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同姓不婚”?

诗妹丶小小摄影师


远古的婚姻,大约曾经有过无所谓夫妻的阶段,《白虎通义·三皇篇》中说,古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那可能是一个男女合欢毫无限制的时代,儿女随母,但父亲是谁却不知道。当然,这种不限制男女性爱的时代去今已远,不过,我们从云南和四川的少数民族摩梭人的走婚习俗,还是能领略一二,但也很难说摩梭人的走婚就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远古遗俗。

婚姻制度的产生,是人类进步的标志之一。而对于禁止近亲结婚,即“同姓不婚”的规定,也随着婚姻制度的成熟,随着婚姻禁忌的增多、制度的完善而渐渐产生了。确实,这种规定始于婚姻中的血统区别,禁止的,也大都是在有血缘亲近的人之间,通俗的说,就是对在母亲一方或父亲一方有血缘关系的人,概不许结婚。如若有人违反了这个制度或禁令,古人称之为“鸟兽行”,或者说“禽兽行”,而今天称为“乱伦”,是被社会道德所批评和婚姻制度禁止的,于情于法,都是不允许的。

关于“同姓不婚”的原因,看到很多人说是为了防止遗传疾病的产生,以保证后代的健康,以这种禁令,作一种医学上的有效预防。我国大约从西周时代开始,就确定了这一婚姻的禁令,《魏书·高祖纪》说:“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

还有很多古籍中对此均有过说明和记载,《国语·晋语四》载:“同姓不婚,恶不殖也”,解释同姓不婚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婚后不育;《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与上述类似,即同姓结婚,生育的后代就不能繁衍。

《左传·昭公元年》子产说:“内宫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以恶之”,意思是国君的姬妾不能有同姓的,不然子孙不能昌盛。美貌集中到一个人那儿,就会产生疾病,君子所以厌恶这一点。从子产的话可以看出,古人对“同姓不婚”的规定,已经延伸并严格到不能多娶同姓的女子,娶多个同姓女子,子孙是不会昌盛的,是会影响后代的。总而言之,古人普遍认为同姓通婚将影响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

所以,同姓结婚,成为法律的严禁,轻则受到舆论谴责,重则受到法律严惩。唐朝就规定,同姓结婚,流配两年,同姓又同宗的人结婚,则以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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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同姓不婚”,就如同今天《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童婚一样,都是一种优生优育的政策。


同姓不婚:古代的优生优育

同姓不婚这个旧俗,在今天的一些地区仍然存在。

例如,2017年韩国明星宋仲基和宋慧乔结婚时,就因为韩国“同姓不婚”的传统,而遭受非议。


“同姓不婚”的习俗,开始于西周。

很显然,是由于同姓亲属的通婚对子孙健康带来了危害,所以才有人提出“同姓不婚”。例如:

  • 在《左传》中,就有记载道:“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 在《国语》中,也曾有提到,“同姓不婚,惧不殖也”。

这些记载,应该都是人们因家族内部通婚的悲惨代价所总结出的经验教训。

亲属之间的通婚,是逐渐受到限制的。

最初只是同姓不婚,但表亲之间的通婚都是允许的。特别是在古代的高门世家,都习惯彼此世代结亲,以此保持家族血统的高贵。


但随着时代发展,古人也意识到表亲之间不宜通婚。

例如,明清时期的法律就明确规定:

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虽无尊卑之分,尚有缌麻之服。杖八十,并离异。

当然,表亲结婚现象在民间极为普遍,所以这种法律只是一纸空文。

以上就是亲属通婚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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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代人的同姓不婚的说法,早在西周就已经有了!

