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人屬於代理制無底薪無任何福利,每天必須遵守出勤打卡制度,缺勤扣錢合理嗎?

小Wang經理


這個問題問的不夠嚴謹,因此註定不會有統一的標準答案。

竊以為,這個問題其實問的是兩個層面的問題,一個是“合理嗎”?另一個是“合法嗎”?兩者不是一碼事兒。

是否合理,無法有統一的標準答案,因為“合理”往往不是一個有共識的結論,而是站在各自角度的主觀結論。

站在不同的出發點,目的不同、看法不同,結論自然就不同。比如:誰是“合理”這個標準的制定者?站在保險公司、代理人主管的角度,強化管理、提升業績、統一士氣的一切手段,都是合理的,一切與此相悖的都是不合理的。站在代理人的角度:我不希望被管束,也是合理的。

當然,代理人也好,主管也好,公司也好,也都存在互相矛盾的看法,或者此一時彼一時的看法,很難統一。這時候怎麼辦?

只能看另一個層面:是否合法。如果上述行為是合法的,且寫入了代理人與保險公司的代理合同中,那麼是否合理根本就不重要了。
如果不合法,你又不喜歡,那大可以走各種投訴途徑,一拍兩散。其實,合理合法並不重要,如果賺到錢了,你根本不會在乎這個。

所以,一旦心裡有了這個想法,那麼甭管是否合理合法,離開這個公司或者乾脆離開這個行業就是了。

與其討論合理不合理,還不如回頭檢討一下自己是否適合這個行業,才是根本問題。


吳軍


在我看來代理制度是最大的坑,明明是代理制度,為什麼還打卡呢?原因就是他要像公司一樣管理你,但是他又不用發薪水不用給你上保險(佣金是你自己去掙來的,沒有單子沒有一分錢)還有一個原因是他需要不斷的給你洗腦,要不然你會慢慢回味過來的,就沒有激情了(是不是身邊做保險的尤其是剛剛入行的朋友一談保險就和打了雞血了一樣。

代理制度它就是用一套一套的大餅來畫圖,最大限度的利用你的網絡,人脈,不停的推出各種各樣的激勵機制(國內外旅遊,限期活動,高佣金等等)感覺上他們一直在付出其實最終目的是你要開單,你要拉客戶,你要賣出去保險,達到要求才會有機會去玩,說白了就是用你掙的錢來給你發獎勵,不要以為他們不賺錢,要知道你拿到手的佣金最多也就是當年的保費,人家掙的是續期保費,要知道續期保費一般都是十年以上的,而且續期保費你基本上沒有什麼提成了,也就是說你必須不停的找新客戶或者在拉其他人進來,這樣週而復始有人脈會忽悠的很容易在這行裡賺錢的,但是大多數人還是徘徊在業務員這檔裡的。


來世未必相逢


不合理!

但是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很少有人反抗!

沒有一個地方明確規定,代理人必須出勤才可以,也沒有一個地方規定,如果不出勤就得付出金錢的代價。

在保險公司的名目繁多的各種管理制度裡面,最基本的管理依據應該就是所謂的《基本法》,翻看了很多家公司的《基本法》,裡面有關於考勤制度的管理辦法,要求必須出勤,並且要求每個月出勤至少多少次,如果打不成將不享受《基本法》的某些待遇。但是沒有明確看到哪家公司的《基本法》裡面明確寫道,不出勤扣多少錢。

保險公司為了更有威懾力,基本上都採取考勤扣款單額方式進行差勤管理,因為這個簡單粗暴,直接有效。而且有一些公司把考勤扣款單的權利放給了營業部經理。允許營業部經理隨時動用營業部的差勤扣款,用於營業部建設,實際的情況卻是大部分都進了營業部經理自身的腰包,差勤管理辦法成了營業部經理壓榨業務員的又一有力手段。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協議,在保險公司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所以保險公司的業務員沒有和保險公司形成勞動關係,只是代理關係,差勤管理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作為個人或者是單位,是通過一定渠道獲得代理權的,按照慣例,沒有一個代理商需要天天去一個固定的地方報道,然後再去銷售產品的。

