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人民政府下發通知:寧夏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 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

  2月1日,記者從寧夏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獲悉,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自治區政府發佈了《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學校開學和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通知》,要求自治區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自治區內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等)在自治區未明確開學日期前,一律不得擅自提前開學;在保證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和機關單位日常運轉的基礎上,自治區內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至2020年2月9日。

  通知要求,自治區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熱、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企業要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在復工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確保安全復工。

  對確因工作需要於2020年2月9日24時前正常到單位上班的職工,各企業應當對其加強體溫檢測和健康防護,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做到防護工作全員覆蓋。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

  通知要求,自治區內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等)在自治區未明確開學日期前,一律不得擅自提前開學,一律不得組織學生返校,嚴禁組織學生集體補課,不得舉辦任何聚集性活動。具體開學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自治區內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2020年2月3日正常上班後,在保證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開展和機關單位日常運轉的基礎上,實行彈性工作制至2020年2月9日。可以通過電話、手機、網絡、視頻等渠道和方式辦公。可以錯峰上下班,儘量減少會議和人員聚集,有效控制參加人員範圍和數量。

  通知強調,各地要堅持穩字當頭,落實屬地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督促本地區企業、學校和行政事業單位強化主體責任,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落到位,確保社會平穩有序。(記者  週一青  王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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