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关于公布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 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


西平县关于公布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 信访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助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从即日起,县纪委监委畅通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受理各级党组织、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不重视、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要工作、重要情况不按规定请示、汇报,自作主张、自行其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等问题。

3.疫情防控中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贻误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4.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等问题。

5.应对处置舆情谣言不力、甚至主动散播谣言等问题。

6.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7.在网络舆情引导、打击狩猎贩卖野生动物、查处不法分子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行骗牟利等违法行为中履职不力等问题。

8.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鉴于疫情严峻形势,在此期间,仅接受来信、来电、网络方式反映问题。

来信地址:西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39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0396-6231110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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