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房子能繼承給戶口在外地的子女嗎?

鄉村木生


繼承是不分戶口的,不管你是否是農村戶口還是城市戶口都可以繼承農村的房子。



房子是可以繼承但宅基地是不能的,因為房子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是個人的產權,但宅基地是屬於集體財產。而且宅基地本身就沒有繼承這一說法,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自然也就沒有繼承。


你不是農村集體戶口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建築物,也就是房子。因為你不是農村集體戶口就算繼承了房子,但也不可以隨意進行改建、修繕等工程,你可以擁有房子到倒塌那天,倒塌後宅基地就屬於集體所有,根你就沒有任何關係了。

想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就目前政策是戶口必須在集體戶口上,如果沒有那就不能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以上是小曉個人觀點,有不同觀點及補充請留言謝謝大家!


小曉農民


對於這個問題,很多人其實是存在誤區的,覺得農村的房子好像是已經不在本農村的子女或者已經屬於城鎮的子女就沒有辦法繼承了。而有的人認為都沒有關係,都是可以繼承。其實這兩種想法都是不完全是正確的。

因為按照法律規定,農村的房子是建造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上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國家的土地,無論是農村的,還是城市的土地,所有權都是歸國家的,作為農村的土地,農村集體組織只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也不擁有該土地的所有權,所以,既然不能擁有所有權,因此土地就不是農民自己的,自然也沒有辦法繼承。

但是由於地上的房屋是農民自己出資所蓋,所以房屋應當是屬於私有財產,如果房屋的所有權人去世了,房屋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所以,如果農村的人員去世了,那麼作為他的法定繼承人,不論他是否還是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於房屋都是可以繼承的,只不過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不可以繼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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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農村經濟條件比較落後,很多年輕人都會遠離農村到大城市裡打拼,而父母就會留在農村裡面生活。後來孩子經過努力在大城市裡安家樂業了,那麼戶口不在農村的子女對農村父母的房屋有繼承權嗎?跟著華律網小編一起來議論下。

當然有。戶口不在農村的子女,對農村父母的房屋,有繼承權。

房產可以繼承。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繼承,只有本村村民才能繼承。所以您可以在繼承後,賣給本村的村民。法律上是這麼個意思: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所以你對宅基地沒有繼承權,但是土地上的附屬物房屋是你父母的財產你們有權繼承,但不能翻蓋。現實中基本不管的,房子肯定您是能繼承的,若是不放心,可以直接轉讓,實踐中大都是繼承留著升值,但是土地在下次重新分配時,肯定是分不到了。

還有一點村集體的事項,一般要村民集體決定。

首先,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築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但是對於宅基地使用權能否繼承的問題沒有明確,對通過繼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能否辦理登記也沒有政策明確。

其次,根據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的規定,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

在《意見》出臺前,《繼承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不僅對於宅基地使用權能否繼承的問題沒有明確,而且對通過繼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能否辦理登記也沒有政策明確。但現實的情況是:通過繼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情形客觀存在,而且隨著我國城市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加快,數量越來越多。2008年,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嚴格落實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法律規定。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首次明確農民集體內部成員可以通過依法繼承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辦理登記手續。考慮到一方面《物權法》明確要求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另一方面,在“房地不可分”的前提下,通過繼承房屋應當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而且這種方式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客觀存在、有一定數量。本著積極主動服務和有效保護土地權益的態度,《意見》第六條規定: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

根據《意見》的規定,李先生可以依法申請辦理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手續。在辦理登記時,應提交申請書、父母原來持有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父母死亡證明、房屋權屬證明材料(有房產證的應當提交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等申請辦理土地登記。登記機關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中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小彭哥說車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其實,農村的房子可以繼承給戶口在外地的子女,但是其子女繼承使用父母留在農村的房子會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

大家都知道,自從農村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以後,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也是越來越嚴格。在農村要求一戶一宅,禁止一戶多宅的現象發生,而且農村宅基地如若長期閒置,村裡就會拆除其房屋,並收回其宅基地歸為村集體組織所有。另外還要求農村宅基地建築面積不能超過規定標準,這都是為了節約農村土地資源,保護農村生態環境的重大舉措。再一個,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只限於農村村集體組織之內的成員,而農村村集體組織之外的成員無權享受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戶口在外地的子女就無權享受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不過,戶口在外地的子女完全可以繼承使用其父母在農村的房子,但是在繼承期間不能對所繼承的房子進行翻建、改建以及擴建,待房屋自然坍塌無法居住以後,村裡依然會拆除其房屋,並收回其宅基地歸為村集體組織所有。


所以說,戶口在外地的人在有限期內可以繼承使用父母在農村的房子。


農民小席


關於農村房子戶口在外的子女能不能繼承問題,一直以來都是讓很多人所困惑的問題,類似這樣的問題也已經反覆回答過多次。戶口在外的子女是否可以繼承農村裡父母遺留下來的子呢?

