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检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长泰检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高检院、省院、市院和市委、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长泰县人民检察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工作

(一)成立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院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督促落实。下设综合协调及疫情防控组、宣传组、检察履职组3个小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处室分管领导同志兼任。

(二)落实防控措施。组织专人负责对本院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进行发现、收集和报告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00前报告市检察院。联系防疫部门对本院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等进行全面消毒。购买耳温枪、消毒药水、喷壶、口罩等防护物资,以备节后上班供干警使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LED、视频等形式向全体检察人员讲解病毒和防疫相关知识,积极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上级检察院有关要求,教育干警不信谣、不传谣,引导干警在疫情防控上担当作为。

长泰检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发挥职能为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要惩治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惩治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犯罪;惩治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惩治“暴力伤医”犯罪;惩治编造与疫情相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要严惩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行为等犯罪。对相关犯罪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结合办案提出疫情防控工作检察建议。

长泰检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长泰检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长泰检察院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有效妥善应对,坚决打赢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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