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单位会开除公职吗?

深感后悔


本人长期从事体制内人事工作,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比较熟悉,先后参与了单位好几起违法违纪情况的调查工作,下面结合我工作实际给大家解答。



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这种被判处刑法的,要被开除公职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有下列条款: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很显然,上面条款规定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解除合同的条款,缓刑也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这种情况是要开除的。

我们单位处理的几起违法事件,也是按照这样程序进行处理的,有一个人就是被判处了缓刑,后面单位跟他解除了聘用合同。一般来说,不被判实刑的情况下单位可以不开除,一般采用政纪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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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松松谈体制


我有一个朋友,他是一个社区的党委副书记。有一年他开车出去办事,回来的时候喝了一点点酒。在过道口的时候,由于疏忽大意,瞭望的不彻底,把在他身后骑摩托车的人给刮倒了。事后他们在赔偿问题上有纠纷。最后这个人走上了法院的程序。法院了解到我这个朋友即是酒驾又是无证开车,最后给他判了缓刑。可由于他是公务员身份。单位把他开除了。



我这个哥们儿到现在已经去南方开烧烤店儿。我们真有点儿为他不值你说这事儿办的。如果他是事业编的人,判缓刑就不会丢工作了。
另外就在18年的夏天我们单位的一个哥们儿。在自己家门口和几个小年轻的发生了口角,他拿着刀就把这些人给刺伤了。最后他被关押了一个多月,赔了人家一些钱他被判了缓刑。现在他还在单位上班。因为事业编制的人,只要不判实体刑,就不会丢工作的。


伊春美食美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单位会开除公职吗?关于这个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非常明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判处有期徒刑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及有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在法律规定中属于有期徒刑,所以,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属于单位开除公职的范围。


水镜先生故里


缓刑本身不是一种刑罚制度,只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缓刑就是定你有罪,但是可以暂缓执行,通过一定时间的考验,没有发现新罪或在考验期间没有重新犯罪,期满通过考核,对原判决刑罚不再执行,视为已经执行完的执行方式。

缓期执行其实是和直接执行相对的,一般的犯罪在宣判有罪后都要依据判决规定的内容去看监狱服刑,而缓刑是先不实际执行刑法,将人放回家,由当地的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和动态管理。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程序不一样,缓刑虽然人可以在家,但是出行和活动都有具体要求,并不是完全自由的个体。

01

不用怀疑的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后,缓期两年执行,开除是必然的

可能有的人会说,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缓刑代表嫌疑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理解是错误的。

缓刑是对已经判决有罪,并判处短期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员,法院认为判处缓刑进行社区矫正和动态管控不致于再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所以宣告对期有罪的行为采取暂缓执行的行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要犯下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就可以依据规定开除公职,而两年缓刑实际判处的是两年有期徒刑,而缓刑并没有改变不判刑的结局,只是暂缓去监狱坐牢而已,所以开除是必然的。

02

缓期执行并不代表犯罪分子无罪

缓期执行只是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相对其他的到监狱服刑,死亡立即执行等情形,并不需要实际去服刑,罪犯可以在固定的地域正常进行社会活动,但是离开需要报告,同时还需要配合缓刑监督机关的社区矫正活动。


有期徒刑两年就是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嫌疑人是罪的,缓期执行并不能否认其有罪的结果。既然罪犯有罪,那么执行方式不管如何变化,有罪就是有罪,从宣判那一刻开始,有罪的标签就打在身上,除了撤销判决的情形,不是将跟随罪犯一辈子存在。

03

实际生活中,罪犯是否被开除公职需要用人单位配合

罪犯犯罪是国家机器在履行监督执法的权利。而当罪犯犯罪后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开除公职,需要用人单位自己内部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要求。

在过去可能有的领导害怕得罪人,或者有的领导纳私的考虑并没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规定,但在目前的执法环境和社会环境下,基本不存在不严格执行的情况。你不执行规定,其他规定就会执行你,想想就知道,领导会不会顶风作案,不严格执行呢?

结语

日前,新出台的规定更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后开除的要求。虽然从大体上来看,并没有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差别,一味的将所有犯罪行为纳入开除的行列并不科学。

可能这也是目前从严治理的要求,需要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规定,过失犯罪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最明显打击的就是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悟法析律


这个问题没有那么复杂,我来准确的告诉你:必须会的。

实际上,现在的情况比你问的要严峻的多,以北京为例,下面的几种情况都会被开除公职:

1.嫖娼被警察抓的,注意嫖娼被抓只是违法但并不犯罪,不会被判刑,只会被行政处罚加收监1周左右。那么,单位为何会开除他公职呢?原因是警局会通知单位😂😂😂😂。警局一通知单位,单位就会开除你的公职。好一点的算成自动辞职,严格的就是开除公职,且列入档案的。你说判刑的要不要开除公职?

2.酒驾被警察抓的,酒驾因为这几年处罚力度越来越大。体制内单位的人酒驾一旦被抓,开除公职的先例已经有了。你说判刑的要不要开除公职?

