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委員家庭有困難,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能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

三農聯創


這個問題阿麗來回答。

首先要說明一點,農村的村幹部如村主任、村支書等領取財政工資的人是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的。而像一般的村委會委員,如果家庭困難,並且滿足貧困或者低保的申請條件,是可以申請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一般村主任、村支書等每月都領取政府給發放的工資,所以這些村幹部明文規定是不可以申請貧困或者低保的。而且一般的村主任、村支書等村幹部都是家庭條件較好的人,如果家庭條件差到連貧困戶或者低保戶的人員,那麼其也起不到致富帶頭作用,所以一般很難當選為村主任或者村支書。但村委委員是作為村民委委員會中的一員,並沒有享受什麼財政待遇,村民委員日常也就是在村集體有重大活動項目時參加開個會什麼的。所以如果村民委員家庭確實困難,是允許申請貧困或低保的。


村民委員可以申請貧困和低保,但能否申請得到,就要看是否滿足申請條件。

農村貧困申請條件:家庭出現重大疾病、災難或者因為意外事故而致使家庭貧困的對象,可以申請貧困戶。

農村低保申請條件:家庭人員有重大疾病或者二級以上殘疾人的困難家庭,並且家庭成員不能有車房等這些硬性指標,才可以申請。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我是村官阿麗,歡迎大家關注!

村官阿麗


關於村委幹部是否可以享受低保這一問題,應該具體分析。

各地情況有所不同,回答當然不同。拿我們當地,農村擔任支部書記和村委主任,全年上級補助每人將近兩萬元。可要擔任兩委其它幹部,每年只給誤工補貼五百元左右。

兩委幹部也屬農民,所有收入也靠種地得來利潤,村兩委幹部如果確實貧窮,也符合扶貧規定的條件,就應享受政策的福利。如果村兩委幹部,享受的補貼加自己的收入超過了最低生活標準,就不應為了自己的利益,以權謀私得到和享受低保待遇。

當一個好乾部很難,當好一個農村幹部更難。農村幹部直接與百姓打交道,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如何引好線,如何補好衣,都直接和群眾利益緊相連。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的是村幹部。村幹部要帶領全村富,就不應自已還為貧困戶,更不應以權謀私先致自己富。

為了建沒好社會主義新農村,為了讓全村人民都變富,脫貧攻艱,任重道遠,同志仍需努力!





李增喜3


問村委委員家庭有困難,甚直不如村裡的貧困戶,能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

村民委員會一般職數為3至5人,設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組成。五人全部享有國家財政補貼。過去一般村幹部工資在一萬左右(分地區),這幾年補貼有所上漲,村裡其它成員不亨有此待遇。

那麼,話又說回來了,村委會成員享有國家財政補助,可又出現家庭困難,該不該給予適當補助呢?處理此事,必須慎重處理,守住以下三點紅線:

1.家庭成員確實患有重大疾病的。2收入低於本村村民最低保障的,3受突發情況影響導致家庭貧困的。只有符合上述條件,才可逐級提出申請批准。

那麼村民委員會成員,確實因情況特殊,急需救助,是可以提出申請貧困或低保補助的。但這種情況非常少見,屬極個別情況。

綜合上述,村委會成員雖然享有國家財政補貼,但是在特別情況下,是可以申請救助的,因為村幹部也是村民一員。應該享有國家有關惠民政策。


沙塵暴5478


回答,村委委員家庭有困難,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能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

一,不但可以,完全可以,雖然他是一位村幹部,他也是一位公民,低保戶是百姓,他也是百姓呀,解決低保是公正的,不是想吃就吃的,要經過縣民政局,鎮村三級入戶調查核實,認證過才能建檔立卡,但是必須經過省市年底驗收,合格後才能承認低保戶。

二,這位村幹部,生活和住房不如貧困戶,家庭某一方面又受了天災人禍,花幹了積蓄,全村人眾所周知,哪麼自我申請,向組織報告,寫出詳情,讓民政和鎮政府,一級村組織配合調查核實,情況屬實,同意該戶申報建檔立卡,該戶頭進入民政扶貧網,他就成為正試低保戶。

三,低保戶是國家扶持兌象,扶貧即就急,又就貧,讓他們能吃上飯,穿上衣,別凍著,更不能餓著,解決他們現實生問題和貝體問題,投入資金髮放是給他們發展養殖業,產業結構調整,經商做生意,走向致富路,低保是對事實,不是對人,不是當村幹部不能吃,要求是,亊實真相,千針萬確,哪麼村幹部也是和百姓一樣,夠條件的同樣吃上低保。


萬則紅


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它的主要職責是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上級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並協助上級開展工作。

村民委員會,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屆滿後需要進行換屆選舉,如果村民委員會成員能夠通過選舉當選,則可以繼續在村委會開展工作,反之,落選後就與普通村民無疑。

由此可見,村委會幹部本就是村集體成員,與其他村民一樣享有村集體成員所享有的一切權益,比如,承包土地、宅基地等等,在他們通過選舉當選,進入村委會工作之後,這一切權益也不會取消。

