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正氣 一代名臣——南宋狀元鄒應龍生平


清廉正氣 一代名臣——南宋狀元鄒應龍生平


應龍公“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苦讀聖賢書”的地方——泰寧狀元巖

鄒應龍,字景初,諡文靖。生於南宋孝宗乾道八年壬辰(1172)農曆六月二十三日辰時。祖籍福建省泰寧縣城關水南。出身世宦名門,其遠祖是唐末隨王潮、王審知兄弟入閩名人、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鄒勇夫。鄒應龍是鄒勇夫的第十代元孫。父鄒徽,為地方名儒,工詩文,善詞章;母葉氏,有孟母之賢。

鄒應龍自幼聰慧,天資過人,過目成誦,性剛毅。家貧,親手抄錄《左傳》、《公羊傳》、《穀梁傳》等典籍以讀。曾以《孟子》“不動心”、“好善,優於天下”為其學習進取之座右銘。時理學名儒楊時(龜山)、朱熹之學說,在閩中影響深遠。應龍受其薰陶感染,而學有所成。及長,善辭令,常驚四座;工詩詞,同窗共仰;擅對策,壓倒群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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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狀元巖的臺階——鬥米階

寧宗慶元元年乙卯(1195),年二十四歲,鄉試得中舉人。次年春,赴臨安(今杭州)會試,再中黃榜,得中進士。緊接著在寧宗皇帝親自出題、評卷的殿試中,以“涼陰不親策”,欽點狀元及第,成為南宋第二十三名狀元。

鄒應龍自中狀元之後,便躋身仕途,由崇文院圖書管理員起步,浮沉宦海四十餘年,歷官二十四任。

擔任過給皇帝講解儒學經義的侍講,修撰皇室家譜的玉牒所檢討,也曾外放江西、廣西、湖南等路主持地方行政。並先後出任戶部、工部、刑部、禮部等四個部的尚書,最後提升為掌管國家最高軍國機務的樞密院籤書,兼參知政事(副宰相),主持朝廷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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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初任秘書郎,出任南安軍(江西大餘縣)地方行政長官。寧宗慶元五年己未(1199),調回秘書省任負責訂正典籍錯訛的“正字”。不久改任校書郎、著作郎兼實錄院檢討官。期間,因父病逝,回鄉守制。寧宗嘉泰三年癸亥(1203)守制期滿,仍任秘書省校書郎,改著作佐郎兼資善堂小學教授,升著作郎。

寧宗開禧元年乙丑(1205),晉升中書省起居舍人,筆錄皇上言行、朝廷命令、群臣進對、官員任命、賞罰勸懲、臨幸引見及祭祀宴享等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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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應龍為人方正剛直,不避權貴。開禧元年(1205),韓侘胄弄權,籌劃北伐,妄圖僥倖取勝,以固權位。鄒應龍審時度勢,認為金國正值完顏璟親政,內政修明,國勢強盛,反對貿然興兵,輕啟邊釁。結果被貶出朝。後來事態發展果然如應龍所料,北伐損兵折將,不得不增歲幣、輸犒銀,遣使求和,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嚴重的災難。

南宋偏安江南,群宦宴樂奢侈,不思進取。鄒應龍為官,卻能關心民瘼,“夙夜以國事為憂”。他被貶後,以龍圖閣直學士,出任贛州知府。見當地人民常因家貧齊嬰,便修建慈幼院,收養棄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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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府正堂(知府) 府臺和儀仗

寧宗開禧三年丁卯(1207),授職江南西路提點刑獄(職司刑獄、司法、審問囚徒,複查有關文牘,並負責監察地方官吏)公事。十月韓侘胄因北伐被誅,鄒應龍奉詔回京,任起草朝廷詔令的“中書舍人”兼管理皇后、太子家事的東宮“太子庶子”。

寧宗嘉定元年戊辰(1208)三月,宋金義和。六月,鄒應龍奉令以代理戶部尚書之職,出使金國中都大興府(北京),祝賀金章宗完顏璟生辰,並敦促金帝按和議條款,歸還被佔的大散關、濠州等地。回國後,八月被提升為首席東宮官“太子詹事兼中書舍人”。

次年,又代理吏部侍郎,並晉升為“門下省給事中”(有權封還皇帝失宜的詔令,駁正大臣有違誤的奏章)兼詹事左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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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朝政大權,自韓侘胄死後,便落到史彌遠的手中。史彌遠上臺,恢復秦檜的王爵和諡號,排斥主張抗金的官員,權勢日盛,不聽忠告,剛愎自用。鄒應龍以天下為己任,毅然行使給事中的“封駁”特權,將已經御筆批示過的詔令退還朝廷,迫使朝廷收回成命,觸怒了史彌遠。十二月被藉故貶逐出朝,以寶文閣侍制銜離京出任泉州知府。他利用泉州瀕臨大海的地理優勢,發展海上貿易,並用增收的商稅翻修城牆;建六經閣和明倫議道堂,發展教育事業,以育人才。還在筍江下游之德濟門外,建造一座長500餘米的“順濟石橋”,以通行旅。


寧宗嘉定五年壬申(1212),鄒應龍祖母江氏夫人病逝,回鄉奔喪。十月,朝廷調任他為龍圖閣侍制、建寧(福建建甌市)知府,應龍以喪服未除,辭官不受,奉祠閒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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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龍公在泉州知府任上建造的學院和石橋

