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房產證上千萬不要寫夫妻兩人的名字,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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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房產證登記產權人登記一個人或夫妻倆名字沒有絕對的好壞。

但建議遵守以下兩個原則:

1)從情的角度,以雙方協商結果為最重要前提。

2)從理的角度,署名儘可能匹配房產出資情況。

下面主要從理的角度,分情況討論,在不同情況下應該怎麼署名,更能體現“出資公平”的原則。

第一,各種情況下具體應該怎麼署名?

1、若雙方或其父母都有出資購房,那麼就登記兩人名字。

2、若僅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資,那麼僅登記出資方子女名字。

3、以上僅討論“應該”的情況。如果出現有夫妻中一方想贈與另外一方房產的情況,可根據實際受贈人情況登記產權,建議必要時還是簽署《贈與協議》,明確贈與份額,贈與性質。

第二,其他注意事項

1、不但注重登記一個人名字,還是登記兩個人名字,更要注重房產共有方式的登記。如果登記為“共同共有”,則原則上按照一人一半處理;如果登記為“按份共有”,則按照登記的比例認定倆人各自擁有的產權。針對雙方共同出資、且出資數額差距較大的情況,建議登記為“按份共有”,細化明去雙方份額,

2、如果所購房產涉及貸款,那麼上述出資原則適用於首付款。存在婚後共同還貸,加不加名在本質上來說並不重要。只要非產權人一方在婚內協助還貸,即使面臨離婚,還貸部分及其對應房產升值部分均可享受對價補償,這和署名、占房產份額差別並不大。

3、雖然只要婚內所得,在沒有其他說明的情況下,不管是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兩個人名字,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建議還是登記雙方名字。若房產登記情況與實際共有情況不符合,可能存在一方擅自處置共同財產的風險;而寫上兩個人的名字,這則風險則可以極大可能避免。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房產證不寫上夫妻之間雙方的名字,那會留下來財產極大的沫糊空間,只有把一切社會問題簡單化,明細化才是化解夫妻之間茅盾真心實意過日子的最好辦法,是利國利民的一件大事,社會的一切事務,如果是沫糊空間太大會增加社會公共資源的耗費成本,以是造成民間茅盾激化的一大重要因素。房產證上如果不註上夫妻之間的名字,將會是癖大於利。


孚朗頁


如果是一方婚前出資,或者購房款中有父母的出資,房產證上寫夫妻兩人的名字,萬一發生離婚分割財產的糾紛,非常糾結。

如果是婚前購買房產,寫兩個人的房子,就杜絕了兩人各買一套房,實現夫妻擁有兩套房產的可能。

如果是婚後自己出資購買房產,那麼寫誰的名字都無所謂,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現在很多省市地區的政策是夫妻婚後購房,必須寫兩個人的名字,也沒有什麼爭執的空間。


信凱律師事務所


我覺得婚姻制應該廢除。完全沒有必要兩個人發誓要一輩子住在一起。人都要爭取經濟獨立和感情獨立。經濟好的就和愛人要孩子,或者精子庫裡找個基因相對好的(做好自己撫養孩子的準備,不要靠任何人除了自己)國家應該允許無結婚證也能上戶口。


ShashaLi


因為分家比較麻煩,所以建議不要寫雙方名字。





遵義聖力農產品


上千萬的房子還真有夫妻是一方名字的,幾千萬的更是常見。越到階級頂層,隨著財富幾何增長這種現象越明顯。個人收入很高了。很多就不在乎房子,本來就很多套或者當著老闆,格局,眼光,想法,是不是愛你,除了來錢快的藝人什麼的。基本一眼就看透一個人了。我認識的房子限購後,還有假離婚買上千萬房的

相反房價在一百萬或者幾百萬,很多買房不易的,小心思都是死盯著房子,因為生活太難,工作太累。好不容易積累的財富,心理不安感老是存在。


曹衝象


如果是婚後買房,必須夫妻統一都寫,不寫一方也不會答應的,屬於共同財產,如果婚前婚房那就考慮一下是否可以。雙方若共同出資那就寫實,以免造成婚後萬一。

人生房產是不動資產有產權代表房子歸屬權。沒有一個傻子願意不寫自己名字的。倆人結婚房子怎樣寫必須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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