他們雖不是國家公職人員,但是在進入村委會開展工作的同時,會給予適當的補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工資,工資來源由當地財政負擔。比如,我所在的地方,村幹部每月的工資在3000元左右,另外財政還補貼用於購買商業保險,到達退休年齡之後,還可以在社保部門領取養老金。

說村幹部家庭困難,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是一種言過其實的說法,太過於誇張。貧困戶的主要標準是:家庭無穩定收入來源,生活比較困難的,平時吃穿發愁的,基本有時候揭不開鍋的;教育醫療、住房、養老沒有保障的。也就是說“兩不愁三保障”得不到保障,可以按程序申請貧困戶。

貧困戶的次要標準是看,村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有沒有達到國家制定的貧困線標準。國家制定的貧困線村標準為:2014年為2800元;2015年為2855元;2016年為2952元;2017年為2952元;2018年為3100元;2019年為3800元。

也就是說,如果一農戶“兩不愁三保障”得不到保障,同時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年國家制定的貧困線標準,即可按程序申請納入貧困戶,享受精準扶貧政策。

那麼農村低保戶的標準是什麼呢?農村低保全稱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它是國家對農村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縣級部門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的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要的社會保障

還是以我所在地區為例,2018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4980元/年/人,2019年為5220元/年/人。也就是說,在我們這裡,2019年,如果一農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5220元,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村幹部的一個月工資有3000元,一年就是36000元,高於2019年3800元的貧困線標準,也高於2019年522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因此,村幹部再困難,也至於困難到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的地步,所以說提問中的說法太誇大其詞了。

既然村幹部的收入高於貧困線標準和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那就是不符合貧困戶及低保戶的辦理條件,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當然,雖然村幹部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但是家庭確實困難的,是可以申請其他救助的,比如,大病救助、臨時性救助、困難慰問等等。


農村一山貨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基層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行政管理和低保工作,都是我們份內的工作,我來談一談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首先,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產生和管理方式是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其作用是管理本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協助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法定職權的法律依據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用通俗話說:村委會是自治組織,不是行政機關,其組成人員當然也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範圍。

其次,村民委員會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必須是單數。在目前推行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的情況下,村委會主任一般由黨支部書記擔任,另外還設有副主任、村會計(或文書),目前,他們由地方財政負擔發給一定的工作補貼。近幾年來補貼提高比較快,一般在1800-2400元/人.月左右,經濟發展情況好的地方更高一些。另外,政府出資給村委會組成人員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醫保

最後,村委會組成人員家庭有困難,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能不能申請貧困或低保救助?

實事求是地講:就我瞭解到的情況,在五、六年之前,將村委會組成人員納入低保的情況,還是比較多的。畢竟,那時候他們的工作補貼還比較低,部分村委會組成人員家庭也確實比較困難,當然,還有一部分人也確實私心比較嚴重。這給我們的工作造成了比較大的困惑和干擾,負面影響比較嚴重,群眾意見也比較大。有些群眾就直言不諱:連自己的家庭都搞不好,還怎麼帶領群眾致富奔小康呢?

為此,我們採取了相應的措施,主要有三點:1、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將村委會組成人員納入低保2、特殊情況按特殊程序進行特殊處理。也就是沒有徹底禁止,搞“一刀切”。畢竟他們的本質身份,只是一些領取一定工作補貼的農民而己。1)對於極少數工作很好、家庭確實困難的人,適用特殊審批程序,即:先由鄉鎮人民政府直接負責,對擬納入低保的村委會組成人員進行入戶調查和收入核查,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專門報縣級民政部門,再由民政部門專門派人直接進行入戶調查、收入核查以及信息核對,剔除其中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確保納入低保的村委會組成人員真正符合低保的條件。2)對部分工作能力一般、家庭條件很差的人,和鄉鎮人民政府充分溝通、協商一致後,由鄉鎮政府按法定程序,建議本人辭去村委會委員職務,然後納入低保。這樣做,即兼顧了實際的工作需要,又嚴格執行了低保政策,社會反響比較積極。3、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每年向縣民政局負責報送一次村一級黨支部、村委會、村務監督委會組成人員名單,隨時掌握村三委組成人員的變動情況,有利於隨時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督查、調查

。我的看法是:任何事情,實事求是地予以對待,都會取得比較好的效果;人有私心並不可怕,關鍵是相關的監督、管理措施要及時跟上。

當然,隨著國家近幾年不斷提高村級組織工作人員的工作補貼,村委會組成人員納入低保的情況己經很少很少了。如本人所在縣近350個村,納入低保的村委會組成人員一般也就10-20戶(或人)而已。

順便提一句:將村委會組成人員納入貧困戶範圍,也完全可以按上述辦法辦理。

概括為一句話:村委會組成人員如果確實困難,可以申請貧困戶和低保戶待遇,但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和批准,嚴格控制數量,確保其符合相關條件


水波不興3291


我來回答:不能!