如果沒有達成銷售任務,供應商可以收回代理權限或者是限制某些權限,而不是罰款,這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保險公司盡然公然的向代理商索取罰款。

現在也有一些代理人開始反抗保險公司的這一霸王條款,有投訴的,有打官司的。投訴效果不大,但是打官司的效果非常明顯,基本上都贏了,還可以獲得賠償。

很多保險業務員基本上都是採取逆來順受的態度,儘量滿足保險公司的去要求,儘量不讓人家扣款,儘量讓自己變得更優秀一些,讓人家手下留情。

一個案子

我的一個朋友在某安工作,差不多有二十年的時間了,最近身體不太好,出勤上和業績上都較以前有比較大的差距,但是維持考核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出勤少一些。

工作這麼多年,還有比較大的續期利益,所以就一直維持著,身體允許就去上班,不允許就在家休息。

想著湊乎幾年退休拉倒,但是營業部經理每月扣款500元,一年也就是6000元,好說歹說都不行,說是公司規定。後來我朋友去找區經理,區經理給的回答是:愛找誰找誰,這就是公司規定,不願意幹滾蛋。

朋友隨機向法院提起訴訟,將某安的分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將傳票送到保險公司之後,保險公司責令該機構協議處理此事,從機構總到區經理再到營業部經理統統出面,要考慮公司顏面,考啊率影響,考慮未來,讓撤訴,營業部扣了多少錢,全額退還,然後在承擔訴訟費用等等。

後來我朋友說不缺錢,就像爭口氣,官司如期開庭,判保險公司輸,退還扣款之後,擔負了訴訟費用,營業部經理在全區做檢討。現在這朋友孩子保險公司幹著,一戰成名。

所以這個案子我們可以看到,保險公司的考勤扣款肯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要不然他才不會和你低三下氣的出面和你調節呢。

保險公司的任何扣款都是不合理的,只不過很多人已經覺得習慣,無所謂了,無力抗爭了,就順其自然了。


保險老炮


保險公司對代理人進行差勤考核,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是小小俠個人是贊成保險公司對代理人進行差勤考核。

為什麼對代理人進行缺勤扣款沒有法律依據

目前國內保險公司與代理人籤的合同基本上都是代理合同,而非勞動合同。代理合同僅有民事委託代理關係,不是勞動關係,保險公司不需要為代理人辦理社會保險,代理人離職也不需要提前1個月申請。代理人簽單,保險公司支付佣金,僅此而已。當然,如果保險公司扣的是你佣金之外的收入,就另當別論了。

為什麼小小俠贊成差勤扣款?

現在保險行業存在一些糾紛,影響了保險的市場口碑。而這些糾紛的背後,很大一部分其實是代理人的不專業行為和低品質行為造成的。而這些行為,是要通過培訓及制度去管控的。

因為專業,所以信任 ;

出勤學習,專業致勝。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第十三條:

申請換髮《資格證書》,持有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每年接受後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少於36小時,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時間累計不少於12小時;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

保險營銷員首次從事保險營銷活動前,應當接受累計不少於80小時的崗前培訓,其中接受保險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於12小時。

以上規定,均強調了學習的重要性。但以上要求的學習時間,還遠遠不足以讓保險代理人專業。從當前保險被廣大市民詬病,就能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了。投訴的客戶,要麼是因為保險代理人不專業,缺乏學習,類似將70%賠付比例說成100%賠付比例,導致客戶說保險是騙子;要麼是保險代理人品質低下,將無法保證的分紅,向客戶去承諾比銀行利息高。而不管是專業不夠,還是品質低下,保險公司都需要藉助業務員出勤來達到提升引導業務員素質的目的。業務員人都見不著,如何能讓他變得專業,如何能讓他知曉並遵守品質行為呢?

保險是一項非常專業,非常複雜的產品,本科碩士等高學歷的保險代理人,目前也無法將每一款產品掌握得非常全面透徹,更何況目前國內保險市場裡,特別是三四線城市裡,90%的保險代理人都是高中學歷,

他們不學習,自己都搞不明白保險有什麼作用,能保哪些,他們又如何讓客戶去明明白白買保險呢?

