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会被收归集体吗?

WS8384


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那么对于我们以前的宅基地和土地会不会被回收呢?

其实针对于这个问题,可能是很多人,特别是现在的人对这个情况不太了解的时候,就有各种各样的担心。

下面我们就为大家来解决一下这个烦恼的问题,看看大家是否还能够拥有农村里面的土地和宅基地。


按照户口的搬迁城市地址。

面对于这个问题而言,已经有明确的规定,除非你的户口是搬迁到地级市以上的城市里面那么这些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的,就会被回收。

如果是在地级市以下的城市里面落户,基本上还是可以要求保留这个经营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

面对这个问题,大家可以去查询一下,宅基地相对应的法案里面和经营承包土地相对应的法案里面里面有明确的规定的。


户口在地级市以上的城市。

当你把户口落在地级市以上的城市里面,那么针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和经营承包的土地都会被回收。

那么对于被回收的情况呢,是宅基地被回收的时间比较快,但是对于经营承包的土地可以使用这一轮承包的时间。

也就是说这一轮长发的时间得用完之后才会被回收,也就是在2018年再次提出,对于第2轮土地承包经营的时间再次延长30年,也就是说会预计到2058年之后你才会对这个经营长发的土地失去他的使用权利。

所以针对于这个情况,大家可以去看一下。


宅基地可能就没了,房子还在。

说起房子属于私人财产,相对应的来说,如果没有宅基地没有土地,但是我们农村里面的房子还没倒塌。

那么这个情况我们是可以继续使用农村里面的房子的,因为这个是属于私人财产,我们可以使用,不管是我们这一代人使用还是下一代人使用,只要是没有倒塌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继续传承和作为遗产流传下去。

所以这个时候大家可以修缮一下自己农村里面的房子,不要让它倒塌,因为倒塌了你就啥都没有了。


农人莫小道


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老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是否被收回,取决于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的性质,也就是说有的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是自己转走的,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并未获得任何补偿,有的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属于政策性移民搬迁,土地和宅基地都是获得安置补偿的。


对于已经获得安置补偿并将户口迁移到城镇的人,老家的房屋和土地都应该收回村集体。对于获得房屋安置补偿但没有获得土地补偿并将户口迁进城的,农村的房屋要拆出,宅基地复垦,承包地不能收回。对于自己将户口迁进城市,农村土地和宅基地都没获得任何经济补偿的,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都不能收回村集体。


2019年《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村集体是不能无偿收回进城农民的承包地的,即使有需要收回,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农民主动将承包地归还村集体的,有权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农民进城后,承包地可以依法出租给他人经营,也可以有偿转让给本村村民,不出租也不转让的,可以自己耕种,但不能抛荒,连续抛荒两年以上,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承包地。


2020年《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允许进城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也就是说,农民将户口迁进城了,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地方政府不得强制退出。有偿退出宅基地,一是要农民自愿,二是农民可以依法有偿转让,三是征收宅基地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农民户口迁进城后,宅基地不能无偿收回归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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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粑兄弟


为什么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以后,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还属于自己的?

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有30年的承包权,在承包期间,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支配权都属于承包方(农民),现在不用交公粮了,过去还要按照承包土地的亩数交纳相应的公粮,就像土地租赁一样,签了合同,按时交纳租金,甲方(国家)无权干涉乙方(农民)土地的使用权。

在土地的承包期内,不管户口如何变迁,使用权都归承包户自己,但是如果土地承包到期了,户籍有变动的话,承包合同就无效,土地就会被(甲方)收回。

原则上即使户口转入城市,还继续保留着基地和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土地的确权登记。如果农户自愿退出承包地的经营使用权,会有相应的补偿,领到补偿后,就没有土地经营使用的资格,就不会进行合法的土地确权登记。不过自愿退出土地经营使用权的农户极少,有的人虽然户口已经全部迁入城市,是为了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依然放不下农村的一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已渐渐的被城市化,比如精准扶贫搬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精准扶贫户搬迁到城市的新房以后,户口一起转移到城市,虽然说现在土地的使用权还在精准扶贫户自己手里,但是30年的承包期到了以后,曾经你自己的土地和你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因为你已经是城市户口了。

在不久将来的某一天,可能农民已经没有土地了,取而代之的是村并镇,镇并县,县并市,农村大量的土地资源,就牢牢的掌握着国家手里了,开发利用出土地最大的价值


千味食屋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后,承包期内的土地和宅基地不会被收回,可以正常流转有偿使用。

为什么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以后,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还属于自己的?