那个时候之所以会有这样子的情况,一方面是当时的优生优育已经受到了重视,他们觉得同姓男女成婚的话,是对子女身心健康非常不利的。

另一方面是政治层面的关系,那个时候他们认为跟异姓成婚,可以达到联姻的利益最大化,不管是权势的巩固,还是宗亲的伦常,那都是极为有利的。

除此之外,很多人认为这是在防止“近亲结婚”。因为古代宗族观念较强,交通不便,圈子也比较小,结婚基本都是本地。而一个地方同姓的人大都是亲戚,如此便是“近亲结婚”。

关于“近亲结婚”的危害咱就不讲了,反正影响后代。


这一点当然是有的。早在春秋时期,人们才对于近亲结婚就有了一定科学的认知,那个时候他们会就是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考虑了。这个时期的优生优育观念跟西周时期相比,观念上是更进一步的,他们认为同姓成婚会造成后代不育。这个时期的同姓不婚,因为意识到危害性,所以有所禁止。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或者“同姓不婚,恶不殖也。”

但古人对于近亲结婚的危害性认知不全面,仅仅限于“同姓”,很多时候甚至于推崇“异姓”近亲结婚,特别是一些大家族。他们为了自身利益,保证血统,很少会嫁外人。

比如说清朝,那基本上都是八大家族的人和爱新觉罗家族嫁来嫁去!

再比如汉惠帝娶了张嫣,他们是不同姓没有错,可是,这个张嫣是汉惠帝的外甥女,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是属于近亲成婚。还有陆游的第一任妻子是唐婉,他们也是不同姓,但是他们的关系是表兄妹。

当然在现代社会,大家对于“近亲结婚”有了更加科学的认知,这种情况已经很少出现了!

除了以上的说法,古代人的同姓不婚还涉及到一个伦理道德问题,因为前面提到了古代宗族圈子小,当地同姓之人大都是亲戚,辈分不一。如果同姓结婚很容易就乱了辈分,造成尊卑失常,这在当时是违背道德,违背伦理的。

《唐律疏议》中规定:同宗共姓者不可通婚,否则两人都判刑两年;如果是同宗五服以内通婚,则以奸罪论,轻则判刑三年,重则处以绞刑。

当然,在如今自由婚姻的观念之下,人们逐渐地忘却古代人的那种传统说教,这样子的变化,本身就是对中国人婚姻生活的一种尊重。

当相关的习俗逐渐地消失于民间婚俗之后,也就意味着同姓不婚,已经可以说是成为了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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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同姓不婚。现代人姓氏与古代人的姓氏不一样不要理解错了。周人姓和氏是分开的。古人是知道自己的祖先是谁,我们现在人是不知道自己祖先的来源。过去人因为常常迁徙或者战争等原因,大多数男性人都会独自到某地,而没有带上家眷,只能和当地子女通婚。第一代人都是同父母或者同父异母就是同氏同姓。第二代人就不能娶当地子女了,只能娶本族人子女了。比如福建人古时候大多数是中原汉族人迁徙来的,大多数人没有带上女眷,单身男性基本上都是娶当地女子,本地男性基本上都赶走了。所以现在福建男性与北方男性单倍体Y染色体基因高度同源,线粒体DNA同源差异较大。周王朝推翻商朝分封同族人到当地。大多数也是没有带女眷,他们清楚姓和氏。所以就定下了,氏同姓不同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婚姻不可通规矩。夏朝殷商人没有这样的规定。周朝人他们是规定第一代人的,可以和异族通婚,而第二以后就要和同宗族人通婚了。周朝贵族大多都是这样规定走的,所以就可以唯一存在了八百年。西周王朝的天子与异族通婚了七代所以西周会灭亡了。到了东周天子更加弱小了没有人理睬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侨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秦汉以前姓氏是分开的,秦汉以后姓氏合并。这里的同姓异姓都是异族,异族人是不能通婚的,只能第一代通婚,不能连续通婚。古人他们说明了刚开始是很美的,后几代就生病了。多几代君子看到的都是生恶性疾病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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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不婚”主要是在周代。可以这样理解,周代可能存在母系社会,而“同姓”是指母系一族。所谓“婚姻”,依据《说文解字》:“妇家为婚,婿家为姻”,也就是说,“婚”与“姻”是不同的,“婚”指女方父母,“姻”指男方父母。那么“同姓不婚”就可以理解成为女方家族亲族之间不能结婚,但并不禁止父亲一方的家族。另外,我们都知道先秦时期“姓”与“氏”是有区别的,那么“姓”与“氏”和婚姻相联系,可以简单理解为,“姓”以“别婚姻”而“氏”则“明贵贱”。