學習讓職業生涯更長遠

當然了,代理人出勤,除了學習產品知識,還會學到銷售技能以及心態激勵。如果沒有銷售技能培訓,沒有心態激勵,這個代理人可能就把自己的保險買了,再把幾個關係好的親戚朋友買了,就會黯然離開保險行業,因為他毫無技能方法可言,經受一兩個拒絕就氣餒了。這種現象就是通常被人詬病的保險公司不是在招業務員,而是在招客戶,因為這種不學習的業務員只能走這麼遠!他不學習,沒有能力成為優秀的業務員。所以,出勤學習可以讓代理人在這個行業走得更遠!


所以,小小俠個人是非常贊成保險公司對代理人實行非常嚴格的管理的,包括出勤,這是對代理人自己負責,也是對保險公司負責,對客戶負責。如果有人覺得這樣不合理,小小俠覺得他最好是儘快離開這個行業,這應該是他最好的歸宿。保險公司要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必須提高保險代理人的專業、品質,忽悠客戶就應該重罰,不出勤就應該拿出管理措施,絕不是任其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


保險小小俠


1.保險業各家公司在代理人的管理上都有出勤打卡制度,缺勤扣款是管理制度,從內部來說無可厚非,制度是保證多數人秩序和公共資源的一種約定,更何況代理人籤保代合同中都有一項要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從這個層面上說,合理!

2.從代理人的社會歸屬和法律界定來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關係,從法律角度來說,就是買賣與佣金提成的關係,沒有必須天天出勤的義務;

3.目前之所以代理人要出勤打卡,缺勤扣款,是因為保險公司也要面對外部代理人質量的監管和上級下達的指標管理,界定是否合法合理要看是否雙方簽定了共同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約定,保代人需要遵守;當然不籤合同,就不可能取得代理。

結論是,如果你加入保險公司,簽定代理合同,就得接受乙方的管理;如果不接受制度,就不要選擇保險公司。


國際保財師


“你們來,不是上班,是做老闆!”但是,讓人很不明白的是:既然是做老闆,怎麼會是要卡點報到,強迫聽兩三小時的早會,其間還不能打電話,用電腦的?你說說老闆的自由在哪體現呢?難道就是體現在宣傳物料,紙張,文具,掛曆等等都是自己出,才是老闆的樣子?


氵每60267


保險公司的做法即不合理也不合法。雖然保險行業出勤是必要的,但卻沒有明確的員工制加以保護勞動者。代理制是保險公司的甩鍋制度。銀保監會可以保護投保人,可以保護保險公司,唯獨漏了保險代理人的權益。中國也獨立工會,所以保險代理人的利益是最被保險公司壓榨的。不要看幾個高收入者,要看絕大多數代理人都是被保險公司坑的。保險代理人的權益得不到維護,行業越做越臭,實在不是就業好渠道。


嵩山明


其實保險公司每天的打卡目的就是為了每天早上的例會,做得好的鼓勵,再給做得不好打打雞血刺激刺激,不然哪有那麼多每天激情滿滿的保險人員出來給我們推薦保險啊。你試下那天這些保險公司停一個月不開會了我敢保證一個部門人員至少流失50%,業績下滑50%.


獨醉街頭69752569


現在的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人又哪一個沒有違反保險法第112條的規定都是在違背誠信搞虛假宣傳,誘導消費者消費,使消費者誤解保險內容,使消費者糊里糊塗的被套住,如果保險消費者懂法,把保險公司開會和保險代理人的虛假宣傳進行錄音錄像作為證據,理賠時和保險公司打官司,保險公司定敗訴,我曾經聽過許多保險公司召開的會議,又是請吃飯又是發贈品的,但是滿嘴都是虛假宣傳誘導消費,


正義之劍158318193


你的意思保險公司應該是菜園子,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遇到客戶扯皮了讓其找保險公司,遇到客戶不理解的就帶到公司找內勤,你就只負責拿佣金,保險公司對你毫無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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