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有30年的承包权,在承包期间,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权,支配权都属于承包方(农民),现在不用交公粮了,过去还要按照承包土地的亩数交纳相应的公粮,就像土地租赁一样,签了合同,按时交纳租金,甲方(国家)无权干涉乙方(农民)土地的使用权。

在土地的承包期内,不管户口如何变迁,使用权都归承包户自己,但是如果土地承包到期了,户籍有变动的话,承包合同就无效,土地就会被(甲方)收回。



原则上即使户口转入城市,还继续保留着基地和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土地的确权登记。如果农户自愿退出承包地的经营使用权,会有相应的补偿,领到补偿后,就没有土地经营使用的资格,就不会进行合法的土地确权登记。不过自愿退出土地经营使用权的农户极少,有的人虽然户口已经全部迁入城市,是为了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依然放不下农村的一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已渐渐的被城市化,比如精准扶贫搬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精准扶贫户搬迁到城市的新房以后,户口一起转移到城市,虽然说现在土地的使用权还在精准扶贫户自己手里,但是30年的承包期到了以后,曾经你自己的土地和你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因为你已经是城市户口了。



在不久将来的某一天,可能农民已经没有土地了,取而代之的是村并镇,镇并县,县并市,农村大量的土地资源,就牢牢的掌握着国家手里了,开发利用出土地最大的价值。


黔世界荣哥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你就是市民了,城市户口就在城市工作上班,可以在城市买房或租房居住,家里土地村民组收回,你享受不了农村待遇,你也无地耕种,不批准土地让你在农村建房,宅基地也不容许建房。有人在回答此问题说,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可以耕种农村土地在农村土地宅基地上建房,这种说法不正确。如果是这样的,就没有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区别了。
国家对土地确权就是丈量农户田地面积和归属权,以掌握各村民组的土地面积,在确保承包30年不变的情况下,有权收回非农土地,和死亡人口出嫁人口的土地,让新增农业人口可以分得土地。你如果在外地上班工作,户籍在农村户口在农村没有转出,农村土地也有你的一份,你有宅基地和无宅基地,都可以申请在农村建房,农村人口转城镇人口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人口,目前没有出台户籍政策。

户籍管理政策有这样的规定:城市户口较非农人口挂靠乡镇是可以的,可是你分不了本村民组的土地和宅基地,这样转回农村户口,也是和城市户口一样,你就是农村黑人口,也享受不了村民组的各种待遇。2010年我邻居朱小平考入大学,在学校就把户口转走了,大学毕业后在江苏某电子厂上班,在城市买不起房子,他要求把城市户口转回农村,在村乡派出所跑了多次,也没有转回来,因为城市户口转不了农村。2015年他弟弟外出做了上门女婿,他回来和父母住在一起,因为父母的财产(包括住房他有继承权),这样他回家才有了住房,可是弟弟做了上门女婿,土地被集体收回,他永远分不了土地。

我邻村有一个名叫纪光平的学生,2005年考入大学,当时户口在农村没有转出,他在人才市场找到了一份工作,现在某地房地产公司上班,经过10年打拼成为副总,在城市买了房子还有"宝马"车,他是农村户口,农村还有土地耕种,去年他在皖南山区还做了别墅。如果他在大学期间把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他就不能在农村建房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差别很大。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就是不行。这个问题困忧着许多人,我相信将来户籍政策进行改革,这些问题就会迎忍而解。写"三农"文章,“关注农业、关爱农村、关心农民"。用身边事实说话,多角度分析原因,力求精准,盼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如有不同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农家福报优秀通讯员


题主问:农村户口转入城市,老家的宅基地和土地会被收归集体吗?题主想问的这个问题的意思很明确,也是现在很多农入城人想问的的问题,担心入城后不是农村户口了,老家里的宅基地和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其实,就这问题上,农嫂想明确的告诉题主:这是完全不必担心的事情,农村户口转入城市,老家里的宅基地和土地只要在有效期限范围之内不是你自愿退回,就不会被集体收归。




因为在城镇化进程过程中,国家对农村开放了大城市落户政策,对于农民到城镇落户,国家也是一直给予鼓励。特别是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明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起,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确切的说也就是,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后,不管承包者属于农村户口还是落户于城镇的户口,只要是在土地确权时期承包的土地都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对于土地承包经者退出或承租或流转,必须要完全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进行,承包方自愿退出对土地经营的,那么集体在收归时还要给予退包者适当的资金补偿;如承包方不愿意退回承包地,则村集体就不能收回承包地。







所以,对于农村入城落户的农民来说,对于自己手中的土地不必担心,按照国家现在的政策规定,只要你不想交回土地,土地的归属还是不会变。但对于这类群体手中的土地必须是要有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的土地不能撂荒,不要以为土地归属是你的,你就可以任意所为,因为国家也有规定:承办者将土地长期闲置或撂荒的集体将有权收回。所以,只要保持耕种的状态,那么任何人都没有取消你经营的权利,直至到承包内在延长30年的期限结束 ,那就这类农入城户的人就没有资格再承包农村的土地了。