1、國家明文規定村組幹部不能當貧困戶!

2、村委委員每月900多元工資,自己一年都不隨便再賺點?每月就是打零工10天最少一年也一萬多!一年兩萬多收入很輕鬆!

3、黨員幹部生活一團糟,都當貧困戶了,怎麼發展集體經濟?怎麼帶領大家致富!

4、三個代表,先進文化,先進生產力都不能轉化為錢?

只能說是個假命題!我要是那樣的村幹部早辭職了!比貧困戶還窮的人那就是低保戶!一個低保戶帶領一個村發展,是社會的悲哀!!!!!!


maojiwei


大家好,我是“農策分析”,出生在農村、生長在農村、工作在農村, 是一名基層三農工作者,具體參與扶貧、低保、城建等各項工作。下面,就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村委委員如果家庭確實困難或者突遭變故,除了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村文書之外的其他村委成員,是可以申請低保或者貧困戶的。



為什麼村幹部不能享受

一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屬“財政供養人員”。村幹部雖然沒有納入幹部序列,但是,每年政府都會給他們發工資,在我們當地,村支書、村主任等的年工資平均在3萬左右。

二是如果允許容易出現問題。俗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難免是有私心的,如果不明文規定村幹部不能申請低保、扶貧、危房改造等的話,極其容易出現“近水樓臺先得月”,村幹部優先享受各項政策,而村子裡真正生活困難的人享受不到的現象,惡化幹群關係。

三是起不到帶頭作用。村幹部除了具體負責日常工作之外,還應該起到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作用。如果一個村子裡連村幹部都是低保戶、貧困戶,那麼,可想而知,這個村子裡的情況會有多麼的糟。這樣起不到帶頭作用的村幹部也不是一名稱職的村幹部。



為什麼有些村委成員可以享受

一個村子裡,村委成員既包括黨支部委員會成員,也包括村委會成員,一般由8—10個人組成。除了常說的支書、主任、文書外,還有其他委員,這些委員一般政府沒有發工資,從事的工作也相對簡單,所以,如果家庭確實困難,是可以申請低保或者貧困戶的。但是,一般來說,村委成員中,基本沒有低保戶或者貧困戶。



說實話,雖然沒有規定村幹部必須全職在村工作,但是,由於工作的需要,不全職在村工作的話,也是當不好一個村幹部的。而且,隨著物價的上漲,村幹部微薄的工資確實難以滿足一家人的日常生活支出,特別是遇到生病等變故的時候,生活更加困難。所以,在政策落實的時候不應該“一刀切”,而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您認為村幹部在家庭突遭變故時能不能申請低保、貧困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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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村委委員家庭有困難,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能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

排除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這種人被推選為村裡的帶頭人?嘿嘿,令人堪憂。

不來虛的,講一講農村中的實際情況吧。農村中能競選村委的,一般都是生活弄得風生水起且有頭有臉的頭面人物。不敢說在村裡呼風喚雨,倒也是說話算話的主,辦事公道。

自身條件先天不足,還想入駐村幹部行列?你想把村民往哪裡帶?怕是門都沒有吧?該問題沒有成立的構成要件,可能嗎?

能否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抑或最低生活保障系列,有著硬性的准入指標,其覆蓋面當然也包括村幹部。如村委幹部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貧,理當屬貧困低保受惠對象,無可厚非。畢竟他們也是普通村民中的一員,沒有質的區別。

(純屬一己之見,如有不妥,熱忱歡迎善意的點評)


abCd6666和天下


村委委員家庭有困難,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能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

可以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

作為基層幹部很高興來回答這個問題。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中國政府針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直白的解釋則是:“低保”等於最低生活保障。

現在在農村,有一份低保意味著每個月都有幾百元的固定收入,而已住院醫療費用可以報銷90%。社會上一種情況,相信大家都聽過“人情保”、“關係保”的現象,家裡條件不錯,住著樓房,開著轎車,但是還能拿低保,大家心裡都明白,就是所謂的“關係保”。所以在基層、在農村評“低保”是一個很敏感的事情,而村委委員家庭有困難,生活水平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入媒體輿論對“人情保”、“關係保”的不斷曝光,鄉村幹部在處理這種情況更是小心,謹慎。

農村低保政策自從出臺之後,一直在不斷的改革,而在2018年,農村低保迎來改革,3類殘疾人將無緣低保,農民舉雙手贊成。

1、已領其他補貼的殘疾;

2、收入高的殘疾人;

3、有房有車的殘疾人;

農村低保金的申請、審核和審批流程

一、戶主申請;


二、村委會評議;

三、鄉鎮政府審核;

四、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五、審批後公示與發放;

目前從相關文件來看,並沒規定村委委員家庭有困難,甚至不如村裡的貧困戶,不能申請貧困或者低保救助。在筆者工作的鄉鎮有一個村幹部兒子因為得了“白血病”光化療就花了40多萬元,各七七八八費用花了60多萬。當時經過鄉村多次評議,給他小孩單獨開個戶口本,並辦理了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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