至于为什么“同姓不婚”,有两个原因:

其一,优生学的观念,如《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国语・晋语》说“同姓不婚,恶不殖也。”都说明先人意识到同姓之间结婚不利于人口的繁衍;

其二,出于政治联姻的立场,如《礼记・郊特牲》所言“娶于异姓,可以附远厚别也。”如在周代,姬、姜两姓不断联姻,从周武王到周幽王,有七个王的后妃为姜姓女子,武王、康王、穆王、懿王、厉王、宣王、幽王之妃分别是邑姜、王姜、王俎姜、王伯姜、中姜、齐姜、申姜。


楚邾


同姓不婚是由来已久的一种婚姻制度,在大部分时候是有律法明文规定的,它是外婚制的一种体现,不过到了现在变成另一种范围相对较小的禁止近亲结婚制度。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大部分人都知道,即最大程度的保证后代的健康,减少遗传病等的发病率,这是医学范畴的一种有效预防。

但在古代历史上,同姓不婚的原因和遗传基因并没有关系,它更多的是考虑的政治因素,即氏族的发展,而随着这种制度的不断发展,这逐渐就成为一种礼仪,一种在律法上做了相关规定的礼仪,是伦理层次上的,要求强制执行。

周朝之前是没有同姓不婚一说的,当时的婚姻制度是多种多样的,但到了周朝,就开始实行同姓不婚制度。先秦时期的姓氏和现在的姓氏相差很大,当时的姓和氏是严格区分开来的,先有的姓,用以别婚姻;后有的氏,用以别贵贱。男子称氏,女子称姓,同姓不婚。

在最开始,是只有姓的,一般一个氏族或者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姓,主要存在于母系氏族时期,实行外婚制,即氏族内部不允许通婚,而实行氏族联姻制。到了后来随着氏族的扩张和发展,人口越来越多,单纯的一个姓已经很难满足需要,于是出现了氏,氏的命名是多种多样的,居住地可以成为氏,官职可以成为氏,地名可以成为氏,职业也可以成为氏等等。比如周朝王族的姓是姬,后面周天子将自己的叔叔、兄弟们分封到不同的地方,则有了不同的氏。

那时候贵族男子的名字是称氏的,比如秦始皇,他是嬴姓赵氏名政,因此叫赵政。但是女子则称姓,比如齐国是姜姓吕氏,齐国走出来的宗室女的称呼中都有一个姜字:齐姜、宣姜、文姜、庄姜等等。那时候是严格按照同姓不婚的制度来婚配的,因此诸侯国贵族之间基本都是联姻,比如齐(姜)鲁(姬)联姻、秦(嬴)晋(姬)联姻、秦(嬴)楚(芈)联姻等等。

这个时期实行同姓不婚的主要原因就是发展和壮大氏族,只有氏族与氏族联姻才能获得更好发展,如果只是在氏族内部通婚的话,是不可能获得长远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对同姓结婚有这样的评价:“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或者“同姓不婚,恶不殖也。”也就是说对后代不好。但是很显然,当时的人们是不太可能知道遗传基因在其中的作用的,即便会出现大量的夭折儿或者遗传病儿,但是他们也不会想到近亲结婚上,因为古代本身生育率就是很低的,成活率也很低,因此无法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且同姓不婚的要求实际上只是对父系这一支的要求,对母系却没有要求,因此表兄妹成亲历来都是亲上加亲的一件事。

所以同姓不婚的原因最可能的就是氏族要向前发展,部落要向前发展,要扩大圈子,要走出去,这样才有更多的可能。当然随着历史的向前推进,礼仪逐渐完善,伦理制度开始形成,同姓不婚更有了道德上的支持以及律法上的规范。

不过到了秦汉时期,或者说从战国时期开始,姓和氏开始逐渐合二为一,即姓就是氏,氏成为姓氏,这样一来,实际上同姓不婚受到了一个很大的冲击,因为姓氏制度有了一个很大的发展。过去的姓代表的是一种血缘关系,但是氏因为在当时很多都是赏赐来的,或者取自官名、地名、职业等等,这一混合,过去属于同姓不婚的情况突然可以通婚了,比如姬姓是一个大姓,姓氏分离的时候,姬姓下面有很多氏,同姓同氏和同姓异氏都不可以通婚,但是姓氏合二为一之后,原先的同姓异氏就变成了异姓,这个时候实际上同宗可能不同姓。

