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嚴肅處理三起鬨抬物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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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疫情防控期間,

喀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行動,

重點對口罩、電子體溫計、消毒殺菌用品等

防疫產品進行了監督檢查,

查處了一批哄抬物價、

不明碼標價等違法案件,

有效維護了疫情防控期間的市場秩序。


查辦的典型案例,

請廣大經營者引以為戒,

嚴格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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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去看看~

↓↓↓

案例1:2020年1月26日,喀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檢查中發現,位於慕士塔格西路的德一鵬兒科門診部(張建廷)從1月25日上午開始銷售未明碼標價的醫用一次性口罩,自行銷售價30元/包(10個),而該產品市場均價則為8元-10元,當事人銷售的價格漲幅高達200%。在檢查過程中當事人未能出示採購產品的正規票據,同時,該店也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也未進行明碼標價,現場檢查時該店無法提供相關進貨資料及檢驗報告。


案例2:2020年1月26日我局接到群眾投訴舉報稱“位於解放北路北大橋附近的泰安醫療器械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口罩價格不合理”。經核查,當事人於2020年1月21日由江西通奧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為13.5元/個的單價購進3M9132型口罩,該商品於1月23日上午到貨,當事人以20元/個銷售,並發現當日口罩銷量非常好,而且庫存數量也不多的情況下,於1月23日下午16:00時開始以30元/個的單價銷售3M9132型口罩,當事人在進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擅自哄抬物價,當日不同時段的銷售價格漲幅達100%。且該店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也未進行明碼標價,現場檢查時該店無法提供相關銷售票據及產品檢驗報告。


案例3:2020年1月26日至29日,喀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位於喀什市帕依納甫路德生堂大藥房口罩價格不合理”,執法人員通過現場詢問、查閱查驗微信二維碼付款、收款記錄等方式發現,當事人於1月23日發現市面口罩銷量好,立即以10元/個的價格購進阜美科牌防塵口罩,並以25元/個的價格對外銷售,購銷貨差價達150%。在檢查過程中當事人未能出示產品的合格證明以及採購正規票據,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也未進行明碼標價。


以上3起案件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款:“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行為”。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近期,將對以上商戶進行行政處罰,在新聞媒體曝光,並在全市藥店、醫療企業召開反面現場會上進行通報。


怎麼樣?

是不是大快人心

請各位群眾發現哄抬物價等違法

及時撥打12315進行舉報

也請各位經商人員

誠信經營

共同營造物價透明、穩定

的市場購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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