其次就是农入城户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问题。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制度也是有着规范管理的,那就是农村推行一户一宅,并且规定:只有属于村集体的人才有权对农村的宅基地有着永久性的使用权限,这条政策是毫无疑问的。 也就是说,虽然国家提出,不得以退出农村宅基做为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是农村户口转入城市后就不再属于这个村的集体成员了,根据国家推行的这项只有属于村集体户口才有对宅基地有永久性使用的权限来看,我们这类农入城户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不是永久性的了。





这类人群对于宅基地使用权限上,是和村集体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限上有区别的。属于村集体成员的农民的宅基地是使用权年限是永久,而我们已不属于村集体成员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是长期。那么这个长期是什么概念呢?即,宅基地依附在房子上,房子在宅基地就在,房子倒宅基地就会被收回。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在农村的房子,只允许维修加固,不允许翻建。而维护加固期限直至房屋倒塌,村集体也就依法将宅基地收了回去。因为我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本来就是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得来了,虽然房屋是我们农民的私有财产,不管到什么时候房屋的所有权也是归我们个人所有,但宅基地是不属于我们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组织所有。房没了,地也就不归我们使用了。其实,从这一点上来看,这也是我国政策不完善之处,即允许又规范,也正是矛盾问题的所在 。








所以综上,如果我们想要把户口转入城里,就要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要想保存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你就要千方百计的保护好你的房屋不受损坏,这样才能拥有对宅基地继续使用下去的权利。当然,如果在这有效使用的时间内,你自愿将宅基地退回村集体,村集体还会给予你一定的补偿费用。


农嫂话农事


如果不是农村户口,那么宅基地上房屋倒塌和土地使用到期后是会归为集体所有的。

宅基地是随房走的,只要你房子不倒塌,那么你还是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但是由于你的户口已经从农村变更为城市,所以集体是不会让你再修建房屋的。
土地只是集体给农民耕种使用的,农民只是享有一定时间的使用权。由于你户口变更为城市,那么在你土地使用到期时,你是无法再次从集体申请到土地使用的。

以上观点为个人观点,如有不对欢迎朋友们指点。


三十岁的阿海


大家好,我是“农策分析”,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三农工作者,下面,就结合工作实际,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近些年,一部分农户因为孩子上学、进城购房等原因,将农村户口迁到了城市,成了城市户口;同时由于土地确权和宅基地政策的“收紧”,让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户口迁出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经营的土地就会被收回。
其实完全不是这样的,户口迁出农村的人大可不必担心,你承包的土地依然会由你承包经营,你家的宅基地只要不是自愿退出,只要房屋未倒塌,你依然享有使用权利。



土地的问题

首先来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直到2057年,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的关系是不会发生变化的。

其次来说,《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有相关规定,一是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三是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四是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从上述规定中不难看出,对于户口全部迁出成为非农户口的,虽然村集体可以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但是,需要给予农户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在具体工作中,由于各级财政压力,一般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农户经济补偿,而在没有给予农户经济补偿的情况下,村集体是无权收回村民承包的土地的。

宅基地的问题

虽然说,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农村村民作为村集体的成员才享有的无偿使用村集体土地来建设居住和生活房屋的,带有福利属性的权利。同时,相关政策法规也明确规定“严禁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村集体可以收回农户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为我国现行的宅基地政策中有一项是“地随房走”,也就是说虽然户口迁出了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但是只要在宅基地上房屋未倒塌之前,非农业户口依然享有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且,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五种情形中,没有非农业户口的宅基地会被收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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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策分析


这种情况宅地是村里的,上面的附属物是你的,如果户口迁走一般不允许翻建的,只能等它倒塌后,村里回收,你也可以卖给本村村民。


音乐明歌


小丫读完大学后直接就在所在城市工作,结婚之后也把户口转为了城镇户口。农村户口转非农户口之后,小丫在农村原有宅基地归谁?他还有使用权吗?小丫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的又该何去何从?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有其“村民”身份,宅基地所有权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虽然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所以小丫在转为城市户口后,他的父母依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在父母去世后,谈不走也享有房子的继承权。

现在很多地区都出台了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的政策,鼓励农转非的人将空置的房屋让出,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

所以以后小丫要处理房产的话,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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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案学法: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原有农村宅基地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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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不走读完大学后直接就在所在城市工作,结婚之后也把户口转为了城镇户口。农村户口转非农户口之后,谈不走在农村原有宅基地归谁?他还有使用权吗?谈不走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的又该何去何从?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有其“村民”身份,宅基地所有权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虽然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所以谈不走在转为城市户口后,他的父母依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即使在父母去世后,谈不走也享有房子的继承权。

现在很多地区都出台了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的政策,鼓励农转非的人将空置的房屋让出,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

所以以后谈不走要处理房产的话,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相 关 法 条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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