。题主说孔乙己是不是值得尊重,当然,是生命,我们都要尊重,这也是罗素说的,我为什么活着,因为我对人类的苦难有不可遏制的同情。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已经卑微的如同尘土,仍不失善良,教小伙计识字,给孩子们分豆。仍从不拖欠,口袋里只有几枚铜钱,还要全部排出。

孔乙己能够读书,看来家底不错,原来不愁吃穿,没有依靠后,还懒得出奇,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一件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都预示着他悲剧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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