3.按照事业单位的说法,可以开除公职的情况还包括类似“无故旷工1个月以上的”、“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等等。但其实,现实生活中这些事都不会被开除公职的。

在体制内工作的人,一生的职业都是铁饭碗。没有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是不会被开除的。但是一旦涉及自己单位控制不了的外部违规违法,开除公职是在所难免的了。


博士君


本人是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前干了多年的人员惩戒工作,对此类事务应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先说结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百分之百会被开除公职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问题

目前,事业单位工作有三种编制类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这是常识,无须多说。其中:事业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实际上也就是以前所说的监察对象,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

二、被判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务处分的依据问题

现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法规依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框架性的原则规定。而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基本的行政规章,是于2012年8月由人社部、原监察部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这里要详细解释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其中:主刑包括五种,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三种,即: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所谓的“判处刑罚”,是指工作人员违反了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以判处了《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和三种附加刑中任意一种的方式,追究了

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判处管制、拘役、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也都属于判处刑罚的范畴,也是追究了刑事责任。当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属于判处刑罚的范围。

2、所谓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仅仅是指判处主刑中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题主所说的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本身就属于判处了有期徒刑的范畴,措词就说明了一切。《刑法》规定的主刑中,根本就没有一个有期徒刑+缓刑这一说法。

很清楚:判处刑罚所包括的范围,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范围要大得多,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弄清以上两个基本概念的真正含义,才能正确理解处分规定的真实意思。毫无疑问,这是极为关键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认真拜读了好几位的回答,大概是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因吧,其结论是完全错误的。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单位会开除该员工的的公职吗

综上所述,只要明白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本身就是判处有期徒刑,结论就很简单:给予开除处分。这是毫无疑问的,绝对肯定的。这个结论,对事业单位的所有编制类别的人员都适用。顺便提一句: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更严厉,也就是说,要求更高、更严格。

顺便补充一句:如果是所谓的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被判处刑罚的,也是应当开除公职。

有些同志可能会说了,单位可以故意拖延,不办理开除手续。坦率地说:你想多了。自监察体制改革之后,所有公职人员都纳入监察对象范围,完全不留死角。在此问题上消极拖延,单位领导也会吃不了兜着走的,监委会找他们喝茶的。我敢肯定:他们绝对不敢这么做。


水波不兴3291


权威的回答在这里,我以前在纪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专门负责纪律处分的。

这个情况是会被开除公职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型的人员,处理情况也不一样。相关情况我在头条上发表的原创文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注意了,如果判刑了还能保住公职吗?》说的很详细了,不明白的可以在头条搜索看看这篇文章,这个文章还被“齐市中公教育”“鸿雁传情”几个人抄袭了以不同的名称又发表在头条上了。在这里再重复一下:

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三类。

1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类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只要是判处刑罚的都要被开除。刑罚分为两种,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又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无论判处什么刑罚都会被开除公职。另外缓行不是刑罚的一种,是刑罚的缓期执行,只有拘役有缓刑和有期徒刑缓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传统的缓刑还不是一个概念。

2、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首先了解下,什么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呢?

简言之就是需要行政机关下文任命的人员。比如公立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是教育局任命的。乡镇财政所的所长是财政局任命的。教育局、财政局是行政机关,这些人就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和参公管理的人员一样,只要被判处刑罚,无论哪一种,都会被开除公职的。

3、除去以上两种人员以外的普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这类人员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会被开除公职。有期徒刑缓刑也是有期徒刑,不是像有些人说的缓刑就不开除公职了。你的情况是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无论你属于哪一类事业单位人员都会被开除公职的。




安靖律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且是有公职在身的,那一般是指在编人员。对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来说,国家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管理。


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第二十二条明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因此,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的人员,是否要开除主要的关注点就在于缓刑两年算不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呢?

在最高检对缓刑问题的答复内容中明确,“缓刑本身不是一种刑罚,是在一定考验期限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缓刑结束后,表现良好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因此缓刑应该算不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即便单位要做出处分,也应该在缓刑期结束后再根据原判的徒刑是否有执行而决定。

所以,在法律上其实将缓刑人员开除公职并没有依据。

不过,现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而在国家发布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关于聘用合同的解除的条款中,明确“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们可以看到有期徒刑缓刑赫然在列。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以合同为依据,那么是可以开除员工的公职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开除很大程度上决定权就在单位领导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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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电


头条号的回答就这水平吗?这是关于法律的术语,希望少数乱回答者千万不要误导读者与观众。因为,缓刑一定开除公职,且永不再聘。

我对法律不太懂。但我身边有两三个朋友因小问题被判过缓刑。从他们的命运来看,严格地说,在2008年或2009年1月1日(具体年份记不太清了)以后(含)判缓刑的,依规定一律开除公职。在此之前判缓刑的,可留用,但前面工作年限一抺为零,且只作为事业单位人员(如是公务员不能保留公务员身份)聘用,只领取初入职人员即十级职员的薪酬,且一般不能升职,如升职,最多升至八级职员(类似公务员副科)。


三少爷的鉴


不一定。

法律的规定是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如本人与单位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也就是说看单位的决定,如果单位不予继续聘任,开除了公职,也是不违法的。但如果单位看中人才,决定给予一些罚款或者停薪留职处分,不予接触聘用合同,也是可以的。

上述解释出自人事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第 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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