所以在秦汉时期,因为这种姓氏的转变,索性对同姓不婚的要求也不那么高了,甚至同姓之间也是可以结婚的,毕竟同姓也未必代表祖上有血缘关系,因此只能说同姓同宗之间不能通婚。但随着历史的进一步推进,一个姓开始稳定下来,血缘关系就形成了。到了唐朝时期,同姓不婚再次被要求形成定律,倘若出现同姓结婚的情况,就会被判刑。

《唐律疏议》中规定:同宗共姓者不可通婚,否则两人都判刑两年;如果是同宗五服以内通婚,则以奸罪论,轻则判刑三年,重则处以绞刑。这个时期的同姓不婚实际上就是道德伦理上的一种礼仪,一旦破坏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唐朝之后的唐朝对同姓不婚制度也有各自的律法规定,到了近代,人们逐渐认识到了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为了降低遗传病的发病率,保证后代的健康,将同姓不婚制度改为禁止近亲结婚制度, 它同时也否定了古代的表兄妹之间的婚姻。


尚宫女史


同姓不婚是一笔经济账,和一夫一妻制的道理是一样的。

遗传因素在种族繁衍的问题上根本站不住脚。亲兄弟结婚生的孩子一半畸形,但只要生的孩子足够多,种族是可以繁衍下去的。至于发现畸形怎么办?古人还能怎么办,掐死,淹死,扔了,都行。今天大家觉得不道德的原因是,我们道德水平提高了,但在古代,这都不叫事。

但是,同姓不婚的意义在于,随着人类财富的增加,我们需要与其他种族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时候,如果女人嫁给了自己家的人,对整个家族是没好处的。

但是,如果女性嫁给了其他家族的人,双方就形成了”姻亲“关系,整个家族的实力都会因此扩大很多。

所以人们会想方设法的把自己家族的姑娘嫁到外面去,到时候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生活美滋滋。

一夫一妻制的原理也是这样,有资源的人老婆如果太多,穷人没老婆,意味着人们彼此之间合作的机会就变少了。举个例子,一个卖尿不湿的,当然希望每个人都有老婆,有孩子,他的尿不湿才卖得出去。

当然,任何道德都是社会发展后的产物,那些坚持同姓婚姻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没有了。

剩下的都是同姓不婚的了。


酒骑风


如今,我国的《婚姻法》明文规定了并不推崇近亲结婚的行为,主要是因为近亲结婚,父母双方基因中的缺陷部分会更容易影响后代,致使后代畸形、残障等后果。虽说近亲通婚在今天被我们视作异样,但早在中国古代,就有了这种“同姓不婚”的讲究。那人们早在古代就发现了同姓结婚会导致后代缺陷吗?还是说古代的同姓不婚有着别的原因?

早在我国还处于原始时期的母系社会时,就有了这种“同一氏族内的近亲不许结婚”的讲究。母系社会的氏族后代基本都是“同母异父”,虽说不允许同一氏族内部的近亲互相通婚,但当时的社会大力提倡不同氏族之间联姻。

野史上对近亲通婚有所传言,就是曾经近亲通婚的现象在社会上屡见不鲜,但是近亲通婚所诞下来的孩童总是会出现畸形等等异样体征。当时的人们无从解释这种异状,只好总结规律、把孩童的畸形与鬼神之说联系起来。于是古时候的人们逐渐认为,同姓结婚是“禽兽之行”,作为人类,是不应该同姓之间相互结婚的。

在古代,“姓”是可以代表明显的血缘关系,人们获得姓,是通过血缘关系获得的,即子承父姓,父亲姓什么,儿子就姓什么。而后来分封制度的发展,导致单纯的姓已经不够人们使用了,所以以地区为划分标准的“氏”就应运而生。除却地域关系外,人们获得“氏”还可以从官位、从职业上面获得。

