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作单位早以破产,退休时社保要求提供原单位工资表该怎么办?

毛毛利2


所说情况不存在,除了视同缴费,初生时间,你的档案跟社保毛关系都没有,社保只认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由职能部门审批,社保只看结果,参加社保时,招工时间与工种已进入电子档案,如与审核不一至,社保有权拒之,特病退也由职能部门审核,社保同样有否决权。


北方老头常大昊


楼主您好,工作单位早已破产,退休时社保要求提供原工作单位的一个工资表该怎么办?那个如果说你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必须要通过你个人档案中的招工表,包括每一年的工资表来确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当然如果说不能提供有效的一个个人档案的话,很有可能就无法认定你这些年的一个视同缴费年限,但是不会影响到你实际的缴费年限。

因为实际的缴费年限都是每一年正常的参保,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和企业单位来承担的缴费比例都是正常的交到社保局,那么你的这个缴费年限也可以在社保局的后台当中查询到一个缴费明细,所以说这个是不需要你的工资表来认定的,但是视同缴费年限,因为社保部门没有一个相应的记录或者是明细,必须要通过你个人档案中的一些工资表,包括你的招工表来认定。

那如果无法提供招工表的话,很有可能比如说你拥有一个3~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这三到五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就不能够因此而认定,那么对于你来说可能会损失一定的退休金的待遇,但是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个人建议还是尽量能够找到这个工资表的待遇是最好不过的,如果实在找不到的话,可以要求原工作单位来开具一个当时的一个工资表,看看这样在社保部门能不能审核通过。


懂社保


如果我们的档案材料齐全,社保部门不会要求提供原单位的工资表,因为跟退休没有关系。

出现社保部门要求提供工资表的情况,基本上就是我们根据现在的档案材料,无法证明我们在原单位工作过。

但是由于时过境迁,很多工作单位都已经破产了。这种情况下,查找档案也就是非常麻烦的事了。

用人单位破产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不应当去当地的就业部门,查找是否有自己不知道的档案材料,尽量将自己的档案材料弄的完整规范,这样就可以不提供工资表,就可以办理退休了。

如果不行,那么只能顺着源头找档案去向。一般老国有集体企业的档案材料都不会直接销毁,会给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问下其上级主管部门如何管理的。

也有部分老国有、集体企业的用工材料会在档案局等部门,可以尝试去问一下。

对于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工作的老职工来说,提前关注好自己的档案,让其不要缺少档案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实在查找不到,但是社保系统中有缴费记录的话,可以查找当地就业部门或社保部门的就业备案花名册、缴费花名册等等。

如果什么档案材料都查不到,那么只能看到自己利益白白受损失了。


暖心人社


原单位改制倒闭破产时,系统局成立改制清算组,与在册企业职工解取“劳动关系解聘书”,一式参份,改制清算小组保留一份,一份随个人档案移交人社局社保中心,一份本人留存;作为“下岗工人”证明。


下岗工人后期,以灵活就业续缴社保,需社保缴费年限满足15年以上,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前两个月,凭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地人社局社保中心申请,发放表格认真填写,并去人社局档案室调处个人档案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留置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大约二个月后,(下岗工人要四个月期限),退休批下来后,社保中心电话通知你,去银行激活养老金账户,领取养老金。(包括补欠发几个月的养老金)

这里提到的退休时,人社局社保中心,需要提供原单位的工资表(单)复印件,有可能有以下原因,需要补充的。

①:过去有些不正规企业破产,主要是街道集体企业,厂矿下属企业,因经营不善早期就解散而倒闭的,因历史原因也找不到档案了;考虑到这些老工人,曾经为国家做过贡献;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制定一次性社保购买优惠政策,需本人提供原单位工资条,或证明材料,证明其身份,才能购买社保,到龄(有的超龄了)办理退休退手续。我地象这类事情,在2003年、2009、2011年曾经进行政策性一次性补缴社保费。

②:下岗工人原企业是特殊工种的,因过去档案记录不清,对有些年份社保中心审核时有异议,因为办理“特岗”提前5年退休,社保政策要求本人档案记载的年限,达十年以上,不满足这条件,只能按普工退休。于是就有档案那几年记录不全的,要求本人去原单位(那时工资发放底册,移交上报系统局存档处)查找底册,并复印。如发生这类事很麻烦,有时一查就要一两年;2015年我地“压力容器按装公司”,就一位下岗职工,上班时是“特岗”,因档案记录不全,办理退休手续时,要求查阅资料(工资底册),他从宣城到芜湖,从芜湖到马鞍山,跑了一年多,才弄了几张原工资底册,55岁应该退休,延误到57岁才批下来。





树下酒仙


你好!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就可以申请退休,领取退休金。一般来说,职工本人办理退休手续,只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本人《养老保险手册》、人事档案等到社保公司填写退休申请表,后面的事就交由社保公司办理了。

你提的退休时社保要求提供原单位的工资表问题,估计应该是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存在疑问,因此,社保公司为了核对和确认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而要求你提供在原单位工作时领取工资的证明,以确认你的实际工作年限。

一般来说,档案管理有一定的规定,企业不会随意的处置工资表等财务档案,即使企业破产了,它的财务档案都还需要永久保存的。企业破产有一个清算小组,你可以通过当时宣告破产的法院,协助查找原单位的档案,破产企业的档案可能在法院保存,也可能由企业的主级主管保存,或者是政府的档案馆(局)保存。


悠闲自得话职场


楼主您好,原单位很早以前就破产,但是原单位很早以前破产,如果是你在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话,那么要认定你的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过程,确实是要提供原单位的一个工资表,甚至是包括一个招工证明。这样的话你就可以享受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然后办理过渡性退休金待遇。

如果说,你没有在1992年之前的一个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就没有必要去认定它。所以说是根据你的一个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你从1992年之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那么你每交费一年的养老保险就相当于是一年的工龄,最终在计算退休金的时候都是按照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来决定。

当然是你需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那么必须根据社保部门的要求去寻找当时的一个原始工资表的一个证明。这样的话才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不能提供这样的一个证明,那么很有可能你只能放弃视同缴费年限了。


社保小达人


我就是被单位档案丢失,现如今马上退休,跑断了腿,自己貌似不存在社会的感觉,非得找档案来证明。靠!


梦恋蝶舞1969


~ 您哪新疆不太了解,我是原单位破产了,但有托管单位管理公章、开张破产证明、盖上公章,就不用原单位对账单了,这一栏就算过去了。


手机用户70964791485


企业破产是按照破产法政府负责按程序法院裁决宣告破产。最主的是职工为财产安置补偿第一顺序人。根椐这一法则单位破产由政府劳动部门会同破产企业留守班子要编制安置补偿表,其中就用到原企业当年企业工资发放表,以每个人的发放工资的数为基数每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可2一3倍补偿。一般都未按规定执行,另还要覆行解除国有身份劳动合同书,作为职工应手执一份。对于提及退休时社保要破产企业工资表一说纯属无稽之谈。是正式工凭档案和交费凭证即可说明视同与自交。即挡案丢失不只工资表所及。如果确需工资表可到当地挡案馆申请查挡企业财务挡案部分。企业破产挡案最终会移交挡案馆了。


博乐橘


那说明视同缴费年限前,你的工作期限无法纸面认定,所以必须找,找到有证明工龄连续就可以办理了。不找也可以,你再交几年社保一样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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