其實答案是明確的,雖然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不屬於私有財產,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屬於個人私有財產,父母百年後不管其子女的戶口在哪裡,對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都有繼承的權利。因為房子是我們農民自己掏錢蓋的,屬於私人財產,所以,對於房子的繼承權來說,是不分戶口性質和居住地的,只分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做為子女來說,是父母房屋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父母在農村有房屋,父母去世後子女不管在哪裡,都有權繼承父母留下來的農村房屋。



不過,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對於繼承過來的房產,針對繼承者的不同身份,宅基地使用權年限是有所區別的。對於子女仍是農業戶口的,又不超過一戶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政策的,這類人群繼承下來的父母房產,宅基地使用權是永久的。而子女是城市戶口的,通過繼承得來的農村房產,其宅基地使用權是長期的。


宅基地使用年限永久和長期,只是一種政策,在農村宅基地確定時,一般是不予載明的,這一欄往往是空白的,因為國家規定使用年限模糊不清的,不予填寫。對於使用年限為永久的房屋,說明使用者是農村居民,並且不超過一戶一宅的標準,這樣的房屋農民可以申請翻建或重建。但對於宅基地使用年限是長期的,說明使用者或者不是農民,或者雖是農村但繼承前已經達到一戶一宅的規定,這些房屋只要以維修使用,不可以重新翻建,等到房屋倒塌失去使用價值,宅基地的使用權便終止了,這就是長期到期,宅基地會被村集體收回,對於城市戶口的子女來說,就徹底斷了回農村居住的路。


綜上,不管是農村房產還是城市房產,都是私有財產,房屋所有人去世後,其子女不論戶口性質,都可以依法繼承房產,只不過繼承來的房產宅基地使用權期限有所不同。不過話說回來,規定是這樣的,但是有很多時候,人情要比規定更多一些,如果在農村你繼承過來的父母房子真的面臨著倒塌的時候,還是要看你在村裡怎麼變通和處理人際關係了。


農嫂話農事


宅基地實際上是我們目前在農村可以直接感受到的價值,因此,現在有許多農村父母希望將他們的宅基地過戶給他們的子女,以確保他們今後有權享受這些實質性的紅利;特別是對於居住在城市的子女來說,農村家長希望過戶宅基地給他們,讓孩子也能享受到紅利。

那麼,宅基地可以過戶嗎?需要滿足哪些要求,是否可以過戶給城市的孩子?

宅基地轉讓一般有三種主要情況,每種情況對轉讓的要求都略有不同。

一、通過房屋繼承過戶。

雖然宅基地是集體所有制的性質,決定了其不能繼承,但考慮到土地和農村宅基地的穩定性問題,我國實行了“以地附房”的宅基地政策。因此,作為繼承人,孩子們可以在父母去世後繼承房子。至於是否可以轉讓宅基地,看孩子是否符合農村宅基地申請的要求,最基本的要求通常是:1、本村戶口。2、按照“一戶一宅”。

二、通過宅基地轉讓所有權。

宅基地轉讓請求需獲得村委會和村集體同意。

三、宅基地買賣轉讓。

宅基地買賣雙方必須是同一村的集體內部人員,必須在村委會登記備案;不得與村外人進行相關的宅基地轉讓,這是違法的!

因此,你的宅基地能否轉讓給城市的子女,取決於你的孩子是否把戶口遷出了村集體。如果他們已經遷出去了,那當然很難實現宅基地所有權的轉讓;但如果沒有,完全有可能轉讓所有權,畢竟從長遠來看,宅基地的升值還有很大的空間,所以可以儘快完成這件事。


庭少愛生活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回答可能會讓你不開心

第一;你的子女可以繼承建築物部分,期間不能翻修改造,知道房子倒塌或者不能居住為止。

第二;農村的房子土地是屬於集體經濟組織,也就是說屬於這個村裡面的,只有本村的村民才能購買或者繼承。



第三;雖然是你的子女,但是他的戶口不在本村,嚴格來說他不是本村的人,所以你可以放棄這個想法了。


趣日本


說到農村房子的繼承就不得不說說農村的土地。

農村房子下的土地屬於宅基地,就是那個經常由於鄰居蓋房站自己地的宅基地,是由村集體組織分配給村民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目的是為了保障本集體組織村民的住房需求。

從繼承上來講,農村的宅基地與房屋需要分開來談。

先說宅基地,宅基地屬於集體土地,土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組織所有,村民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上面也說到了宅基地是為了保障本集體組織村民的住房需求才分配給村民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作是遺產,無法繼承。但是可以進行使用權轉讓。

再說房屋,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自行出資建造的房子,屬於村民的個人財產也屬於村民的遺產,可以由繼承人進行繼承。

我國農村土地遵循“地隨房走”的原則,所以戶口在外地的子女繼承了房屋時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直到地上房屋自然滅失(自然損毀)。


東友律師團


具體問題。農村的房子能繼承給戶口在外地的子女嗎?

個人看法。農村房屋依照巜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可以繼承,不管他的戶口是否在農村。

注意事項。農村居民一戶一宅,其宅基地不能繼承。當農房倒蹋消失後,其繼承人不能申請重建。



遠景樓三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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