早在周朝时期,人类社会就已经出现了这种“同姓不婚”的规定和要求,当时由于礼乐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在人们的观念中,已经根深蒂固地埋下了“同姓结婚是鸟兽之行”的观念,即只有野兽会同一宗族内相互通婚,而人类是不会的。

后来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国家与国家之间大力推行联姻制度,你国的女儿嫁来我国,我国的公主再嫁给别的国家去。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大力地推崇异姓之间的联姻,所以同姓之间结婚更加受到蔑视。不过,大量异姓异氏的男女通婚,所带来的就是后来姓与氏的合并,到了秦汉时期,人们又开始了不辨姓氏的生活,那时候的同姓婚与不婚也都不受到重视了,随意就好。毕竟姓氏混合带来的后果就是:就算是同姓,也不能表明我们有着同样的宗族。

直到唐代,社会渐趋稳定,地方的氏族宗族都得到了稳定的发展。这个时候,同姓不婚的制度才又被写入法律,《唐律》中就明确地提到了,如果同姓、表兄妹、同宗的亲戚不允许结婚,否则判刑。这时的同姓不婚才讲究了更多的人情与伦理意味,被后世所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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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时期,贵族都有姓氏,姓氏是分开的,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比如楚国芈姓熊氏,男子叫熊心,女子叫芈月,秦国赵国都是嬴姓赵氏,

姓是远古时代的母系氏族社会部落名、地名,或者酋长的名,比如上古八姓都有女字旁,从女从生,是为姓也,后来母系社会过渡到父系社会,部落就有了不同分支,氏就出现了,氏是姓的分支。

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刘恕《通鉴外纪》

《春秋·隐公八年》。按,神农母居姜水,黄帝母居姬水,舜母居姚虚,因以为姓。故从女生。

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天下同姓是一家,所以同姓不婚)。

秦汉以后,姓氏合二为一,沿用到现在


南朝居士


“同姓不婚”指的是相同的姓氏是不可以结婚的,它是我国古代传统的一种婚俗禁忌。


在西周时期以前,其实夏、商时期还有同姓成婚的存在,是到了周代才出现的“同姓不婚”,《魏书·高祖纪》中有明确的记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妻。”

其实人们早早就认识到了同姓结婚会给后代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并且在处于伦理和生理上各方面的考虑,确立了“同姓不婚”的制度。从周代开始,制度上已经开始了严格禁止同姓结婚。

据史料记载,不仅仅是周代,在往后的诸朝历代里,都对“同姓不婚”有着严格的规定。他们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凡有人违反了规定,都要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不乏包含着体罚、判刑,解除婚姻等条例,《后魏律考》唐律就有明确的规定:“诸同姓为婚,各徒二年。明律规定:“凡同姓为婚者,杖六十,离异。”



为什么要禁止同姓结婚呢?

一、不利于基因遗传

据《左传》中记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意思就是说男女同姓结婚,会生出不健康的孩子,从而子孙后代得不到繁盛。

记得我国有一句俗语:“五百年前是一家”(出自哪里不详)。是说同一个姓氏在他们看来可能很久之前是一家,是同一个家族,换句话来说就是同一个祖先,同一个祖先的话那就是流着同样的血脉。在古代姓是血缘关系的一种标志,如果同姓结婚的话那就是近亲,那就是对祖先的不尊重。近亲繁殖会对后代造成极大的不健康影响,例如:畸形,痴呆,遗传病等,还有夭折死亡率极高,所以才有“同姓不婚”的制度。



二、崇尚伦理道德

《白虎通·嫁娶》里记载:“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淫佚,耻与禽兽也。”这里表达的意思就有点重,是说同一个姓氏结婚会被人视为乱伦,禽兽不如。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形成了伦理道德观念,认为同姓结婚有碍风化,为世人所不认同,被世人唾骂。



三、政治所需

古代很多贵族都会有联姻什么的,特别是皇室。异姓联姻不但可以壮大家族势力还能换来和平相处。电视上就有很多因为战事不得不以联姻来换取双方和平更处。



其实不只是古代,现在也还有很多地方遵守着“同姓不婚”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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