寧宗嘉定八年乙亥(1215),服喪期滿,再晉寶謨閣直學士,調任池州(安徽)知府。他到任時,正逢災歉,田疇荒廢,赤地千里,民眾以樹皮草根充飢。鄒應龍見狀,心急如焚,不顧上司反對,毅然攔截軍餉以賑濟饑民,並因此而觸怒了分管該路財賦軍馬錢糧的上司。次年,提升為煥章閣直學士、廣南西路(包括今廣西、貴州、海南三省全部及雲南東部、廣東西部一帶)經略安撫使兼靜安(桂林)知府。鄒應龍就任不久,海南、廣西南寧、邕寧一帶發生了苗、黎、壯等少數民族暴動。他崇尚“仁愛”,主張緩和社會矛盾和民族矛盾。一面平息暴動,一面整飭吏治,廢止苛捐攤派,安撫貧困山民。對俘虜的“亂民”,除懲辦少數幾個部落酋長外,其餘脅從百姓,則統統予以釋放。

宗嘉定十三年庚辰(1220),鄒應龍調任敷文閣學士、荊湖南路(今湖南省)安撫使兼潭州知府。不久,因母親葉氏夫人謝世,再回泰寧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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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應龍狀元陵墓

寧宗嘉定十七年甲申(1224),寧宗卒,理宗即位,下詔鄒應龍入京。應龍不願與擅權誤國的史彌遠同流合汙,上表辭謝。

次年正月初一,朝廷再次頒詔,授鄒應龍為工部尚書,應龍猶豫再三,直至九月方才成行。入見理宗,論及與金、蒙開戰及議和的得失利害關係,受到皇帝的讚許。不久即改任刑部尚書兼知貢舉,以敷文閣提舉安慶府真原萬壽宮,以徽猷閣學士,任太平州(安徽當塗)知府。

,權相史彌遠欲罷免理學大儒真德秀、魏了翁二人,鄒應龍面折先廷爭、抗疏死諫,要挽留真、魏二人,被史彌遠驅逐出朝。鄒應龍離京後,以敷文閣學士之官銜,再次出任贛州知府,不久,又被藉故解職歸裡賦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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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應龍深感宦海沉浮,數遭當道排擠,憂國救民之大志難展,擬隱於林泉,樂遊山水。理宗紹定二年己丑(1229)十二月,汀州宴夢彪農民起義,攻破建寧、寧化、清流、泰寧、將樂、邵武等地。次年春,兵臨泰寧城下,鄒應龍摯家眷避難於東陽山(福建連城)。投書閩帥告急,並上表朝廷,請調重兵平亂。紹定四年(1231)春,汀州宴夢彪兵敗投降。鄒應龍返回原籍泰寧,其中三個兒子,六郎、七郎、八郎卻在兵荒馬亂中被衝散,流落汀州四堡鰲峰山(今屬福建連城)定居。鄒應龍罷職歸裡期間,州兵作亂,與地方團丁鄉勇相互仇殺,禍及平民。他自備酒肉,親到軍營勸慰,調和矛盾,撫平了兵亂,保持了地方的安寧。

理宗端平元年甲午(1234),權相史彌遠卒,理宗得以親政。鄒應龍再度出山,任顯謨閣學士、太平州(安徽省當塗一帶)知州。又因言官向皇上暗進讒言,攻其專擅,被罷免職務,改任管理宮觀,僅拿俸祿而已的五職事“宮觀使”,安心奉祠隱居

端平二年乙未(1235),朝廷又召拜鄒應龍為禮部尚書,掌管國家禮義典章、祭祀、學校以及科舉等事。因郊外祭天地時,遇雷雨而修身反省,心存恐懼,上表朝廷,引咎自責,告老退休。理宗皇帝不允,卻留他主持修撰皇室族譜併兼任翰林侍講,給皇帝講解書史經文,充當顧問。

理宗嘉熙元年丁酉(1237)二月,鄒應龍晉升為端明殿大學士(皇帝出入侍從、以備顧問和應對)、籤書樞密院事(樞密院是朝廷掌管全國軍馬政令的最高軍事機構,主管稱“樞密使”,由宰相兼任;籤書樞密院事就是“副樞密使”),兼參知政事(即副宰相)。鄒應龍在位,廉明清正,愛民如子,舉賢才,抑宵小,夙夜以國事為憂。居職四月,因奸黨饞臣毀謗誣陷,他準備掛冠辭朝。理宗又使侍從宦官趨府挽留,六月朝廷改任他為資政殿大學士,知慶元府(浙江龍泉縣)兼沿海制置使。


清廉正氣 一代名臣——南宋狀元鄒應龍生平

理宗嘉熙二年戊戌(1238),鄒應龍謝絕朝廷多次挽留,告老還鄉。宋理宗念其誠,特加授他太子少保、光祿大夫,賜紫金魚袋、封魯國公並親書“南谷”二字賜之。

鄒應龍於理宗淳祐四年甲辰(1244)農曆四月二十三日,與世長辭,享年73歲。訃告朝廷,理宗皇帝為他輟朝誌哀,並撥專款為他修建狀元陵園。追贈光祿大夫、少保,封開國公、諡文靖。在停棺一年零七個月後,於淳祐五年乙巳(1245)十一月庚申日,應龍子嗣奉皇帝詔令,將其歸葬於福建省泰寧縣城南的南谷山崗。

【本文摘自《中華鄒氏族譜》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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